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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頂層樓頂上放著單元各家的太陽能熱水器,16年夏天房頂漏水我找物業,物業說沒收過維修基金不管,我找專業做防水的看了看,人家說防水老化了從做防水哇,我想的是樓頂也不是我自己的,就找樓下所以住戶商量,樓下住戶說你家樓頂漏水於我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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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香港寶兒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按理說,頂樓漏水,應該找管理處維修,但是修護都沒交本體基金的費用,管理處以這個理由,推卸責任,如果大家每月按時交清所有費用,房頂漏水,管理處不得不維修,

    既然其他住戶認定頂樓是你的,你的做法,請他們把一堆太陽能暫時搬下來,因為你要一個人拿錢去維修房頂漏水的問題,

    保留好所有的維修費用的單據,維修好後,樓頂用鎖頭鎖住或者安裝鐵閘,如果有鄰居有意見,大家可以一起開會,最終結果,如果大家都同意維修費用每戶平攤,就可以讓它們再把太陽能再重新安裝,

    其實安裝太陽們,重新打孔,真的會破壞房頂的防水

    建議不要再安裝太陽能,除非防水做的很專業

    你維修之前一定要讓所有鄰居知道這件事情,這一個通告,貼在一樓大門口,最好,鄰居們開會,開會,開會

  • 2 # 現代服務設計

    看了一樓的頗似專業人員的回答,我笑噴了,這難道又是個磚家,請問你家的大修資金交物業管理處了!哥們你是來逗逼的吧?

    普及下:大修基金是用於對於小區公共區域大修的專項資金,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由國家維修資金專項管理處管理,業委會成立後按規定是應該打到業委會專項維修基金賬戶,由業委會管理使用,國家專項維修資金中心監督。跟物業是八杆子打不倒關係的。跟物業費也是不同的,物業費是小型維修養護。這個是大修。不懂要問。不懂裝懂坑的可就是老百姓了!

    所以也就只剩下三種辦法了,一種自己認了吧!另一種就起訴其他住戶,第三種就坑人吧!其他住戶或者物業看誰好欺負就粘著誰,我就是老賴我就找你的精神。

    但是還有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修的時候要拆其他住戶熱水器,呵呵,不賠錢就準備好磨嘴皮子吧!

    其實這就是目前社會現狀,說起來個個是君子,做起來個個不如老賴。

  • 3 # 喝一杯鄉愁

    這個問題真是問到人了,我就在老家買的頂樓,而且當時沒注意,雨季的時候後窗就有點漏水,怎麼辦?找人來修,自己出錢,最他媽煩的就是一遍修不好,再修一遍!!!有人會說維修基金,誰申請誰知道有多難……所以都是我自己出錢修的!至於說一個單元出錢是不可能的!!!

  • 4 # 無心劍痴

    按照現行的法規,責任主體很清晰:

    1、房屋竣工驗收後,5年內由建設單位即開發商負責維修。(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2、由於屋頂屬於公共空間,超出5年質保期之後,維保責任轉移給了改建築主體的全體業主。(可以由物業公司牽頭,徵求共享區域內全體業主的意見之後,申請業主繳存的維修基金用於修繕)

    3、遇到未繳存維修基金的情況下,可以由業主和物業商量解決。(如:由業主墊付資金,而後要求物業牽頭落實業主分攤)

    實踐中,鄰里關係處理難度還是蠻大的,因為現在的社會,可以說教育失敗,很多人拿著高學歷證書而缺乏基本的素養,對法律、對道德也沒有任何敬畏之心。均攤費用難度不小,最省事的辦法就是動用維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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