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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種說法叫:“胡適和五個女人',他們分別都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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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跟財神有個約

    謝邀,胡適是我最佩服的文學家,不關政治啊,他著作等身,風流倜儻,本人又是帥哥一枚,他的身邊從來不缺女人,他的元配江冬秀潑辣能幹,性情暴烈,最終讓胡適望花興嘆,老老實實的呆在她身邊一輩子,曹誠英,胡適的表妹,比胡適小十一歲,年輕貌美又很新潮,他們是在胡適新婚的現場上認識的,一句適哥哥讓胡適怦然心動,胡適曾為曹誠英寫了一首情詩,不是不相思,只怕相思苦,唯今剩相思,寧肯相思苦,不久曹誠英懷孕,胡適跟江冬秀提出離婚,潑辣的江冬秀去廚房拿出刀子跟胡適說,我先殺了我們的兒子,再殺我自己,你

  • 2 # 我跟財神有個約

    再殺我自己,胡適嚇得就此罷手1|l,含淚將曹誠英送到國外唸書並讓她打胎,,還有個韋蓮斯,美華人,是胡適的情人,她因為胡適終身不嫁,再有一個,就是陸小曼,胡適曾誇陸小曼的美是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當時陸小曼因為徐志摩逝世和翁端午在一起,胡適說只要陸小曼離開翁端午,他就養她一輩子,但陸小曼最終還是選擇了翁端午,,縱觀胡適的一生,情這一塊,真的是,|憐多情,痴兒怨女相對凝,嘆孤伶,春去秋月水飄零,,,

  • 3 # 鹿先森啦啦啦啦啦

    該有的角色都粉墨登場。至於胡適和韋蓮司那一段情,一般被處理成韋蓮司單方面的痴戀,或者,發乎情止乎禮,是曹胡戀之外的一段小插曲。好了,這個故事圓滿了,韓劇也不過如此,胡適的形象更是沒問題,痴男怨女們,儘可以為此魂斷情傷。可問題是,這樣完整圓滿不糾結沒分叉的故事,往往不是真的。曹誠英,可能不是民國版的祝英臺;江冬秀的菜刀,可能也是汪靜之臆想出來的;韋蓮司,更加不是那個沒什麼事兒做,一心一意為情所困的職業戀愛者。這是我在看了大量胡適的日記、書信和別人對他的回憶之後的感覺。胡適一點兒也不愛江冬秀嗎?他們說他不愛,嗯,這樣說比較方便,可以讓他和曹誠英的戀情合理化。可是,讀胡適和江冬秀的往來書信、他為她寫的詩,都多有旖旎之句,江冬秀也是知情識趣之人,始終在羞澀而熱烈地迴應著他。他們確實因曹誠英之事起過嫌隙,但很快癒合。1927年,胡適與曹誠英相戀的第三年,江冬秀寫信對胡適說:你不說起,我倒把30日的紀念全忘記了。我知道你30日那天一定想著新婚別離的滋味,但是離十年的

    結婚紀念日

    不遠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們好好的請點朋友來吃酒飯,熱鬧熱鬧。我們親密一下,回覆十年前的興味,你可贊成嗎?一笑。一直到暮年,他們都還記著要過結婚紀念日,這實在不像是傳說中貌合神離的夫婦所為。被廣大學者廣泛引用的“菜刀事件”,更有可能是個以訛傳訛的冤案。此事唯獨出於汪靜之之口,這位汪詩人,向來是個滿嘴跑火車的主。他能夠根據

    王映霞

    曾在

    戴笠

    的府上跳過一夜舞,就斷定她墮掉的胎兒,是戴笠的孩子,關於這些,書中有詳細敘說。更冤的還有曹誠英的丈夫胡冠英,假如曹誠英在傳說中扮演的是祝英臺,他就是當仁不讓的馬文才。多年來,他頂著胸無大志,要曹誠英在家生子當好家庭婦女的罪名,那麼曹誠英戀上胡適"就不再是小情小愛,簡直有反傳統反封建爭取戀愛自由的重大意義了。但事實上,曹誠英和胡冠英的感情一點兒也不壞。婚後她和胡冠英一道在杭州求學,胡適南下杭州時,他們小兩口一道陪他遊玩,就在胡冠英的眼皮子底下,胡適與曹誠英,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我暗想了一下當時的場景,覺得這真是一個技術活兒。 然後胡適指點胡冠英北上求學,而且是將他指到自己關係深厚的

    南開中學

    。入學之前,胡冠英曾去胡適在北京的家;同時期,胡適與曹誠英在杭州南山的

    煙霞洞

    ,過起了神仙般的生活。難道是胡適處心積慮?鑑於胡適父親與胡冠英祖父交情甚深,兩家世代交往,我們或者還可以說胡適一個“不仗義”。非也非也,有許多事,看細節,跟看梗概的感覺完全不同。文中亦有詳細交代。我說這些,只是想說,胡適與曹誠英,愛了就愛了,大家真的不用為他們找那麼多借口;也不要說,那些暫時無法到場的人,就不好,或者,就是不被愛的。胡適對江冬秀的感情,像他曾在文章中所說,是“識分定”之後生出的愛。他知道這個女人是自己的,就要好好愛她,這個女人呢,也還比較可愛,那就更要好好愛她。不是個人意志生出的花朵,不是暴風驟雨般的激情,難道,這就不算愛?在我想來,應該算的,愛情沒有高低貴賤,沒有固定形式,只要對對方有柔情,有牽掛,還有慾望,就應該算的吧?這些,胡適對江冬秀都有。那麼,好了,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嗎?同時對兩個以上的人愛,是否道德?又或者,愛情這件事的本質,與道德有關嗎?讓我對這些問題更加疑惑的,還不只是胡適與曹誠英這段,他和韋蓮司的戀情,其起承轉合,更讓人瞠目結舌。我寫他們那一章的標題叫做“那是季節,或候鳥的來臨”,在韋蓮司的感情世界裡,他是一隻無跡可循的候鳥,一次次,出其不意地翩然飛來,將對方帶入宏大的感情風暴。當她陷落,他便消失。隔著太平洋,她寫給他的信總是如泥牛入海。她費了很大的勁兒將情緒撫平,他,卻再次出現了。也許對於胡適,愛情就是一種際遇,像王子猷雪夜訪戴,興至而來,興盡而返。也許有人會從道德層面上譴責他,可是我想說,誠實才是最大的尊重,我寧可一個人在不愛我的時候,瞬間消失,也不願他言不由衷虛與委蛇。作家狗子說:“愛意已盡,就當一腳踢開”,我一直覺得他這是偽善地敷衍了太久之後憤怒。有人說,這對於韋蓮司未免有些不公平,甚至於指責胡適明知道會吹皺一池春水,還來驚擾的涼薄,但這件事,也得看怎麼看,在那些一腳踏空的日子裡,韋蓮司受傷、痛苦、深思,最後如風凰涅槃,

    浴火重生

    。假如愛情是一種際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

    曲徑

    卻也可通幽,沒有好壞之分。當然,這也是韋蓮司的靈魂足夠強大,扛得住,相同的遭遇,曹誠英就不那麼受得了,在胡適“漸行漸遠漸無書”、她做出家狀他都無感之後,她,如

    張愛玲

    所言,只有萎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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