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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墨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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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金推背圖
1、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文章的標題我取為“合夥人,企業成敗的基因”,可見合夥人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性。現在我總結了四條選擇合夥人的標準“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在上面兩個案例中,究其本質原因,問題出在“價值觀不同”而導致分手。
小建議: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其次我講的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2、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看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3、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4、對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當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5、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6、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7、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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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艱辛的創業者
根據你題目說明,你現在正和一家餐飲公司合夥做包子生意,只不過股份少紅利分成低,因此你有想法離開公司和親戚合夥做包子生意。而且按合同規定,提前離開你要賠償公司兩萬多的投資款。而這邊親戚有資金有場地只需你投資少量資金就可以,而你的入股份額主要以你的技術為主。
首先合夥人應該相互信任-誠信-理解-包容-大肚量-合二為一,做不到這些就合不來,稱早分開。
在這裡,我應提示你一下,你現在還和公司有一年多的合作時間,如果你隨意離開了,恐怕不好吧,比如你和你親戚在合作期,另外一個也要與你合夥,並且條件比你親戚還優厚,你又準備去哪裡嗎?我的意思相信你也明白吧!如果這樣下去恐怕不會有多少人與你合作,所以建議你合同期滿在做打算,這樣別人對你的看法起碼你是守信人。
我是做包子的,現在在一家包子店佔有一點股份,但能夠分到的錢很少。現在要想升遷基本上很難,而和公司籤的合同需要在這裡再做一年半,如果現在辭職需要補兩萬多的投資費用。我的一個選房親戚叫我一起去開店,他有資金和場地,我出一部分錢,技術方面我負責。不知道是否值得一起合作呢?
回覆列表
創業挺不容易的,哥們我挺佩服你。
從我聽說來講,合夥企業,最好別搞。一般的企業都不咋賺錢,一旦合夥企業經營不大行,下一步就是合夥關係的破裂。然後本來覺得還行的關係老死不相往來。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如果一定要要搞合夥企業,我認為一定要明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誰是日常負責人,必須明確。如果你開包子店,出一部分錢、用技術入股,那麼我理解日常經營你是不負責的,那你就不要插手經營的事,當然,有一些重大事項應該親戚和你一起商量,但是日常中會有很多小事,如果他自己就定了,你能忍受麼?不插手經營,你能不能做到?第二,如何界定盈利分成。財務這塊誰來負責?如果是他找人來負責財務,那你怎麼保證財務真實性,房租、進貨、招工、稅費、收入情況,直接成本間接成本,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很多支出你不一定能知道,到時候你能相信合夥人跟你說的數字麼?他有沒有可能騙你?第三,如果企業盈利好,那還好點,就是賺錢多少的問題,如果虧損呢,你們怎麼承擔虧損的比例?合夥人負責日常經營,他有沒有可能把有限的收入暗中先行彌補他的虧損,到時候他全身而退,賬面也是虧損但實際上錢已經抽回不少,而你的真金白銀成了虧損的主體,怎麼避免這種情況?在金錢面前,不要低估人性,別說遠房親戚,就是親兄弟,因為合夥企業反目的也比比皆是。
所以,如果要合夥,最好提前界定,你出資出技術,折成一定比例入股。他負責日常經營、採購支出成本核算,你來負責賬務處理,對需要商量的事進行明確,比如多少錢以上的收支或者什麼型別的業務需要告訴你同意。但說實話,這麼做還是很容易傷感情。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出資出技術,他來當老闆,每年固定給你報酬,或者固定報酬加浮動報酬的方法,你就負責好蒸包子這件事,其他的你也別管了,愛咋咋地。最後賺錢了就多給你點,虧錢你就拿固定報酬。然後做好撕破臉的準備,反正是遠房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