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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幻直通車馮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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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絲蘸白雪Cy
從人存原理看三體人
關於人存原理是什麼,詳見本題目上一個回答,我是記不住那麼多東西的,就不再打一遍了。
簡述說,就是:“宇宙是這樣,就是因為我們看到它是這樣。如果宇宙不是這樣,我們就不會出現在這裡。”(引自百度百科)
以前的小說家,創作的時候,都是依據人類現有的狀態來進行想象的。所以宇宙太空歌劇,會是星艦大戰;宇宙中漂浮的,會是宇宙堡壘。所以外星人不論怎樣,最後都是有手有腳會說話。
但《三體》不是這樣的。劉慈欣意圖創新,找出一些新點子。你如果看過他的其它書,還會發現被關在行星內部,然後不斷向外挖,尋求生路的封閉恐懼症患者。
所以,劉慈欣的作品,建立的基礎是:你無法推翻他的說法。
宇宙這麼大,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只用人類的眼光來看待問題,是不是太狹隘了?或者說,在劉慈欣看來,一切都是可能的。
那麼,我們就不能用人存原理來推測劉慈欣的想法。(題主就不要用人類思維考慮這個問題了,沒有答案的。)
不然我很不負責的告訴你:根據人存原理,三體人根本沒辦法存在,進化出文明。原因詳情,見《槍炮病菌與鋼鐵》。
最後回答一下題主的那個詳情裡的問題:原因很簡單。沒進化出脫水功能的三體人,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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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古風燈
大劉看到水熊蟲的特性,佩服的不要不要的,就自然以為那個是宇宙最無敵的技能了,根本沒考慮到,其他非碳基生命對水的需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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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ilwinder
一方面說,沒有進化出脫水功能的生物根本無法在三體人母星生存下來,也就談不上發展出文明。
另一方面說,三體人母星必須具備不完全乾旱環境,才有可能發展出脫水能力的低等生物,為高等文明出現做好準備。畢竟,沒有進化到可以幫同類從脫水狀態復原的智慧之前,低等生物必然也具備脫水後復原的能力,這個能力要求環境中水可以不規律迴圈出現。恐怕三體星的所有生物都是具備類似抗乾旱能力的。
仔細想來,如此環境居然能誕生出文明,恐怕才是三體小說中最難以存在的前提假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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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葫蘆樂55330491
你理解錯了,進化是不定向,但適者生存,不好的突變不適應環境被淘汰,而適應生存的突變被保留下來。這是適者生存的理論
回覆列表
別把大劉的作品當科普來看,也別把大劉的作品變成宗教,這都是不對滴。
簡單說,一百九十多輪文明都進化出脫水功能,可能要反過來說,就是隻有進化出脫水功能的生物才能有機會產生文明。不然在那樣的自然環境下,不脫水就得脫皮死!
這其實也是和我們宇宙中為什麼會有地球人的問題,科學上這個叫做“人擇原理”,簡單說,就是我們的宇宙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們恰好生存在這個宇宙裡,也許還有無數個與我們完全不同的宇宙,只是我們無法感覺到。
1973年:澳洲理論天體學家布蘭登•卡特(Brandon Carter)在紀念哥白尼誕生500週年研討會上,首次提出了“人擇原理”這個術語。哥白尼原理主張,人類在宇宙中並不佔有任何特殊地位。當時有科學家將哥白尼原理推廣到宇宙,認為在任何大尺度範圍內及任意時間點看來,宇宙在統計學意義上都應該完全相同。卡特反對這一觀點,他主張:“雖然我們的位置不一定在宇宙中心,但不可避免,我們的地位在某種程度上是特殊的。”
卡特提出的人擇原理的兩種形式:弱人擇原理(Weak anthropic principle,WAP,卡特版)——————“我們必須考慮這樣一個事實:我們在宇宙中的位置必然是特殊的,這樣才與我們作為觀測者而存在的事實相容。”卡特明確指出,這裡的“位置”不僅指空間中的位置,還包括怕時間上的位置。強人擇原理(Strong anthropic principle,SAP,卡特版)——————“宇宙(以及它所依賴的基本引數)必然允許作為觀測者的生物在某一階段存在於宇宙之中。我思考,因此世界就是這個樣子。”最後一句話表明,這裡的“必然”是以我們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這種說法是不證自明的事實。
1973年:美國物理學家C•B•柯林斯(C.B.Collins)和英國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指出,卡特的想法隱含了一個假設,即“不只存在一個宇宙,而是有無窮多個宇宙,包含所有可能的初始條件”。如果承認這一點,人擇原理就為我們宇宙的“微調”問題提供了一個看似合理的解釋:“普通”的宇宙並不是“微調”的,但考慮到存在足夠多的宇宙,總會有一小部分宇宙有能力供養智慧生命。
1986年:英國物理學家約翰•巴羅(John Barrow)和美國數學物理學家弗蘭克•蒂普勒(Frank Tiper)發表了著作《人擇宇宙學原理》(The Anthropic Cosmological Principle),書中描述的弱人擇原理和強人擇原理與卡特最初的描述有很大的不同,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巴羅和蒂普勒描述的兩種人擇原理:弱人擇原理(巴羅——蒂普勒版)——————“物理學和宇宙學裡所有量的觀測值不是取任何數值都機會均等的,他們的取值受到下列要求的限制:宇宙中存在碳基生命能夠進化的地點,並且宇宙足夠古老以至於生命已經出現。”與卡特的版本不同,巴羅和蒂普勒將弱人擇原理限定在碳基生命,而不僅僅是“觀測者”。另一個重要區別是,他們把弱人擇原理的應用範圍擴充套件到了基本物理學常數,例如精細結構常數、時空維數、宇宙學常數等——————這些在卡特的版本中是歸強人則原理管的。
強人擇原理(巴羅——蒂普勒版)——————“宇宙必須擁有這些性質,以允許生命在某個歷史階段在宇宙中進化。”看上去,這跟卡特的強人擇原理十分相似,但“必然”和“必須”這一詞之差,讓兩者出現了本質上的分歧。巴羅和蒂普勒在書中認為,這種強人擇原理可能有以下3種解釋:1.“宇宙有可能是被‘設計’出來的,目的是產生並供養‘觀測者’。”2.“觀測者是宇宙存在的必要條件。”3.“一系列其他不同的宇宙是我們的宇宙存在的必要條件。”一些哲學家拒絕接受這種強人擇原理,認為這是對卡特人擇原理的根本性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