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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著狗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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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茉莉32880529
不喜歡他,不關注,但是誰都有不滿情緒的時候,演員也是人,時時刻刻保持良好的狀態也不可能,那樣會抑鬱,平常心看待,沒必要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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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視觀察家
謝邀。沒錯,事發當天我確實在活動現場——天津市橙天嘉禾影城銀河廣場店的三號廳,不但目睹了整個事件的經過,也對後來事情的發展有些瞭解。可以說,當天的攝影師沒有錯誤,郭京飛也沒有錯誤,全部矛盾都集中在這個“爆料”的微博上,不知道它出於什麼目的對當天的事件進行了這樣的臆想和“爆料”。這個鍋,“當天到場媒體”不能背!
首先,作為《二代妖精之今生有幸》全國路演天津站的出席代表,郭京飛當天在天津市區內的各大影城巡迴進行見面會,天津的媒體記者被安排在當晚六點十五分在橙天嘉禾影城觀影,影片放映結束後,直接原地參加見面會。一般到各地路演,主創的採訪會有兩種方案,時間充裕的話,主辦方會安排在影城休息廳做小群訪,這樣主創容易聊出深度,攝影師也比較容易拍出符合刊發要求的照片。如果日程安排特別緊張,一些主創也會像郭京飛一樣,在觀眾見面會上直接回答記者的問題。作為從業多年的記者都知道,主創在面對觀眾和麵對媒體的時候,選擇回答問題的方法會略有不同。見面會注重氣氛,主創往往會讓現場氣氛更活潑更熱烈,選擇一些“插科打諢”的方法回答問題。所以得知此次採訪安排在見面會上,本身已經對記者們工作造成了一定影響。不過大家都是工作多年的老記者,這樣的路演也經歷很多,真心覺得藝人辛苦,不必苛求,重要的問題現場提問,其他問題可以私下聯絡藝人宣傳或影片宣傳補充。所以,作為受邀媒體,我可以證明“不接受採訪”這件事絕對沒有。
當天影城的燈光確實昏暗,我們透過“爆料微博”上的圖片也能看出,在不使用閃光燈的條件下,人物面目模糊根本看不出事郭京飛(不知爆料微博“相機高感不錯”的 判斷從何而來)。而從爆料微博拍攝的角度我們可以看出,他至少在6排之後的座位,而當天主辦方將媒體記者的座位安排在第3排和第4排,而使用閃光燈的攝影師,不但是媒體記者,還是活動主辦方請來的“官拍”(官方拍攝,負擔著當天向媒體提供全部見網見報活動官方圖片的任務)。當時郭京飛出場,官派主動蹲在第一排正中拍攝,發現光線條件不足時,攝影師向現場工作人員詢問有沒有更亮的場燈,得到否定的回答之後,為了保證圖片質量,攝影師打開了閃光燈。而此時已經開始回答問題的郭京飛被閃光燈嚇了一跳,顯示沒有說什麼,在第二次被閃光燈晃到之後,郭京飛禮貌的向攝影師提出自己眼睛不舒服,能不能不用閃光燈。作為一個不是攝影專業畢業的人,郭京飛眼睛不舒服,要求關閉閃光燈的要求,也可以理解,畢竟在怎樣的光線條件下需要補光,並不是一個被拍攝者時時都能準確判斷的。
當時,攝影師向郭京飛解釋了照度不足,沒辦法拍照片之後,也充分尊重郭京飛的意見,離開了直接面對郭京飛的位置,來到離他稍遠的左側位置,那裡既能拍攝到郭京飛的全景,也不至於讓閃光燈直射郭京飛的眼睛。但是一個問題結束之後,郭京飛還是覺得眼睛不適。現場制止了拍攝,作為官拍,被主角制止的攝影師迷惑的問了工作人員一句“那還拍不拍?”郭京飛心直口快的回了一句“是照片重要還是我眼睛重要?”這時工作人員來到郭京飛身邊小聲說了幾句什麼。透過郭京飛的反應,可以判斷出,跑了之前幾場路演的郭京飛在此之前可能都以為使用閃光燈的攝影師是“粉絲”,根本沒想到是官方攝影。而活動接近尾聲的時候,郭京飛在回答完所有問題之後,也特別解釋:“我不知道這一場有媒體朋友在場,剛剛確實是眼睛不舒服。我在這給各位道個歉,大家都是為了工作,給各位工作造成麻煩,不好意思。”在場的記者們也表示“都是為了工作,互相理解。”散場之後,記者也看到郭京飛再次走向攝影師,兩人互拍肩膀微笑和解。
事情到這裡已經是個很圓滿的結局,活動主辦方當晚還特別發了道歉的微信,代表主辦方向記者們表示歉意,揭示了郭京飛老師今天路演辛苦眼睛不適的客觀情況。當時我想,這件事主辦方和郭京飛做得都很周到,事情大概就這樣過去了。心直口快神經大條的郭京飛還真是可愛。
誰知第二天,主辦方的工作人員特別給小編髮來微博截圖,“請老師幫忙回憶一下,這是哪家媒體的微博,我們想跟對方解釋一下。”小編透過拍照角度判斷,這並不是媒體區域拍攝的照片,應該是某觀影團組織的觀眾現場拍攝的,微博不但@了郭京飛本人,還@了影片的其他三位演員,這樣的“告狀”卻不知道要@影片導演(難道是覺得MR.X不夠大牌幫他炒熱自己?)郭京飛直接評論微博,也很是他個人作風,顯然他這次又沒搞清狀況,還以為是到場媒體再次“發難”,才出面直接“道歉”。
不過這件事也告訴我們幾個道理:1公眾人物真的不容易,很多事情按常理說出來做出來就是“不合適”,更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抓到,加以炒作。2網路時代,人人都是媒體,“記者”無處不在,最好不要“區別對待”,不然一些“自媒體”就會跳出來發難3無論什麼時候,知道錯了,第一時間道歉是絕對必要的,郭京飛這次做的不錯,雖然“道歉”錯了物件。(D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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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妖
身為一名從業十多年的一線採訪記者,筆者親歷過多次媒體記者在採訪過程中與明星“互剛”的場面,這其中,有明星的問題,也有記者的問題。但平心而論,郭京飛這個事件,並非任何一方的責任,純粹是因為誤會。一般來說,電影路演過程中,明星接受記者採訪有幾種方式。一種,是媒體記者去到明星所住酒店房間,進行小範圍採訪,這種情況最不容易出差錯,因為互相知根知底,都會給足面子。第二種,就是明星路演所在影城單獨安排一間VIP室進行採訪,由於其間很可能混入影城或所在商場的工作人員,現場會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但總體來說,還不會出現太大差錯。第三種,也就是郭京飛攜《二代妖精》來津那天的情形——由於時間較緊或主辦方安排所致,採訪會被安排在放映結束的影廳內進行,媒體記者和觀眾一起提問,在這種情況下,明星通常很難分清提問的是媒體記者還是普通觀眾。因此,時常會出現一些問題。當然,這並非是因為明星對媒體和普通觀眾不一樣的態度所致。那到底為何呢?我們接下來詳細說明。
一般來說,這種媒體記者和普通觀眾一同提問的場面,主辦方都會把影廳前一兩排留給媒體,媒體區和觀眾之間用護欄加以隔離,但由於影城安保條件有限,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有粉絲成功“突圍”混入媒體區,以期與偶像近距離接觸。他們或有意、或無意,很多粉絲都經常忽視主辦方要求——未選擇合適的拍照角度隨意走動、擅自開啟閃光燈等等。久而久之,就給很多明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認為開啟閃光燈正面拍攝的並非媒體記者。因此,這樣不守規矩的行為,也難怪郭京飛會表達不滿。當然,那天的情況又稍有不同。由於所在影廳光線不足,攝影師在數次向主辦方提議無果後,為保證拍攝效果才無奈開啟閃光燈,而在郭京飛說明後,攝影師也迅速退到了受訪人側方繼續拍攝。
說完了這些普通觀眾並不熟悉的情況下,我們再來看看當天這一事件的爆料方——全民攝影傳媒。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這並非一家真正的受邀媒體,其釋出的資訊錯漏百出,完全是為了博取眼球,增加粉絲量。眾所周知,隨著最近兩年自媒體的盛行,很多不具備採訪資質,說白了就是沒有記者證的人經常打著媒體的旗號,外出採訪。由於沒有權威的釋出平臺,在報道過程中他們經常會選擇“標題黨”的方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或者過分誇張放大現場出現的問題,用八卦的形式營造關注度。從其釋出的照片不難看出,其拍攝位置並非前排,這就很好的證明了其並不在主辦方邀請之列。而且,當天與郭京飛發生誤會是攝影師,是主辦方邀請的“官拍”,即官方拍攝,獨此一家,他為全部媒體提供圖片,現場不允許其它人拍攝。其次“拒絕媒體採訪,每場路演幾分鐘匆匆了事”的說法也無從談起。當天雖然發生了誤會,但郭京飛還是比較配合地接受了媒體採訪,且時間問題是之前主辦方就與各方媒體溝通好的結果。最後,就是這家“全民攝影傳媒”,不好意思,筆者從業十幾年從未聽說過天津有這麼一家媒體,且所謂引用業內老師的說法,筆者這兩天也跟同行進行了求證,沒有人說過類似的話語。
那麼,問題就很明顯了,這完全是一家不具備採訪資格的自媒體杜撰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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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崔巧巧797
真正的媒體人,報道新聞不會代入個人色彩,本人身邊很多媒體朋友,但這麼多年沒見過任何一個媒體借新聞平臺宣洩個人情緒。所以熱搜事件出來後,很想說,很多吃瓜群眾罵在場攝影,主要罵攝影背後在網上吐槽。但沒有一個人核實,那些吐槽的言論是不是和郭京飛就閃光燈問題產生誤會的攝影本人。吃瓜群眾沒有核實還罷了,如鳳凰娛樂,新浪娛樂等入口網站的微博,在轉發這件事的時候,也用“有攝影師”這樣的字眼誤導讀者,不去核實是否是該攝影師本人的言論,實在有辱新聞人的基本從業準則。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那位攝影師也是我本人的朋友,事後我擔保該攝影師從未在任何社交網路上,發表過與郭京飛有關的一切言論。由此,我也想說,作為每一個可能用言論表達觀點的個人,我們還需觀照好自己的言行。跟風站隊,給人造成傷害,也給自己的德行帶來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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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樓主已經交代得很清楚,筆者在這裡就不再贅述了,來談談筆者的看法吧。
你如果眼睛不舒服,可以戴淺色的眼鏡,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為何一定要別人關閃光燈呢?況且當時現場很黑,關了閃光燈拍出來的照片,效果肯定會很差,到時這些照片傳到網上,這又怪誰呢?網友肯定會吐槽攝影師,這個鍋,攝影師可不背啊。
藝人的一舉一動,一句一話都會經過社交媒體不斷地被放大,有時自己一句無心的話,也會被網友誤讀出千萬種意思,所以藝人一定要謹言慎行,說話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