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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隻買重疾和意外險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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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ello跟我回江南

    建議買,如果有房貸車貸就更要買了!重疾 意外加醫療,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來計算保額! 可以找專業經紀人 諮詢

  • 2 # 自媒體人顧濤

    我個人認為很有必要,最好買重疾大病險,附帶意外險。

    我也是一個八零後,今年30了。從10年走出學校來上海就給自己買了一份平安的意外傷害險,八年交的,保費不是很高。陸陸續續自己名下已經有了四份保險,其餘三份是在太平人壽買的,其中關於大病和重疾就買了兩份。我是高度認可保險和直銷行業的,因為自己身邊的朋友親自經歷了躺在醫院裡,沒有錢看病的痛苦,很多時候醫院醫療科也會問你有沒有商業保險,雖然有農村合作醫療,但是報銷的比例還是有限。

    對於一般家庭來說,有啥都不能有病,看不起,面對巨大的費用花銷的時候,我們的血汗錢都進了醫院,給一個家庭帶來的豈止是負擔,甚至是毀滅性打擊。

    我們中國老百姓的思想觀念還是有些落後的,有錢多吃點好的,多享受一下,買啥保險呢。殊不知健康不是單純的吃好就行的,也不是單純的說自己一年到頭來都不感冒,都不吃藥的那麼簡單。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現在很多的重大疾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即使這樣子你沒錢能看的起嗎?這個時候就不知道是錢重要還是看病重要了。

    國外每個人必須得買商業保險,是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從思想的角度都已經很重視了,一旦有重大疾病發生,保險公司會拿出錢來讓我們醫治,大大的減少了一個家庭的承擔費用。我們真的不想拖累任何人,請重視你的健康。愛自己才能更好的愛家人。

    你的健康請從一份保單開始,這是我個人觀點,也是自己真實的感受。

  • 3 # huar12

    如果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貸還是經濟支柱,那就一定要買,而且要高保額。可以買20年或30年定期的,因為房貸2、3十年就還完了,孩子也成人了,那時候即便掛了,對家庭的經濟打擊也不會很大,但在孩子還小,幾百萬的房貸未還,還有老人贍養的時候,突然掛了,家可能就毀了。

  • 4 # 北斗一下

    關於有沒有必要買壽險,我們先來看看這幾點。

    你是否承擔撫育子女、贍養老人、照顧愛人的責任?

    你是否揹負負債,如車貸、房貸等?

    如果以上問題答案,有一個是肯定的,那麼,就很有必要購買壽險的。

    這樣看來,壽險比起其他險種,更像一個責任“替補隊員”,替被保險人承擔家庭經濟責任、維持家庭經濟生活水平,尤其是在面對負債時,能很大程度發揮抵抗債務風險的作用。

    以普遍的情況來看,35歲的正處於責任承擔的高峰期,而“上有老、下有小,事業、家庭兩頭跑”是這個年齡階段的真實寫照。

    在配置重疾險、意外險的條件下,自身能有足夠的保障。如果有能力再配置一款壽險,會大大增加家庭的抗風險能力。

    最後,一句話說出我的結論:家庭支柱的保險配置需要包含重疾險、意外險、壽險。

  • 5 # 麗華梁

    35歲,處於上有老,下有小的狀態,家庭責任重大,無論是家庭的支出,小孩的教育費用,老人的贍養問題,房貸,車貸等等,題主提出只買重疾險和意外險的原因可能是認為經濟壓力山大,減輕一些壓力就不買壽險。那麼壽險到底該不該買呢?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壽險。

    壽險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定期壽險保障的期限是固定定期,有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是保障至六十週歲,七十週歲,八十週歲等,而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限是終身,也行有人會想說,既然有保障到終身的,那我乾脆保終身不是更好嗎,這個好是好,但是保障的時間越長,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就大,終身壽險的費率就肯定遠高於定期壽險,因為在終身壽險的保障範圍內,被保險人肯定是一定會出險的,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是一定會賠付保險金的,所以保險公司是要提高費率的。定期壽險還分儲蓄型和消費型,儲蓄型的一般稱為定期兩全險,無論在保險有效期內是否出險,客戶都能得到一筆錢,如果出險,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進行賠償,如果沒發生風險,保險公司會退還保費,有的還有一點利息,那麼如何選擇呢?需要客戶對自己的經濟狀況進行估計,選擇適合自己現階段經濟水平的,經濟有所改善後再增加自己的保障。

    壽險對於35歲的人來說,是體現對家人的責任,保障的是自己離開後家人的生活水平不受影響,父母有錢養老,孩子可以平安長大。所以非常有必要買,最少先買一個定期壽險過渡。

  • 6 # 探險君說保

    先強調一遍筆者建議購買的是定期壽險而非終身壽險,因為終身壽險的保障屬性屬性較弱,更多的功能是財富傳承。

    問題一、關於35歲有沒有必要買定期壽險,我們先來看看這幾點。

    你是否揹負負債,如車貸、房貸等?

    如果以上問題答案有一個是肯定的,那麼,就很有必要購買定期壽險的。

    問題二、重疾險和意外險到底能不能代替定期壽險

    很多夥伴會有這樣疑問,我買的重疾險帶有身故賠付,意外險在發生意外風險導致身故時也會賠錢,那還有必要買定期壽險嗎?

    先說結論:重疾險、意外險和定期壽險雖然會有部分功能的重疊,但是絕不能互相代替,今天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這個問題:

    1、為什麼帶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不能代替定期壽險。

    (1)雖然重疾險附帶有身故責任,但重疾險的最主要的功能是解決因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失能收入中斷的問題。

    而且重疾和身故不能重複理賠,即不管是先賠付哪一個,合同都會終止。

    假設不幸罹患重疾,我們必定不惜一切代價去完成進行治療,相關的花費肯定也是無底洞。

    即便我們購買了重疾險,這筆錢也是隻能維持我們3-5年的家庭開支,想要給家人再留下額外的錢,必定是辦不到的。

    (2)最重要的一個原因,重疾險的保費貴,大部分的人的保額都不會太高,普遍保額在10-50萬。

    這個保額與我們所承擔的家庭責任相比較,猶如杯水車薪,尤其是北上廣深一線城市揹負高額房貸的家庭經濟支柱。

    2、為什麼意外險不能代替定期壽險

    意外險,顧名思義是隻有發生意外風險導致身故,意外險才會賠付。

    據相關資料統計,相對於疾病,意外傷害導致的死亡的比例並不高,這也是為什麼意外險便宜的一個重要原因。

    所以意外險並不能夠代替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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