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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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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人124417217
大多數物業公司都是以服務換物業費。也有個別物業公司粗暴服務。我在四五個物業公司打過工也當過物業經理,由於我過去是維修工跟業主溝通比較多,我個人理解是業主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安分守己的。按時交納物業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就提示一下,很友善。但總有一少數人不交物業費還不斷的煽動別人不交費,最後是物業入不敷出服務不好!最後是惡性迴圈物業公司就成了罪魁禍首。當然前期物業管理都是開發商指定的也可能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如果大家理性的看待物業服務中的過失也不至於一個老鼠壞鍋湯。我在的小區大家對我還是不錯的!我在這裡謝謝我的業主!
一,這是一個嚴肅而又是人人都注意的問題。
二,如何看待這個問題,人們站的角度不同而引起爭論。
三,主要原因是物業的行為和作為引來的。
四,物業是服務還是經營這是關鍵。
五,物業是開發商的產物,這個無需質疑。
六,物業侵害業主利益,這一點是有目共睹。
七,隨意限制業主自由,不按法律、法規操作,擺不正位置。
八,物業費上漲,超過了業主的承受要求。
九,服務質量下降,多數業主不滿意。
十,物業拉攏,收買業委會,維權艱難。
十一,用業主的公攤,共用面積違法經營。
十二,業主用高額的物業費,養一群不服務的人。
十三,小區自治權力機關和相關人員不支援。
十四,業主對物業反對的呼聲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