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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多年前去世,母親最近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學區房,價值約300萬元。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小麗需要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去。繼承公證書又需要親戚的簽字,小麗的親戚卻分散在全國各地。 獨生女不能繼承父母的房子?那誰來繼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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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魅男note8

    前兩位回答的那些內容呢?是官方的表面的說句難聽一點,就打發人的。等你自以為你符合這些條件跟要求啊,去什麼公證處辦理的話,那公證處就要你把你父母各自的兄弟姐妹,還有他們的父母,包括 如果你的父母在生下你之前分別各自又有婚姻的情況下,還有前一趟婚姻的小孩叫過來,要這些人全部籤一個放棄遺產的那個協議書才能夠得償你的願望,但你想想看,剛剛說的那些人會那樣做嗎?放棄嗎?不跟你分房子就會要錢。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不要跟那些公證處的人說你還有什麼兄弟姐妹,你爸爸媽媽還有什麼兄弟姐妹,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什麼的,這些情況不要說。儘可能把你的情況和所有的證據縮小到只有你一個人了。當然啦,這些要證據的,公證處會要你去你爸媽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調戶籍檔案來,證實你所說的情況的真實性。如果你爸媽結婚之前各自的戶口本上的家裡人都已經分完戶啦,就是說你爸媽之前分別的戶口都乾乾淨淨了,這樣的話你就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但這種情況非常之少。

    為了保險起見,你再自己想一下有沒有真的是跟你貼心的親戚?這種親戚的話可以跟他好好說真的跟你貼心的話會幫你的。會幫你寫那個協議這樣的話,既可以打消公證處那邊的懷疑嗎?省得公證處說你一個親戚都沒有,怎麼可能呢,對吧?有這樣的貼心的進行願意幫你是最好的。這種情況下你就能順利的拿到房子,但是記住,要好好的對那個親戚。

  • 2 # 能就吧天去

    我是普通人,沒那麼多大道理。中國幾千年了,都是子承父業,有兒子兒子繼承,沒兒子女兒繼承。到了現在,法律在健全,社會在進步,反而我卻覺得亂糟糟的了,自己家的事,七大姑八大姨都來插一槓子,我就想問了,跟他們有半毛錢關係?中國幾千年的文明瞭,並不都是糟粕,外國的月亮並不都是圓的,沒必要什麼都引進西方的吧!

    我的建議~在繼承方面,兒子死了,父母享有繼承權,父母不對繼承物做處分的,視為放棄繼承,由妻子繼承,父母死了,盡到贍養義務的兒子或者女兒享有繼承權。。總之一句話,誰付出,誰繼承!

    為了兩個錢把中國老傳統搞得亂糟糟的,不值得

  • 3 # 鳶尾花開2

    如果父母去世時,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沒去世那麼,就是孩子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都是第一繼承人,如果老人都去世了,就是孩子直接繼承。最麻煩的就是有老人沒去世,去世時,老人也沒留遺囑,那老人的份額就會分給叔叔姑姑舅舅什麼的,這樣就會很麻煩。所以必須立遺囑。

  • 4 # 福緣擇吉

    謝謝邀請,現在的社會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只有請法律專家才能解析。本來只要戶口本加身份證就能證明。偏要這證明那證明不是天大的笑嗎?父母去世獨生女有沒有爺爺奶奶,如有應先承擔善養費用後方可繼承父母房產。如無又不可辦理繼承我就無話可說了。只有按他(她)們說的去辦好這證明那證明吧。

  • 5 # 使用者51856081069

    自家父母的遺產都不能繼承,好悲哀的說。有時候房子關乎的不是錢,而是感情,我家以前的老房子就因為兩個姑媽姑爹的攪和,奶奶一氣之下賣了,現在想去看看,都覺得淒涼,幾代人住的小院子有多少值得回憶的往日時光?這個問題,真沒意思回答……

  • 6 # 廣州蔡律師

    不是說獨生女不能繼承父母的房子。

    如果小麗的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的話,那麼小麗父母的遺產要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除了小麗,小麗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如果目前還在世的話,跟小麗一樣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小麗父母的遺產。

    所以房管局在不能確定小麗是房產唯一繼承人的情況下,自然不能將房產直接過戶給小麗。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 7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產權過戶與能否繼承不是等號關係,父母的遺產,作為法定繼承人的女兒是有繼承權的,但是辦理房產過戶需要雙方到場,在父母去世的情況下需要手持公證的繼承書或者法院判決書才可單方辦理。

    對於此種情況,小麗是唯一合法的繼承人,這種情況下你需要證明自己的唯一合法繼承人身份,應當將父母所有的近親屬找到一起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必不可少的材料分為:房屋產權證明,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等。

  • 8 # 2020特殊年

    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的,按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繼承。所以,無遺囑指定子女單獨繼承前提,子女不是唯一繼承人。

    小麗房產份額如下

    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法律規定大伯和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大伯的1/24,由伯的三個孩子繼承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有5/24。

    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嬸1/48,姑姑和小姑沒離婚共同擁有1/24,

    現在母親過世了,你母親只有你一個人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2/3=7/8。小麗哭了

    暈了,暈了,明明是父母共同財產,就因為沒遺囑,把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出來的遺產被它人份額。覺得這法律是不太複雜了,有點不公平的感覺。它人沒付出任何代價和辛苦。憑什麼份額遺產,就憑血親關係。不是我造反,這個法律應該修改一下,勞者得少,不勞得多,小麗大伯三個孩子一人一份就該三份,這個一份,那個一份,分了剩下的少於極少。和父母打拼大半輩子就這樣份額完了。

    希望有父母的,汲取教訓,把遺書寫好,巜不能口頭協議》是無效的,以免不須要的麻煩,自己掙來的與他人分享,有點不服。

  • 9 # 一紙家書

    小麗這個故事說明了現行法定繼承中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這個故事出來之後我認為最大的作用是教育了一下讀者,沒重視繼承的人應該從來不知道法定繼承還有這麼多彎彎繞吧?當做是一個教育市場的案例吧,別絕對化。

    回到題主的問題,這個看法是過於絕對了。沒有遺囑情況下,針對法定繼承您可以這麼理解:每一個去世的人,遺產都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以去世的人為原點考慮就行了。以去世父母為原點,獨生子女肯定是父母的法定繼承人,那麼就有權力繼承父母的遺產。至於說是能繼承部分、還是全部,要看父母的法定繼承人有幾個。僅獨生子女一人,就全部繼承;不止一個,就平均繼承。

    以上回答中,不考慮諸如子女孝不孝順之類影響繼承權等的問題。

  • 10 # 光法律師事務所

    假如小麗的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的話,那麼小麗父母的遺產要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除了小麗,小麗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如果目前還在世的話,跟小麗一樣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小麗父母的遺產。

    所以房管局在不能確定小麗是房產唯一繼承人的情況下,自然不能將房產直接過戶給小麗。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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