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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傭網

    共享經濟本身僅是一種經濟現象,任何涉及交換的社會活動本質上都是共享經濟的組成部分。

    1、網咖的產權與收入權

    網咖,是私人把電腦產權租賃給吧友,吧友按時長付費,這是一種共享經濟的範疇。

    在網咖老闆出租電腦的活動中,電腦以及網咖其它物品(含環境)的產權歸屬老闆,老闆透過產權的出租獲得收入的權利。吧友則透過付費獲得電腦以及網咖其它物品(含環境)的使用權利。

    網咖老闆的收入權與吧友的使用權等值。這就是交換,即共享經濟依然沒有逃脫交換讓雙方過的更好的經濟學範疇。

    2、共享經濟的概念

    提醒要注意的是,共享經濟本身是一種無處不在的經濟現象,它非常的籠統,概念並不清晰,但至少我們透過以上講解,可以對共享經濟劃個線:

    共享經濟是在產權不變的情況下,產權所有人透過對外租賃獲得收入的盈利模式。

    若把共享經濟限於網際網路範疇,則網際網路中共享經濟的概念是:在產權不變的情況下,產權所有人透過網際網路連線使用人,從對外租賃中獲得收入的盈利模式!

  • 2 # 145918126

    不是共享經濟。

    上面有個答案把經濟和共享經濟混為一談,這也是現在市面上絕大多數稱為“共享經濟”的偽共享本質。共享單車滴滴打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通通都不是共享經濟,都是借用共享之名炒作的傳統租賃經濟。(有人會有疑問,這後面會解釋,滴滴打車不是共享經濟,滴滴順風車是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是指,個人將多餘的閒置的使用權,拿出來供他人使用,而產生的經濟活動。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最大的區別是,在滿足自己的使用需求之餘,將多餘的閒置的使用權讓渡出來;而租賃經濟的使用權就是專職用來出租的,並不存在個人使用優先滿足的前提。很明顯可以看出來,共享經濟盤活了原先閒置的使用權,提高了資源利用率,而且(幾乎)不會有額外的損失。即使這次沒共享成功,相對原來的閒置狀態還一樣的閒置啊,個人並沒有損失。而租賃經濟在總體上開始一個物品多人使用,是提高了使用效率,但是在個體上並不一定就比個人的效率最高。比如汽車租賃公司,如果一個月兩個月都沒人來租汽車,那使用效率明顯是低於個人的。每少一次租賃,就等於一次浪費。共享經濟可以說是憑空產生的供給,而租賃經濟是人為刻意增加的供給。

    以順風車為例,一輛車可以坐4個人,但是很多人上班只是自己開車,或者送個老婆,那麼就有2-3個位置的空閒。他把這空閒的位置給其他順路的人坐,這就提高了車子的使用效率,而多餘的付出幾乎沒有。這樣他可以補貼油費,而乘客以較低的價格坐了車,是個雙贏的局面。而假如今天沒有順路客,那他就是正常的上班而已,和沒有共享經濟之前一樣,並沒有什麼損失。而滴滴叫車車主計程車車主一天沒生意,那就搭進去一天的人力等待成本,今天就得餓肚子了。

    共享經濟的另外一個特點是價格必然比傳統租賃便宜,因為共享者僅僅付出很小或者沒有額外付出代價,而且收入屬於在正常需求之外的額外收入,算是意外之喜,因此可以預期較低的收入。而作為顧客,如果沒有價格上的優勢,我為什麼不選擇原來專職專業的服務?

    從上面可以看出來共享經濟只能是第三方平臺式的,收集顧客的閒置資源,然後以極小的成本將閒置資源分配給另外的顧客。所謂“共享單車”的經濟模式,早在2010年前後杭州福州等城市就開始有了,正規名字叫公共單車,城市單車。共享單車公司們只是藉著共享之名炒作一遍,讓你假裝覺得這是全民共享,給你幻想這裡面有你的一份所有權。其實他們是去掉固定樁,霸佔公共道路,不為佔用道路付錢,確滿口仁義為民服務,你說出來你為了賺錢會死?還有ceo說“如果失敗了就當做公益了”。這是最假仁假義的話了。如果你真是做公益,那你的投資人要氣死,盈利了你能把錢捐出來?如果你是正經經營公司,那就別拿公益來綁架使用者。說出這話的人,橫豎不管什麼情況都是欺詐詐騙,不是騙投資人就是騙使用者。

    扯遠了。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很多時候是相近的。順風車是共享,滴滴專車不是;沙發客是共享,鄉村民宿不是共享;路邊攔一輛pickup是共享,攔一輛公交車不是;書本漂流瓶是共享,圖書館不是共享。至於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共享汽車,通通不是共享經濟,掛羊頭賣狗肉。他就是租賃公司,但是讓使用者有一種幻想,"這是我的",讓使用者參與維護與管理,他們好省下錢繼續圈更多使用者……

    (這只是說這幾個不是共享經濟,但不代表這幾個產品不能用不合理,租賃經濟總體上也是提高了經濟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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