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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合生成長課堂

    V姐:其實接還是不接是要看我們的所求的,也就是我們眼下工作是為了什麼。比如是升職加薪、提升能力、積累經驗還是什麼。

    而眼下的所求是要從我們長期的職業規劃中拆解而來的,不能說眼下我也沒有升職加薪的機會,我也不圖啥,就有個工作混口飯吃,然後混著混著就發現等有升職加薪機會的時候自己也不夠格,甚至因為一直在邊緣就被直接淘汰了。

    所以要時刻盯著自己的中長期目標,然後來倒推自己現在需要什麼,比如需要能力,那我需要哪方面的能力,就要去主動爭取相關的工作經驗。靠什麼爭取呢?那就要靠提供領導需要的價值了。

    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摒棄被動的零件思維,覺得就是領導安排我幹啥我幹啥,我只是有接或不接的問題,而是要主動去考慮,這個工作本身對我的價值是什麼。

    比如寫稿子,是不是能讓我被領導看見我的才華,給我額外的機會。是不是能夠增加自己的不可替代性,讓我更穩定。是不是能夠透過幫領導解圍,來去謀取自己更需要的東西。我們要不斷靠近更核心、更有價值、對我們的職業發展更有幫助的工作內容。

    然後在接活兒的時候也不要跟領導說什麼應該不應該,在領導眼裡,他分配的就是應該的,你覺得不應該就是不給他面子。而是要跟他說領導我寫這個別的活兒就做不完,然後順勢把那些重複瑣碎不重要的工作交出去,不斷提升自己的含金量哈。

  • 2 # 綠水青山1390

    在國有企業裡,規章制度齊全,崗位分工明確,各使其職各就各位,考核標準嚴格。一線職工每月有各種經濟指標的考核,產質量,遵紀守紀由車間一級核算員考核,主任工段長監督,月底工資獎金的多少全在其中,一般哪有時間做份外閒事,為得到一份好獎金,超產多拿得多,自身工作都來不及,還管它。除非,車間主任認為某人在某方面另有一種特長或愛好,受上級之託,叫去外辦某一事,透過人脈關係解決問題,並且領導做事也上路,由於辦事而損失生產時間給予一定補償,但也是偶然出去,畢竟自己有生產指標。

    至於科室裡工作的同志,主要是銷售.供應類科室,指定有人要經常在外聯絡業務,或購買企業內配套產品,有時領導講明額外工作要求,由科室出外人員順便帶做某件事,到是常有的,因為經常在外辦事,只求辦好,不求辦壞,具體同志當然也理所接受,因為同樣在外跑,雖是額外事,求得解決就好,碰到問題也可透過手機聯絡,一般也沒有其它考核要求。

    私有大企業情況同上,而私有小企業就難說了,尤其是運輸駕駛員,普通工種的人員,老闆時而差張三幹額外事,跑運輸委派駕駛員做好,又派普通崗位的王四去辦另一額外事也是經常有的,這些崗位上的人也不敢怠慢,有人還顯得很積極,你不幹行嗎?

    畢竟要每月工資生活開銷,完成事,說不定老闆心情好,還給你點獎勵,他說了算。而在一線崗位上工作的人,老闆也不是儍子,他知道價值,關係到企業的產量利潤,一般也不會輕易派一線有指標崗位上的人,除非是事情難辦,某人神通,非他去不可,但也是偶然的,經濟上老闆也會補償。經常的話,一線崗位同志也有否決權,大不了換家企業。

    所以,企業派職工做額外事,也要看企業的性質,不同企業因人而異。個人觀點分析,如不妥,請指正。

  • 3 # 春風HR

    相信每個人的崗位工作職責當中,最後一條都是這樣描述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我閱讀了無數的崗位工作職責,最後一條無不出其右,這一條絕對存在,如果覺得不相信的,可以找到自己的崗位工作職責看一看,如果沒有崗位職責的,可以到招聘網站上瞧一瞧,這一條就是標配。

    所以老闆叫你做一個額外的工作,這就完美契合這一條的標準,這就是屬於是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怎麼辦?當然是接下工作好好做了。

    但既然有這樣一個困惑,想必是碰到了一些麻煩,如果碰到老闆讓你做額外的工作不知道該怎麼做的,掌握好以下幾個原則,一定會讓事情在處理的過程中更加順暢。

    第一,優先保證份內工作的完成。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有屬於自己的份內工作,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當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與份內工作有衝突的地方時,要優先保證份內工作的完成,如果領導認為額外的工作更加重要,那可以要求領導把份內的工作安排給其他人做,或者不要安排額外的工作。

    第二,可以拒絕,但要有理有據。

    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不是不可以拒絕,如果這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或者是與當下的重點工作之間有衝突,只要能有充足的說服理由,可以大膽的提出來,都是可以商量的。

    第三,如果老闆任務分配不公,可以索要權益。

    很多時候,老闆會有任務分配不公的情況,比如一個很閒的人卻總是沒有工作任務,關鍵還拿著高薪,而你一個幹活的人,每天忙到加班加點,還要應付老闆的各種臨時工作,這種情況下要麼找領導要工資,要麼重新核定工作量,這並沒什麼不能做的。

    作為下屬來說,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服從,但如果一味的服從換來的是更多的不公,我們也需要站出來拒絕,對事不對人,用資料拒絕是最好的方式了。

  • 4 # 無憂精英網

    工作中經常有這樣的事情,就是被臨時性的安排了一項工作。但是,工作本身又不是自己的職責範圍之內,所以有時候還是比較糾結的。但是,作為下屬,對老闆安排的事情,無論是口頭上還是實際行動上,還是應該主動的承擔下來。至於後期的安排,那麼,可以再進行變更。

    如果僅僅是一個臨時性的工作。那麼,作為下屬,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有相應的時間去完成,那完全去做。畢竟是偶發的事情,又是老闆安排下來的事情,盡力去做好就是了。

    如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就要分情況區別對待。如果自己不想接,那麼就找一個藉口推脫,比如工作很忙,人手不足,沒法按期完成,等等,把這項工作推開,讓老闆另外選擇其他的人去做就是了。如果自己想接下來,那麼後期就要和老闆談老闆要的結果,具體方法,人員安排問題了。

    如果這項工作有其他的人做。可能是老闆對承擔這項工作的人不滿意,也或者是忘記了有人負責,可以直接和老闆說,這個工作是不是可以把某某一起叫上,看看老闆什麼態度,如果說,不叫,應該就是不滿意,如果說叫上,就好辦了,可以轉手了。

    一般來說,老闆安排下屬做額外的事情,在安排之前,其實自己都會掂量一下的,交給誰或者不交給誰,但作為下屬,並非是全盤接收,一樣可以自己掂量一下後再決定接手不接手。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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