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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空間的奧秘

    謝邀!首先,從現有引力波的物理機理(或概念)來看,它是質量物體加速運動後對所處的空間產生的影響,即引起空間的形變。其次,這種空間形變(或稱為時空漣漪)據理論認為將以光速擴散傳播,是空間自身形變的傳播,傳播速度與所產生引力波的物體的運動速度無關。因此,根據有質量物體無法超越光速執行的狹義相對論原理,如不計空間膨脹的影響,按題中條件,一物體產生的引力波必將影響另一物體。

  • 2 # 九心逍遙

    回到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提的挺好的!與光有關係,準確的說是關於光的速度的。由於相對論中的一個基礎是光速不變原理,光速是資訊傳遞的最大速度,所以關於光速的問題就有很多,例如有人問: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開啟車燈時,這時的車燈發出的光的速度是不是可以超過光速?答案是否定的。也有人換了一種方法:在一艘光速飛船內部,一個人從尾部向頭部跑動,這個人的速度是否超過光速?答案依然是否定的。當然也有人再次變換了問題的形式,包括本題在內。

    對於光速是資訊傳遞的最大速度這一點相信應該是被廣泛接受的。但對於光速是最快的速度這一點相信就不那麼容易接受了,我認為對於人類來說因為目前來說沒有辦法解決比光速更快的資訊傳遞的手段,所以超過光速的速度是沒有辦法理解或合理解釋的,那麼討論超光速基本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當然,本題還提到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關於引力的,但不完全是引力而是引力波。萬有引力是普遍公認的,只是在現代物理學中認為萬有引力適用於低速、宏觀世界,在微觀世界中由於引力不是主導力,與其他三種基本力相比引力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一般情況下,萬有引力還是非常好用的。

    引力波其實很容易理解,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做一個思想實驗(學習一下老愛同志的高逼格)宇宙的某個區域性空間中外部引力的效果為零,也就是說外部對這片空間沒有影響。在空個空間中有兩個物體A和B,為了方便先假設兩個物體除了位置以外,質量、大小等完全相同。兩個物體距離為S,那麼這兩個物體受到對方的引力大小就是 F=(ma*mb*G)/(S*S),Fa的方向是朝著B的,Fb的方向是朝著A的。

    如果將A的運動方式做一個改變,設A原本在A"位置,A"距離B是S,此時A的運動方式是:過A"點做一條與A"B方向上垂直的線,在這條線上A"的兩邊取兩個點P點和Q點,PA"的距離與QA"的距離相等,A在P點與Q點間做週期的來回運動。

    那麼B受到A的萬有引力也會因此週期的變化,或者說這個力是波動的。很明顯,波動的週期與A的運動週期是一樣的。

    我認為這個波動應該叫做--引力波。

    對於本題來說:兩個稍大於二分之一光速背向飛行的物體,它們的引力波對方能感知的到嗎?這涉及到引力波的速度問題,目前科學的觀點是引力波的速度與光速一樣(或很接近),而不是超距的。如果是超距的,那自然不用說必然無法脫離對方的引力波。如果不是超距,而是光速會如何?

    我個人的想法是引力波是沒有慣性的,換句話說引力波的速度與產生引力波的波源的運動速度是無關的,因為引力波的速度大於波源的速度,所以兩個物體都不能脫離對方的引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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