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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設計也靠抄,你怎麼看待時尚圈的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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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二鴿1

    看著別人的東西入了時尚圈,自己的作品又不行:無人問價!最好的辦法,就是抄襲!錢來的快!無利不起早啊,現在這種風氣越來越被一些人接受!以成一顆毒瘤,來者不善!需要我們將它剷除,這種人就真的不要臉!應該暴光,該讓大家都知道他!用法律的武器滅了它!

  • 2 # 劉爸112538221

    時尚圈的抄襲?這"時尚圈"泛指時裝,鞋類,美容造型,或者其它?對於時尚圈裡的動態我不甚關注,但抄襲二字我略有耳熟,僅對抄襲二字有些反感。現在社會里抄襲尉然成風,各行各業都有傳聞,只能說對抄襲他人作品的人感到可恥。把別人辛苦成果化作自己賺錢的工具,沒有絲毫的愧疚,是對原創的不公。而鑄成這一切現象的洽洽是維權的困難,抄襲者的違法成本太低。這種情況反映在很多行業,如文化界,音樂界,電影,電視,餐飲業,製造業,商標等等都有這個現象。拿來主義,多方便,所以時尚界也不可避免。

    看看它們多象呀!複製,先用了再說。有本事你去把它們分開呀!

  • 3 # CoolGirl小倩

    首先說,我不懂什麼時尚圈,我只是單單說抄襲的事情,不喜勿噴。(我把蔣欣的照片放這兒,是因為我欣賞她,喜歡她)

    在我心裡,抄襲不僅是違反了法律、對當事人不尊重,也是對自己、對支援你的人的一種玷汙。是抄襲者自身對自己的素養和專業的不信任、不自信。或許抄襲者知識想要成功,只想要名,而非誠信和對自己專業素養的尊重。

    抄襲者也不應該在這個道路上走下去,因為他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給這個行業,那他也不會收穫任何東西,除了不信任和“抄襲者”的這個名稱。

    如果你尊重這個行業,並真心喜歡這個行業,你不會只想著成功,、著抄襲,反而你應該會更努力、更加奮鬥的。追夢途中,誰沒有過磕磕絆絆,哪有人一帆風順。

    做真實的自己吧,用自己真實的想法、真心的努力,去征服自己,征服社會。

  • 4 # 璐璐說時尚

    設計師工作壓力大,創造性思維乾涸,兩個正季設計再加上兩個度假系列,更有甚者還肩負了高階定製和男裝設計,如此高飽和的創作,還要滿足市場需求,簡直是神才能做到的事。

    而最大原因還是在於無人申請時裝專利,義大利時裝品牌Dolce & Gabbana曾在2009年秋冬秀場上展示了一條菱格大棉褲,而Armani在2008年6月也展示過類似的褲子。70多歲的Armani指責兩位設計師抄襲,但對方堅稱並無抄襲。當時,甚至有人質疑Armani意在炒作。曾經有大牌為此對簿公堂。1994年,法國法院判Ralph Lauren抄襲Yves Saint Laurent風格鮮明的燕尾服一案,並賠償38.3萬美元。但沒有哪個國家的版權法會事無鉅細地把時裝的具體設計、裁剪、面料和外觀等納入到版權法保護範圍內,一般受保護的只是大牌的品牌圖示、花飾和少量獨特材料的使用權。

    服裝作為應季商品,實力再雄厚的集團也不可能將每款衣服都申請專利。即便不考慮花費,等到專利申請下來,服裝也過季了,專利也就一文不值了。所以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就顯得寸步難行。

  • 5 # 胡社光

    首先,我覺得其實世界上實際不存在抄襲這個很明確的定義。可能它只是在人的心裡。你覺得一件東西是你的它就是你的。所以在今年梅賽德斯賓士中國國際時裝週上我就把LV走秀的音樂放在了我的旗袍秀上,我就是想赤裸裸的把它“抄襲”過來,透過這樣的雙重否定只是想告訴大家,只要是好的,人人都可以用,為什麼不能借此來重新定義自己的作品呢?

    在我看來,設計師這個工作,就是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能被他人定義輕易干擾。同理,一件衣服的設計從創意產生,到做出來展示,到最後被購買,這本身就是一個充滿變化魅力的過程。但現如今的時尚圈,魚龍混雜,總會有一些自帶流量的紅人,透過網路,讓一件衣服在圖片上被人們手指不斷地刷過,產生了注目的圖片式眼球式時尚,這樣的做法往往也把一件衣服的剪裁、材質和太多隱藏的設計都扁平化了。

    大多數人開始從第一眼的直觀感受去評價一件衣服好不好看,而不是關注這件作品本身想要表達的內涵或是他真正的與眾不同分之處,甚至最後只是把一件衣服的成功標誌為某位明星的同款,根本沒想過了解這些衣服設計的背後有哪些創意藝術靈感和講究的剪裁工夫,或者說這些衣服到底適不適合我,但我想,被忽略的這一切恰恰才是最後穿在我們身上的衣服的含義。

  • 6 # 源頭女裝凱名隆

    “抄襲”這個風尚在時尚圈已經風靡很久了。前不久,ZARA創始人榮登世界首富寶座,再一次將時尚界的熱門詞“抄襲”送上了風口浪尖。因為他太流逼了,他不做設計,只做設計的搬運工;他把抄襲之功練到了如火純青的地步,超出了創意,抄出了水平,抄出了世界第一,抄笑了愛美的各方神仙, 抄哭了設計師……。

    ZARA厲害嗎?厲害!ZARA的老闆厲害嗎?厲害!不過他不做設計很多年了,人家是老闆,是老闆,是億萬富豪。設計師是給他打工的,設計師要想活,要想過好日子,都要聽他的。服從他的人,服從他的公司文化。倘若不服氣,要麼幹,要麼滾,就是這麼簡單。就是這麼赤果。他只要會抄襲的設計師,不要原創設計師,原創設計師的作品成本太高,風險太大,投入產出比遠沒有直接抄襲爆款,抄襲大牌來的快,企業追求目標就是利潤,企業家追求的是如何賺更多到錢。

    以上只是個極端化後的案例,他折射了什麼呢?設計師要想做原創設計,就必須走自主品牌路線,走個人品牌工作室路線,或者跟隨有原創原創情懷的老闆,和他交換,你成就他的事業,他成就你的品牌…否則,要麼好好幹活,好好抄,要抄就抄世界第一,抄多了,你也成了第一,再加上你的創意,說不定,哪天一不小心就成了一代大師了。不要怨天尤人,自己強了,才是真正的強,畢竟創意不是意淫出來的,它可是真金白銀在市場上檢驗出來的。

  • 7 # 風流搬運工

    我坐著看。。。。別人怎麼穿衣服也有人管了嗎,真夠閒的沒事幹的。還時尚圈抄襲,我從淘寶上買件衣服,樂意穿就穿,不樂意穿就扔了,也沒見有人說我百姓圈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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