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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晴青旅行魔法師

    博物館有的展廳做出禁止拍照的規定,主要因為四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從版權方面考慮。因為有的臨時展廳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博物館的陳列形式。是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的,付出了勞動。如果拍下照片,被別的單位、個人模仿就損害了該館的利益。第二,從文物保護的目的出發。字畫、絲綢等文物很容易受閃光燈光波的破壞。第三,從安全的目的出發。有人完整拍下展廳的方位、結構,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條件。第四,保證有良好的參觀環境。有人為了拍照而給別人帶來參觀不便。當然,有些文物比如雕塑、青銅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損壞的展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是允許拍照的。不許拍照的個別文物,如果參觀者不使用閃光燈,一般也不干涉。許多文物景點,都有“禁止拍照”的牌子,有時感覺大老遠跑去,不能拍點照片作紀念,挺遺憾的。有些朋友對這種規定很不理解,不就拍拍照片,又不觸控文物,應該不會對文物造成損壞。其不許拍照的主要原因是拍照時閃光燈對文物有損壞。事實上,中國古建築大都是木質的,容易損壞,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脫落,拍照時,閃光燈的反覆照射對其破壞很大。因此,一般禁止拍照。普通的可見光波長是在400奈米至700奈米之間,低於400奈米的紫外線能量很大,容易被物體吸收,從而使物體變質;而高於700奈米的紅外線能量小,不易被物體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絲綢等物質都是高分子結構,含有纖維素或蛋白質,容易受光、電、細菌的影響而變質、損壞;另外一些物質比如石頭、銅鐵、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響。我們使用的閃光燈型號不一,波長有長有短。但都應是低於700奈米的可見光,或多或少對高分子結構的文物有破壞。因此,木質建築物、字畫、絲綢製品、壁畫等文物,應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從保護文物的角度出發。國家文物局頒佈關於文物影視、照片拍攝管理方面的通知。其實,對於文物,國家文物局只從政策法規上進行宏觀管理。具體的管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單位在不違反國家統一法規的情況下,根據文物不同的情況進行管理。就說禁止拍照這個問題吧,國家文物局只在大範圍作出規定,比如書畫、絲織品、壁畫、漆木器等文物,容易受光照褪色,造成文物損壞,原則上不得拍攝。但不可能具體規定哪個文物點能拍,哪個文物點不能拍;哪一件文物能拍,哪一件不能拍。 當然,不用閃光燈,也許對文物不會造成損壞,但也不敢說不用閃光燈就絕對讓拍。可能有的文物景點有一些特殊情況,關係到版權和資料方面的問題。

  • 2 # 貓圖怪談

    博物館不讓拍展品可能是出於保密性要求,有的展品確實只有在這裡才得以一見,館方希望保持其一定的隱秘性。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並非如此,一切的罪魁禍首其實只是那個閃光燈。展品上的油彩和顏料經過成百上千年的時光磨礪,可能已經非常脆弱,經不起強光照射。比如達·芬奇最知名的畫作《最後的晚餐》,就是畫在米蘭的一座修道院裡。由於採用了獨特的實驗性技法,這張壁畫和牆壁之間其實咬合得並不好。加上天災人禍(據說拿破崙的騎兵把這座修道院當作馬房),顏料分解掉漆的結局實在是難以避免。幾百年來這張古畫已經被人已經覆蓋了無數層。他們當然不會允許閃光燈咔嚓一聲再給圖畫造成傷害。

    那你說不想讓閃光燈傷害畫作,在邊上裡一塊牌子“相機關閉閃光燈”不就好了?這麼想的人也未免太天真了。首先這塊牌子能不能起到效果就很難說,相信大多數人對這種警示標誌都是睜一眼閉一眼,假裝沒看見的。遇到不通外語的遊客,不讓開閃光燈就不如在照相機上畫個叉來得醒目了。第二個則是所謂的制度成本問題。博物館員工喝止遊客掏出相機簡單,要想在遊客按下快門之前判斷閃光燈的開閉則不現實。等光一閃,對畫作的傷害已經造成。

    同樣的很多規定其實都是這樣的“防患於未然”。盧浮宮拒絕遊客攜帶自拍杆入內,倒不是真的怕遊客沒素質拿自拍杆捅藝術品,而是為了防備神偷大盜拿自拍杆測試安保系統。雖然能聰明到在自拍杆裡搞一大堆儀器,還能鎮定自若地在展廳裡測試的盜聖沒有幾個,但這種人踩過點博物館就要倒黴,只能一概禁止了。完事還補上一句:對您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也沒什麼好諒解的,這種大家添麻煩的設定就是沒有信任造成的嘛。

  • 3 # 王朝的廢墟

    需要強調的是,中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可沒有“禁止在博物館拍照的說法”的規定。不讓在博物館拍照,基本上都是各館自己的內部規定,當然不算數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呢?我覺得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吧。

    一是為了保護文物,畢竟這些少則上百多則上千上萬年的文物,對於光是非常敏感的,所以絕大多數的博物館,展廳的光線都是比較昏暗的。這就是讓很多習慣用自動擋拍照的遊客,在拍照時無法控制閃光燈的開啟,自然也就無法控制所發出的強光對文物的損害了。

    不過現在器材的進步,以及拍攝者水準的提高,基本可以避免使用閃光燈了,而且閃關燈發出的強光反射到展櫃的玻璃上,拍出來的照片其實是非常的難看,所以現在去各大博物館,閃光燈頻閃的現象已經很少看到了。所以絕大多數的博物館都放開了拍照,畢竟讓文物變成照片內的永久儲存,對於傳播歷史文化知識,宣傳博物館也能發揮巨大的作用。

    但仍然有不少博物館,依舊不合時宜的禁止拍照,即使不適用閃光燈。雖然保護文物仍然是掛在嘴邊的理由,但顯然這是站不住腳的,完全是以下兩方面的原因所致。

    比如博物館懶政的問題,因為仍然有遊客會不自覺的使用閃光燈,為了杜絕這樣的情況,乾脆搞一刀切,讓所有人都不許照相,也減少了自己在管理方面的工作量。

  • 4 # 熊貓愛飛行

    從博物館的角度,他們禁止遊客拍照主要是出於保護文物的目的。

    博物館內通常燈光較為昏暗,遊客拍照時大多要藉助閃光燈,很多人可能會認為閃光燈會對文物造成損傷。的確,燈光是會對文物造成一定的傷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馬俑剛出土的時候是帶有彩繪的,然而出土後接觸空氣以及Sunny,陶俑上的釉色就開始脫落,但其實燈光對文物造成的傷害是非常有限的。不過也有相關方面的研究,光線對顏料會造成多大程度的傷害,這要除了要看光照強度之外還得看光照時間。相機的閃光燈雖然光照強度高,但它持續的時間非常短,甚至不到百分之一秒,因此它對文物傷害的累積效應其實還不如照明燈光。不過對於絲綢類、書法類展品來說,他們對燈光的確比較敏感,閃光燈會讓絲綢和紙張褪色、變暗,甚至還會形成肉眼都能觀察到的焦化點。所以說,閃光燈的確會對部分產品造成傷害,而對於雕塑、繪畫之類的展品的傷害其實非常有限,那麼博物館禁止拍照當然還是有其他方面的考慮。

    在某些展覽中的熱門的展品前,人們會駐足停留拍照,造成人流擁堵之外,還有不停的拍照的咔擦聲,這無疑會破壞整個展會的整體效果,而且有些遊客的拍照行為會對展品造成潛在的威脅。比如,2014 年 4 月,為慶祝中法建交五十週年,北京國家博物館舉行了名為《名館·名家·名作》的展覽,展出了法國五座知名博物館聯合帶來的包括畢加索、費爾南·萊熱等8位大師在內的多幅極具代表性的法國名畫。展覽原本是允許觀眾拍照的,可是第一天是由於當時參觀者眾多,觀眾在爭先恐後地拍照的過程中不慎把手機砸到了一副名畫的畫框上,險些造成對文物的嚴重損壞,於是第二天國家博物館釋出緊急通知禁止觀眾拍照。再比如,敦煌莫高窟禁止遊客拍照是因為他們認為拍照會造成人流停滯,隨之帶來的後果是空氣溫度上升以及二氧化碳濃度升高,會對敦煌壁畫造成損傷。

    除了對文物保護的考量之外,博物館禁止遊客拍照還有一定的因素是出於自身利益的,這個因素展出方當然不會對外明說。

    要知道,門票收入和銷售紀念品等周邊產品是展出方重要的收入來源。設想一下,如果允許遊客對名畫拍照的話,那博物館銷售的印有名畫的周邊旅遊紀念產品的銷量勢必會受到一定影響。而且,當遊客把照片傳到網上或社交媒體上,讓更多的人看到展會的照片,這樣部分原本打算親臨現場觀摩展覽的人會因為已經在網路上飽了眼福而取消了買門票去看展會的計劃,從而展出方門票銷售受到了影響。因此,透過禁止拍照的規定來對展品的影像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壟斷,可以提高自己營業銷售收入,這其中也有出於對展品版權的保護。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博物館會有這條禁止拍照的規定,關鍵還是要看展品內容和展覽管理方的決策。所以綜上所述,出於對文物的保護和自身利益的考量,部分博物館會有禁止觀眾拍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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