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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兒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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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想匯
我覺得可以自己維護,如果小區有比較空閒的人的話,60歲或65歲以上也可以,可以組建物業管委會,給他們發工資,還可以解決小區裡自己人的就業問題,主要現在有的物業光收費不幹實事,入戶按個插座還十塊錢,跟外面人一樣,你要是優惠點也行啊,關機有些簡單的問題還解決不了,還要四處求人,想想都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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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覠
到了業主自治這一步,基本上是這個小區徹底沒落、髒亂差的前奏了。業主自治全國都沒有幾個成功案例,一些小樓盤,共用設施裝置不多的有可能成功,但成功也多是曇花一現,因為始終有一部分業主不願意承擔繳費義務。而參與業主自治的人靠熱心是不足以支撐他日復一日的上門討錢並且被挑理、被辱罵。因為類似物業管理這種的公共服務,就不可能避免瑕疵,除了保潔、保安這種簡單沒有多少技術含量的工作可以運作,業主自治缺乏有力的監督和系統專業的養護管理技術,所來的隱患在幾年之後全部爆發:消防系統、風機房、配電房、公共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等故障頻發、癱瘓,甚至因屬於保養導致機器生鏽腐爛,更新造價的費用全體業主無力承擔…,到後來沒有物業公司願意接手。業主生活在時常停水、停電、存在著巨大消防安全隱患、沒有景觀只有滿目狼藉和遍地垃圾的生活環境。回憶剛交付拿到新房時候的喜悅心情…小區衛生乾淨、鳥語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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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英松
可以設定也可以取消,視人的思想意識和政府機構方面的制約規則,如果能像村居規則管理,人人團結齊心對抗小偷流氓及防火意識,物業不存在是可以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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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見性不留佛1
直問直答吧:小區物業肯定是應該存在的,而且這也是中國現行法律制度設定的管理構架;業主自己管理物業的先例是存在的,也有的做得好像還不錯,但長久看來,對業主的利益還是有很大傷害的。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住建部的有關部門規章、省市政府主管部門的非規範性檔案等,在設計物業管理制度時,都是按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公司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構架來鋪開的。如果沒有物業公司,由業委會來聘請保安、水電工、打掃衛生的工作人員,請什麼人呢?僅限於業主極其家屬嗎,能專職嗎,勞動合同怎麼籤,工資怎麼付,社保怎麼交,物業費發票或收據怎麼開一系列問題都不好解決。而且,業主自主管理的小區,時間長了,樓盤品質都會降低,物業都會貶值很多。還有,不要一味地把物業當成業主的對立面,而認為所有業主都是團結統一併顧全大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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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藍色效能
社會是分工的,每個小區都有大量繁瑣的安保、綠化、衛生這些基礎生活需求。高檔小區還有文化,心理服務需求。
首先自治是不可取的,不專業不職業化,不要說學,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合格管家。在退一步說,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早晚出事。
其次就是物業公司,那是必須的,而且要去認真暗訪對方已有的二手老盤。絕不能光看資質,一級物業也有很多垃圾又垃圾的,花個幾百萬就能買到。
優質的物業公司會讓你生活的更好,多出來的物業費也會讓你覺得物有所值。所謂自治成功的,就跟南街村華西村一個套路,鳳毛麟角完全沒有可複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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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默默的回憶67054689
應該存在,如果沒有物業管理,小區的公共設施,安保和保潔誰來管理,也許你會說我可以請人家來做,臨時抱佛腳還可以,長久絕對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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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羅成Jd
在許多類似問題貼中我都提出這樣的觀點:你的觀點代表小區過2/3業主的票嗎?想自治的業主組織能完成日後於管理失職而引發的責任承擔義務嗎?小區取不取締物業管理其實於物業管理行業取締無實質意義,不做住宅,還有辦公樓、商業、政府樓宇...醫院、學校等可介入,但如住宅沒人收垃圾、站崗、接報修...結果會是啥像,當然了業委會可以委託第三方來落實。但當第三方失職或闖禍後,業委會或其委員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嗎?如果能,當然是自治來的更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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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城老叔
小區自治不是沒有先例;全國多地小區以有不少小區自治;效果極加;說白小區物業的存在就是多餘;取消物業中國社會一片寧靜;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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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雪188
我們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從來也沒有把收取的物業費公佈出來,收費按1級收,但管理上髒亂差,業主們冤聲在道,誰管啊,不說了,說起來都是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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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由行走的木
首先,小區需要管理,物業管理也好,業主自治也好,都需要管理,不然小區就亂套了。第二,術業有專攻,10年前物業公司基本上都是草臺班子皮包公司,一個老闆,請兩個保安看門,兩個保潔掃掃地,就是物業了。現在完全不一樣,物業行業也開始優勝劣汰,行業巨頭兼併,越來越專業化。十年前業主自治和物業管理其實沒有太大差距,現在業主自治已經完全比不上專業的物業公司了。第三,收費:自治最怕就是費用問題,物業費怎麼收,有人不交怎麼辦??停車費定多少,由誰管理???廣告招商誰來管??居民放不放心業委會??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互相扯皮,那自治管理失敗的可能性就比較大了。第四:物業公司服務好不好,不是憑嘴說的,要看是不是按合同來。很多人以前沒住過小區,都是住村裡或者老宿舍,沒有物業費這個概念,所以對物業服務有哪些內容根本不清楚,說物業好不好完全看心情,這是不對的。物業和業主是平等的關係,按合同辦就是好物業,不按合同辦就換掉,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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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39883868
第一物業有存在的必要。現在的社群生活,都市生活,都有各自的工作,生活環境也很複雜,物業管理必不可少。第二不能說居民管理不好,或者說管理不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多層住宅區,簡單的門崗和衛生,應該沒有問題,有有責任心和奉獻精神的業主和業主的團結一致。但是高層確實有點困難,住戶多,人員複雜,密度高,流動性大,業主自制矛盾很多。剛從一個小區回來300戶兩棟樓,同意不了思想,又不能用強。但是,業主唯一認可的意見,必須有物業。可以很大,不闡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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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八公山人
小區自治完全能管理好自己的小區,而業物業費還能下降一半,還有餘款,小區內要選出那些思想存正,正派之人,比如老幹部,老黨員,和生活困難之人出來管理,半年小區帳目公佈一次,只要心正,為廣大小區業主服務,沒有辦不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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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希望和諧期盼和諧
個人認為物業根本就不應該存在,現在每個地方都有社群管理,為什麼不可以讓社群來管理那些,為老百姓服務的如門衛保潔和其他的服務人員,這樣可以充分利用人員合理安排,也可以減少不少不必要的開支,減少管理人員讓利於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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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6986695
本來就是個多餘的中介物業公司!!開發商魔手的延伸,賣完樓,還想懶著圈羊拔毛收錢!!!門口設監控刷臉或掃手掌進出,車可掃牌進入,有語音提示,外面車輛出來會自動扣費,滿會禁入,車堵門口,系統會報警,都無須保安,門口設個服務檯就行!!天網無人服務取締這王八蛋是早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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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客氣客氣客
業主自治也是有可能的,那是因為沒辦法才自治的。自治的小區基本上都是爛攤子,沒有哪個物業公司願意接手才不得不自治的。那些整天吵吵鬧鬧要自治的業主,往往就是小區裡的攪屎棍,愛佔便宜,總想著不用付出又有收穫,不交物業費又有人為他服務,不用交錢就可以停車(最好開發商送個車位給他),總想把小區的公共設施據為己有。這樣的業主能自治,見鬼去吧,就像著一句話:業主能自治,母豬會上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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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佛32
小區需要自管的話。三千戶以下的還好說,關鍵得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和善心。像我們小區9000多戶的話,這樣管理起來很困難。說白了就是人的問題,如果大家的初心都是為了小區好的話,那麼沒有問題。當面臨巨大利益的時候,每個人都會變的。想好也簡單,想壞也快。總之一點,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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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應該存在,我們小區因為一些人不交物業費,物業不幹了,創城給小區實惠說必須有物業才可以申請,我們老小區根本沒有份,有人天天打電話都沒用。現在小區已經是有7.8年無人管理了。剛成立業主委員會聘請物業。老小區需要大修了。管道樓頂都需要保養維修。無人管理房價是最低的。有的人就是不交物業費。居民根本沒時間也沒精力,再說水電氣協調,還有錢賬管理,只要牽扯到錢,肯定會出問題,因為不是一個機構一個公司,一開始還行。新鮮勁一過又是白幫忙肯定不行。所以自治肯定不行。精力和熱心不能當飯吃。有的人還會風涼話各種罵人。要想正規還得讓正規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