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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04晚上騎電動車眼花撞到一老人,然後趕緊送他去醫院,頭上縫了三針,拍頭顱ct沒問題,左膝腫脹拍片子沒問題。醫生讓回家休息觀察。對方的女兒介意是縣醫院,想讓去省一附院進一步檢查,第二天去了,重新頭顱ct沒問題,膝部ct腓骨陳舊性骨折。膝部ct半月板陳舊性撕裂,韌帶也是陳舊性的損傷。(後來在老人那裡瞭解到他有三十幾年的關節炎。)當時家屬強烈要求住院,醫生認為不需要,不具備住院的條件,同樣是讓開口服藥回家休養。後面醫生拗不過家屬,給右膝打了個石膏制動,結果兩週不到,石膏給老人自己給走斷了。一個月後找專家複查,專家說沒事,多鍛鍊就會好的。前後各種檢查費醫藥費車費等花了大概四千多。複查後當天我就跟家屬去交警大隊想調解談賠償的問題,當時家長不肯談。問題來了,現在離事發有三個月了,因為這個老人有糖尿病高血壓,這個老人現在血糖不穩定,家屬賴在我身上,說電動車撞的他血糖都升高了,而且膝蓋痠痛,不停給我找麻煩。我說讓她去法院上訴我,她也不去,說就找我。我現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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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法律服務者

    首先電動車駕駛人員應注意行人和行車安全,撞人了肯定是錯誤的行為,要勇於承認錯誤,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撞的是否嚴重,需要到醫院檢查得知。不是眼觀就能得知的。希望你與對方多溝通,解決好這次事情!

  • 2 # 落筆寫韶華

    如果報警,當時有事故認定書;如果沒報警,先帶他醫醫院檢查,不是這次事故引起的,報警處理,如果想訛人告訴屬於敲詐勒索,是犯罪行為。

  • 3 # 每日法律諮詢

    你的這種情況屬於交通事故致人傷害,應該及時報警劃分責任出具事故認定書,這份事故認定書非常重要,決定你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先不要想受害人是否訛錢問題,應該第一時間報警,然後救助受害人,送往醫院及時救治是關鍵。

    如果老人傷情不嚴重,治療結束後,可以走法律程式,會讓雙方感到公平正義,絕對不會出現訛錢問題。

    交通事故屬於經常性事件,一不小心就會被撞和剮蹭,當出現交通事故時,不要慌張,應該及時報警,保護現場證據,並救治受害人。

    然後肇事方車輛有保險的,及時給保險公司打電話進行理賠現場勘察。沒有購買保險的,只能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了。

    根據題主的描述,題主的與老人的剮蹭程度不嚴重,老人受傷程度也比較輕,那題主不必擔心老人會訛人,獅子大開口是不可能的。

    建議題主報警劃分責任出具事故認定書後,先讓老人治病,等待傷情穩定後,根據老人的傷情及自己的責任比例,可以與老人協商賠償事宜。

    如果老人不同意協商,或要價太高自己無法接受,題主可以不再協商解決,直接讓老人到法院起訴解決,對雙方絕對是公平公正的,不會發生訛錢問題。

    老人治病期間,自己可以等待各方資訊,一旦交警大隊聯絡題主,題主可以及時配合,不用擔心其他事情。

    至於老人治病期間的醫療費等費用,題主有錢可以墊付,無經濟條件的,可以讓老人自行支付,等老人病情穩定,可以決定如何賠償損失。

    題主自己不懂的,可以請律師幫助或諮詢法律專業人士。總之,不能協商解決的,一定走法律程式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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