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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勇戰王聊歷史

    先肯定回答是!但是,地的大小是固定的,坐吃山空的人是有的。特別能生孩子的旗人,每次分家,到下一輩旗人手裡的地就少一份。如果,在煙賭嫖都玩,肯定會要飯的。

    但是,再窮的旗人,遇見了發了家的奴才。奴才也要給旗人下馬磕頭,提鞋揉腿。。國家肯定養,但是不會全養,只養皇家近親。

  • 2 # 四九城的黃昏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得先向大家解釋兩個名詞:“旗人”和“鐵桿莊稼”。如果您不是打小就跟北京長大,您肯定對這兩個詞沒什麼印象,所以我先簡單的向您解釋解釋。

    什麼是“旗人”?

    您有所不知,清代的軍隊制度,是以旗為號,分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共八旗。

    其中,兩黃旗駐北方;兩白旗駐東方;兩紅旗駐西方;兩藍旗駐南方。什麼是“鐵桿莊稼”?

    清政府禁止旗人從事農、工、商各業,當兵成為旗人唯一正當的職業。(也有的說是政府並未明令禁止,只是旗人大多不屑從工,農,商。)

    按八旗制度,旗人成為兵丁後,可以補本旗內的兵丁缺額,旗內的一般兵丁按待遇分為三類:馬甲、步甲、養育兵。補上之後即可按月領取餉銀和軍糧。

    因為旗人當兵是代代世襲的,不論天災人禍都能按時得收益,而且糧餉待遇高於漢人的軍隊,又不需要經常出去打仗,所以旗兵的月餉被稱為“鐵桿莊稼”。

    但是,領著“鐵桿莊稼”的旗人真的衣食無憂嗎?

    咱們先從資料上分析分析:

    清代規定,凡是閒散宗室男性(必須是閒散的,也就是無官無差而且不可能參加考封的),十歲開始,每月由宗人府發2兩銀子,從二十歲開始,每月由宗人府發3兩銀子,同時每年給米給米四十二斛二斗。凡閒散覺羅男性,從二十歲開始,每月由宗人府發2兩銀子,同時每年給米二十一斛二斗。(資料來自知乎)

    現在普遍認為,清朝中晚期一兩銀子價值人民幣150—220元左右,所以,每月的俸祿在清初,也就是個維持溫飽的錢;而到了清中晚期,也就是零花錢一樣的存在。

    而糧食呢?一斛米等於五斗米,也就是說,閒散八旗子弟一年約能拿到3150斤米,勻到每天約8.5斤。

    咱們再從實際情況看看

    眾所周知,八旗子弟都非常會享樂,十分怕勞動。男的打茶圍,蓄畫眉,玩票〔非職業演員從事戲曲表演),賭博,鬥蟋蟀,放風箏,玩樂器,坐茶館,一天到晚有大量吃喝玩樂的事情可以忙。

    而到了家道日漸中落,越來越入不敷出的時候,懷著著特殊的身份和機靈的口舌,就幹上巧取豪奪,誆誆騙騙的事兒了。他們大抵愛賒買東西,明明口袋裡有錢,偏要賒,已經寅吃卯糧了,還是要賒。

    北京城有句形容八旗子弟的話:有錢的講究,沒錢的窮講究。這句話代表了大部分旗人的生活方式。

    所以說,雖然每月朝廷都發給旗人俸祿糧食,但由於旗人特殊的生活方式,這筆錢是遠遠不夠的。

  • 3 # 江雪寒

    旗人是1591年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諸部,後建立八旗制度,八旗中的人對自己的簡稱。旗人戰時作戰,平時生產。八旗打破了原來分裂的局面,使得努爾哈赤直接掌管八旗,當時的旗人擁有一定的地位。

    入主中原後,旗人主要用於駐防或征戰。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後顧之憂,清朝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和兵餉制度。

    初建四旗,用黃、白、紅、藍四種顏色作旗幟。增添的四旗,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種顏色作旗幟。然而,八旗的顏色有一個變化過程。據《光海君日記》卷169所載,"初始為青、黃、赤、黑五種顏色旗幟,爾後為黃旗無畫、黃旗畫黃龍、赤旗無畫、赤旗畫青龍、白旗無畫、白旗畫黃龍、青旗無畫、青旗畫黑龍八種顏色旗幟。"至於比較規範的八旗顏色,到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二月,始見之於《滿文老檔》記載有: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共八種顏色的旗幟。其四鑲旗為:將原來的整黃、整白、整紅、整藍的旗幟周圍鑲上一條邊,黃、白、藍三色旗幟鑲紅邊,紅色旗幟鑲白邊。不鑲邊的黃色旗幟稱為整黃旗,即整幅的黃旗,習稱正黃旗;鑲紅邊的黃旗稱為鑲邊黃旗。習稱鑲黃旗,俗寫廂黃旗。其他六旗也是如此。於是形成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合起來稱為八旗。

    八旗制度是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造的滿族社會制度。它是在牛錄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牛錄製原是女真人集體狩獵的一種形式,八旗制度最初具有行政、軍事、生產三種職能。這種兵民結合的滿族社會結構具有不同尋常的特點。

    其一、八旗之間分別獨立,不相統屬。努爾哈赤從創立八旗制度開始,就把所有的部眾,包括後來歸附和俘獲的人員,都編入各旗中。形成"以旗統人"的統治格局。八旗旗主各管一旗,互不相擾。如阿敏貝勒欺壓其弟塞桑古,塞桑古訴於代善、皇太極二人,但代善、皇太極因自己與阿敏同是旗主,不敢過問此事。在滿族旗人中有一句俗話,叫"隔旗如隔山",這就是說各旗獨立,只對本旗人負責,旗主間無隸屬關係。

    有清一代,清政府禁止旗人從事農、工、商各業,當兵成為旗人唯一正當的職業。(政府並未明令禁止,只是旗人多不屑為之,就經商一條而言,順治實錄》順治元年七月壬寅條,原文為:"近聞有將歸順人民……給發資本令其貿易,同於家人或擅發告示佔據市行與民爭利,虧損國稅……定置重典。決不輕宥。這裡提到的"歸順人民",其實上是指入關初期歸來的帶地民人以及旗下家奴。這條禁令是說,禁止旗人把資本投給自己的家奴,讓家奴去欺行霸市,而與"旗人不能經商"這個概念相去較遠。正如正黃旗滿洲人武隆阿(瓜爾佳氏)在道光元年的奏摺裡所說的:"旗人舊例,並無農工商賈之禁。然旗人之不務農工商賈者,固由於無田地資本,更由於聚族而官,非服官即當兵,食俸食餉,享於尊貴,始則鄙之不屑為,年復一年,性成習慣。"可知,對於旗人經商,清代並沒有成文的禁令。但是在清代前期,由於身份和八旗制度的約束,使得旗人廣泛"不務農工商賈",並且"鄙夷商賈"。)(以上為引用)八旗軍隊中的兵丁是從各旗中的壯丁中挑選的,挑選兵丁俗稱"挑缺",被選中的稱為"披甲"成為一個正式八旗兵丁。清廷為確保八旗軍的穩定和具備較高的戰鬥力,陸續建立起一系列的兵丁挑選、演練、糧餉等完備的制度。

    旗人糧餉,俗稱"錢糧"。其中包括月餉(每月一次)和季米(每年四季發放)。康熙朝定製:京旗前鋒、護軍、領催,月餉4兩,馬兵月餉3兩。每年餉米均46斛(合23石);步兵領催月餉3兩,步兵月餉1兩5錢,每年餉米均22斛(合11石)。這是所謂的"坐糧",在出徵時另有"行糧"每人每月銀2兩,每月小米8合3勺(《廣陽雜記》卷1)。旗兵餉銀,由各旗領催於每月初二統計分配後,於翌日發放。除按月領餉外,旗兵領米也由各旗檔房和領催掌其事。每年四季,每季領米一次,所以又叫"季米"。領米時間分旗定期,一種為"二五八冬",即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為領米時間;另一種為"三六九臘",即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為領米時間。

    另有文獻記載,將軍歲領俸銀180兩,養廉銀1500兩,白中米石折銀144兩9錢,四季津貼銀1700兩,每年可支領銀3524兩9錢。副都統歲支俸銀155兩,養廉銀600兩,白中米石折銀126兩5錢1分,四季津貼銀500兩,馬乾折銀152兩2錢8分,米豆草折銀174兩,每年共可支領銀1707兩7錢9分。協領歲支俸銀130兩,白中米石折銀108兩1錢5分,馬乾折銀121兩8錢2分4釐,每年共支領銀359兩9錢7分4釐。佐領歲支俸銀105兩,白中米石折銀71兩4錢,馬乾折銀81兩2錢1分6釐,每年共支領銀257兩6錢1分6釐。防禦歲支俸、米、馬乾等銀共180兩1錢1分。驍騎校年支俸、米、馬乾等銀共142兩6錢8釐。筆帖式因出身不同,歲支銀115兩6錢8釐或103兩2錢5分8釐或80兩9錢7釐不等。領催歲支俸、米、馬乾等銀共96兩3錢3分。甲兵歲支餉銀、米、馬乾等銀共84兩3錢3分。輕車都尉歲支銀255兩2錢8分7釐5絲等等。另外,駐防官兵遇有出差或家有紅白事件又可借銀。

    當時,清廷有意給旗人規定較高的餉額。如餉米一項,高的每人每年23石,低的也有11石。本人吃不了可變買養家。正如嘉慶在對戶部官員的諭旨中所說的:"自王公以及官兵等應領米糧,定額俱酌量從寬,並非計口授食。即如親王每歲領米萬石,甚為寬裕,豈為一身計乎?原以該王公官兵等祿糈所入,即可贍其身家,並可酌糶餘糧,俾稍沾潤,立法至為詳備"(《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25)

    清代一個七品官員的俸祿是每年銀45兩、米22石5鬥,八品官是銀40兩、米20石(《清朝通志》卷71)一個甲兵的俸餉是超過這一數目的。所以雍正曾對滿洲兵丁說:"從前滿洲人等雖不能鹹備,各饒裕,凡遇出征行走俱系自備,並無貽誤之處,此皆由平日節儉,勤於生計,故其家貲,皆足自給。今兵丁等錢糧較前增加一兩,又有馬銀,計其所得,已多於七、八品官之俸祿。即此有能謀生之人,盡足具用矣。"(《八旗通志初集》卷67)清朝對旗人採取這種"優養"政策,旗人生下來就有錢糧,其目的就是為了使八旗兵在生活上無後顧之憂,一心一意地當兵當差,以鞏固統治政權。但是,這種政策也造成了旗人"不士、不農、不工、不兵、不民,而環聚京師數百里之內,於是其生計日蹙,而無可為計"(《皇朝經世文編》卷35),其負面效應整整困擾清朝到滅亡。

  • 4 # 靘史宴

    只要是旗人,每月都會拿到宗人府發放的俸祿,只是多少不同吧了。

    因為大清王朝是有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當權者是滿族人,相對於漢人來說,畢竟數量太少了。所以清王朝的八旗子弟,基本上都是不幹活的,要麼當兵,要麼做官,如果這兩樣都不做的話,那就閒著,每天村頭轉到村尾,街南頭轉到街北頭,無所事事而已。

    只要你是旗人子弟,即使是無業遊民,每月也能按時領導俸祿,只是數額根據你的身份來定吧了,但是旗人子弟大多數都是好吃懶做,尤其會享受,吃喝嫖賭抽,那是樣樣精通,可想而知,朝廷每月的那點銀子,恐怕連塞牙縫都不夠,雖然明著說是國家養著旗人,其實如果他們自己不爭氣的話,日子過的恐怕也好不了哪裡去。

    無論怎麼說,在滿清時期,旗人的確比漢人高一等,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只要他們不胡來,衣食住行可保終身無憂。

  • 5 # 彩煙飛舞

    各旗的旗兵是有數量限制的,不是每個旗丁都能補上差事有“錢糧”。比如一家有三兄弟,老大補上了“缺”,老二、老三就沒有差事可幹了,成了“白丁”,更沒有錢糧發放了,只能自謀生路。所以不是所有旗人都有“鐵桿莊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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