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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看九品中正制和察舉制的區別,才能來回答這個問題。
九品中正制:
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流亡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小中正襄助大中正稽核後將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進行官吏的升遷與罷黜。
察舉制
根據國家不同需要設立各種科目,指定有關官員擔任舉主,依規定薦舉相應人才,經朝廷檢驗後給予錄用或升遷。定期的察舉科目稱為常科或歲舉,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詔要求貢舉的為特科、制科或詔舉,如賢良、文學、明經、有道等科。察舉的物件,既有平民,也有現任的吏員。
其實九品中正制和察舉制本質上是一致的,選官的重要方法就是推薦,只有這些人被舉薦了才有當官的可能,而這個舉薦實際上是沒有特定的標準的,屬於主觀得分。所以察舉制就有可能變成世卿世祿,官員被當地的豪門所壟斷。所有的一切都在推薦人手裡,他說能推薦就能推薦。
九品中正制就是為了改變推薦許可權放在一個人手裡,所以設定了大中正和小中正,而且不止是兩個人,而為了能夠儘可能的選拔人才,需要做人才調查表,這樣有大中正和小中正共同推薦,主觀的作用降低了很多,但是也造成了上品無寒士,下品無士族的後果。
但還是糾正了察舉制的問題,至少寒士也被錄用了,只是不能成為上品官員,這也正是九品中正制的問題,所以在隋朝才誕生了科舉。
科舉最好的一點就是,只要是正經人家,都可以參加科舉,這就等於不設門檻,給了大家一個公平比賽的機會,寒門出人才的機率也就大大的增加了。
九品中正是對察舉制的改良,為國家選擇了更多的人才。
回覆列表
九品中正制是沿襲了東漢鄉里評議的傳統,在戰亂時期人士流移的條件下發展而來的,也是適應曹魏初期政治的特點而產生的。魏文帝曹丕為了拉攏士族而採納陳群的意見。曹丕篡漢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書陳群制定。
品評主要有三個內容:1、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輩的資歷仕宦情況和爵位高低等。這些材料被稱為簿世或簿閥,是中正官必須詳細掌握的。2、行狀。即個人品行才能的總評,相當於現在的品德評語。當時的總評一般都很簡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優能少”等。3、定品。即確定品級。定品原則上依據的是行狀,家世只作參考。但晉以後完全以家世來定品級。出身寒門者行狀評語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門者行狀不佳亦能位列上品。於是就行成了當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魏晉以來,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來選舉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定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中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透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
科舉比九品中正制更能發現人才和選拔人才。什麼樣的才能算的上是相對好的人才選拔制度呢?制度一般的含義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為準則。
九品中正制在曹魏當時既是一種妥協又是一步壞棋,曹魏的滅忙也是如此。司馬家族就是大家族,官職世代承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