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國家人文歷史
-
2 # 使用者74875600696
初見緹縈[tí yíng]的名字,很多人不明白這個名字的含義,緹的原意是指丹黃色或是紅黃色,作名詞用時指“橘紅色的絲織物”;縈原意為迴旋纏繞。這樣看,緹縈就是一個十分美麗且富有詩意的名字,在一塊柔軟絲滑的絲織品上,紅黃縱橫交錯的的絢麗色彩,多麼美的意境。緹縈不僅名字美,她的心靈更美。
“見死不救”的淳于意
淳于緹縈,女,西漢臨淄人,著名醫學家淳于意之女,緹縈的父親有五個女兒,緹縈是淳于意最小的女兒。作為父親最小的女兒,淳于緹縈自然是受盡百般寵愛,而女兒儘管從小在父親的寵愛之下成長,卻沒有養成嬌生慣養的性格,相反淳于意的這個小女兒,聰明伶俐又善解人意,勇敢果斷敢作敢為。緹縈因為敢於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代其受罪而譽滿天下,那麼,緹縈為什麼要上書皇帝呢?緹縈救父是怎麼回事?要想知道故事是怎麼發生的,我們得先把目光聚焦到緹縈父親淳于意的身上。
緹縈的父親淳于意,複姓淳于,名意,是臨淄人。淳于意年輕時愛好醫術,拜名醫公乘陽慶為師,學習醫術。陽慶沒有兒子,就把淳于意當作傳承醫術的徒弟悉心調教,這個乘陽慶十分有意思,他的教授方法也很獨特,他讓淳于意把之前學到的所有的藥方全都忘記,然後把自己辛苦研製的秘方都告訴了淳于意,接著又傳授給他黃帝和扁鵲的脈書,以及五色診病之法。三年後,淳于意得到公乘陽慶的真傳,醫術非常精湛。他能夠預知人的生死,一經下藥,無不應驗,因此名聲大噪。
經過他治癒的人有很多,比如齊國中御府長叫信,他久病不起,淳于意為他把脈,診斷他只是熱病,暑熱多汗,脈搏衰弱,是不會危及到生命的。淳于意還推測他的病因形成的原因,多半是因為在寒冷的天氣在河裡洗浴,身體發熱造成了,話已出口,立即得到病人的贊同,信聲稱去年他曾到過楚國,在過河時自己的馬受到了驚嚇,連人帶馬都掉到了河裡,全身衣服都溼透了,身上也一陣一陣的冷,冷過之後又像火一樣發熱,直到現在都不能見寒氣。淳于意於是就給他抓了一些驅寒的藥,服食了二十幾天,就恢復得像原來一樣了。
還有個齊國病人叫曹山跗,淳于意診斷後得知是曹山跗盛怒後行房事所得,並判斷他五天之後就會死去,他對曹的家人說他得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幾天了,趁著現在有什麼要求都儘量滿足他。果然,淳于意的話很快就應驗了,五天之後山跗就死了。淳于意的醫術就精湛到這種地步,他也一天天更加出名。
淳于意雖然醫術相當高明,他也有相當的資格成為皇家御醫,但是他就是不願意為官,四處遊走,高興了就遊山玩水給人瞧瞧病,不高興就出門遠遊閉門謝客,他看病全在個人的心情。這樣就難免會有一個弊端,會得罪很多人。不管是王公貴族還是普通老百姓,他醫治的病人在他眼裡都是一視同仁的,不想給你看就算是你出重金,他也不願意。久而久之,就落下了“見死不救”的臭名,有的王公貴族因為,淳于意不肯相救或是沒有徹底治好,於是,上書朝廷舉報淳于意把人給治死了。朝廷把淳于意抓起來,審訊過後,定罪為刑事罪,判定淳于意處以肉刑,要坐到囚車裡面押解到長安去。
孝女緹縈上書救父
淳于意的五個女兒知道了,都哭得不行,跟在父親車後一直哭泣,淳于意本就心煩意亂聽到五個女兒沒完沒了地哭,罵道:“生女兒真是沒用,一遇到事情就知道會哭,要是有個男孩就好了。到了緊要關頭沒有一個人用得上!”緹縈聽到父親的話之後,心裡很傷心,怨恨自己不是男兒身,好勝勇敢的她為了證明自己即使是女兒身,也是不輸於男兒的。於是,緹縈跟隨父親的囚車來到了京城。
到了長安,緹縈給漢文帝上書,說:“我父親做太倉長的時候,清正廉潔,為人稱道。現在坐法判刑,我非常痛恨被判處死刑的人不可復生,受肉刑致殘的人不可復原,即使想改過自新,也已經毫無用處了。我願意按照法律,自願賣身做官婢,以求贖我父親的刑罪。”這封書信幾經輾轉來到了漢文帝的手中,漢文帝在別人口裡知道,這封信原來是個小女孩寫到,書信裡字字句句情真意切,漢文帝讀後十分感動,一個小女孩竟然有如此大的勇氣,能上書主動代替父親受責罰,這種行為連一個成年人都未必有勇氣,更別提一個小女孩呢。
漢文帝覺得其情可哀,於是赦免淳于意,並在當年廢除肉刑。肉刑確實也不人道,於是下詔廢除肉刑。詔令中採納了緹縈的質疑,即肢體斷殘,變成殘疾人之後,想改過自新又有什麼意義呢?所謂肉刑,共分三種:一為黥,就是面上刺字;二為劓,就是割鼻;三為斷左右趾,就是把足趾截去。廢除肉刑之後,黥刑改充苦工,罰為早晚守城;劓刑改作笞三百;斷趾刑改作笞五百。
關於緹縈的死,史書上並沒有記載,猜想這樣勇敢的女子,應該會是善終的結局吧。
-
3 # 思悟心蕾
漢文帝
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按照漢朝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
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一路在哭。淳于意非常生氣,罵道:“生女兒不如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只會哭泣鬧心。”這時侯小女兒緹縈因為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囚車一起去長安,並且親自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當地的人們都說他為官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願意捨身做官府中的女僕來贖父親的罪過,讓父親能夠改過自新。”皇上聽到後為她的意願感到悲傷,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
4 # 扛著大象的螞蟻
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詔獄逮繫長安。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天子憐悲其意,五月,詔曰:"《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請定律曰:"諸當髡者為城旦、舂;當黥髡者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答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而復有笞罪者皆棄市。罪人獄已決為城旦、舂者,各有歲數以免。"制曰:"可。"
翻譯:
齊國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當處以肉刑,被逮捕拘壓在長安詔獄。他的小女兒緹縈向皇帝上書說:"我父親做官,齊華人都稱讚他廉潔公平;現在他犯了罪,按法律應判處肉刑。我感到悲痛傷心的是,死人不能復生,受刑者殘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意沒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贖我父親該受的刑罰,使他得以改過自新。"
文帝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於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麼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規定犯罪的人各依據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他。制定出有關的法令!"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請制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為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為城旦、鉗為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為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為笞五百;原來昆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後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後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為公開斬首。罪犯已被判處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數後赦免。"文帝下達批准文書:同意
回覆列表
緹縈,漢文帝時太倉令淳于醫之女,事蹟見於《孝文字紀》和《扁鵲倉公列傳》。文帝十三年五月,淳于醫因行為不慎,觸犯法律,按規要去長安處以肉刑。漢代肉刑斷損肢體,輕者致殘,重者會死。五個女兒在後邊嚶嚶哭泣。太倉公將行,罵其女說:“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
小女緹縈自傷泣,於是隨父到長安,上書漢文帝說:“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下詔廢除肉刑。緹縈上書,陳述肉刑之過,甘願入官府當婢女,替父贖罪,求讓父親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情、理俱在,感動孝文,從而使肉刑廢除,父刑得免,併為一朝百姓造福。緹縈可謂一位急智勇敢的孝順才女。正如太史公所稱讚:“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寧。”
漢初,高祖、惠帝、呂后時期,漢朝在法律制度上承襲的是秦制,也就是漢初二十多年間,儘管改朝換代但是在法律上還是很嚴苛。緹縈救父很是出名,一方面表現了一個古代女子的膽識和孝順,另一方面是在促使漢代法律改革上有著重要的意義。緹縈上書中並沒有過多在案情上糾纏,而是著重批評肉刑的不合理,正好與漢文帝的改革意圖一拍即合。文帝“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表面上成全了緹縈的孝道,實際上則使之變成普惠之法。既為父親爭取了生存機會,也給了政府一次機會,以此為契機,全方位改革承襲自秦代的法制。
《漢書·刑法志》記載了這次因案立法的重大改革,其中的幾句話很可能是漢文帝的原話,他說:現行法律體系中有那麼多肉刑,犯罪卻沒有得到扼制,表面上錯在犯罪者,實際上政府也有一定的責任。政府的責任在於要對民眾進行教育,讓他們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如果不加以教育,就用斷肢體、刻肌膚的方法,懲罰那些犯了錯的人,那麼他們即使想改惡從善也來不及了,更何況仍會有其他人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應該取締這些殘害肉體的刑罰,代之以更具實際教育和懲戒功能的刑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