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職一家公司,也簽署了公司正式合同且已經轉正,現在告知我說因為負責繳納社保公積金的第三方公司因為合同到期,需要換一家社保公司繳納。需要我們員工重新簽署一份合同。但我仔細看了一下合同卻是屬於另一家外包公司,似乎我要變成外包公司員工派遣到此單位上班?這事人事並未提前溝通。請問公司這樣做合理嗎?我是否可以拒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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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裝二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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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交電商小超人
區別大了,正式合同是本單位和你籤的勞動合同,第三方外包合同是第三方外包公司和你籤的勞動合同,其中的各方面的利益想想也清楚了吧。
也就是說從正式工變成了勞務派遣工。
派遣工和正式員工區別是:
1、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是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雙方處理。派遣工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去工作,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處理。
2、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派遣工,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與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輔助性崗位,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至於籤不籤合同,還是由自己決定,畢竟別人也無法幫你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