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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697647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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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AlvinO
第一,在網上你要是不特別作(zuo),沒人人肉你,你就是隱形的,因為沒人曝光。相對隱蔽。
第二,人在黑夜或是無人時是容易展露陰暗面的。第三,人人都渴望做第二個自己,不一樣的自己。
第四,我喜歡不停的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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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蘊管業
上網的時候卸去思想包袱會讓我們感到自由和暢快。但是,暴露自我和分享資訊帶給我們的思想解放和身心放鬆真的像它看起來那樣美好嗎?
菲爾曼·德布拉班德爾(Firmin deBrabander)是美國馬里蘭藝術學院(Maryland Institute College of Art)的哲學教授。他在 2015 年出版了著作《槍支能讓我們自由嗎?》(Do Guns Make Us Free?)
很多人上網的時候,身上都會存在一種眾所周知的矛盾現象:我們知道自己被監視著,但又不把來自 Google 和政府邪惡的監控放在心上。什麼東西太過私密,太過真情流露或者太過陳詞濫調而不適合上傳到應用程式或者與社交網路上的粉絲分享?這個領域範圍始終在變化,而且不斷收縮。數字時代的眾多產品和服務令人眼花繚亂,它們能為我們提供魔法一般神奇的便利和連通性。面對這些“數字玩具”,大多數人選擇屈服。正如加里·施特恩加特(Gary Shteyngart)在 2013 年發表於《紐約客》(The New Yorker)雜誌的一篇報道中寫道:“豐富的數字產品令我們頭暈目眩,因此覺得個人隱私是一種愚蠢而無用的東西。”
我不是說社交媒體控制了我們的自我意識,也不是說我們在網上的形象真實而沒有絲毫偽裝。生活在專制國家的人民或者社會上那些知道自己註定會成為其他人攻擊物件的少數族裔上網時充滿憂慮,擔心自己的言行會引來麻煩。我覺得這種情緒的存在非常合理。我想要表達的觀點很簡單:數字媒體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對隱私和羞恥這兩種概念的理解。同時數字媒體以一種出人意料,看似矛盾荒謬但卻又合理的方式實現了這個目標。
比如,我對缺乏隱私這件事有著頗多的抱怨,但我又願意定期出賣隱私以換取便利。我再也不用不斷尋找餐廳,也不需要猜哪一家的味道最好:Yelp(美國點評類軟體,類似於大眾點評——譯者注)能給我答案,然後給我提供前去心儀餐廳的路線圖;Google 地圖能給我指出前去目的地的最快捷路線;在必要的時候,Uber 司機還能利用大量隱藏很深的小路把我迅速送達;我再也不需要記住朋友的生日因為Facebook 會用推送給我提醒,而且堅持引誘我更新狀態以提醒他人我的存在。為了能夠使用這些方便的應用程式,我只需要向各大企業提供自己位置、愛好、信仰等資訊,以方便他們在需要的時候隨時呼叫。
所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法國哲學家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在 1975 年的著作《紀律與懲罰:監獄的誕生》(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一書中寫道:“能見性是一個陷阱。”他的意思是這樣:我們允許自己被別人監視,同時又學著監視別人,這兩種行為都是既誘惑十足但又充滿危險的。他利用 18 世紀哲學家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提出的圓形監獄(Panopticon)做例子。在這種監獄裡,中央監視塔裡的人可以觀察到所有犯人的一舉一動,但是囚犯卻看不到中央監視塔中的情況。在不知道是否被監視以及何時被監視的情況下,囚犯們不敢輕舉妄動。透過這樣的設計,囚犯從心理上感覺到自己始終處在被監視的狀態,時時刻刻迫使自己循規蹈矩。這就實現了“自我監禁”——監禁無所不在地潛藏進了他們的內心。邊沁的想法是這樣的:“囚犯道德改良→健康情況改善→監獄產業發展→命令廣泛傳播→社會負擔減輕。”
圖片來自 Wikimedia Commons
福柯認為,圓形監獄的運作原理與全社會進行自我監控的方式有著不可思議的相似之處。他說,在充滿監視的情況下,針對人們身體進行的強迫和壓制手段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人們可以實現自我監督。他們不知道監視者的一舉一動,不知道監視者具體要尋找什麼,也不知道違反規則的懲罰是什麼。但是,人們緊張的心理和腦海中的想象使他們順從和聽話。福柯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精細卻沒有痕跡的監視已經對社會有害。所以,社會中的“光明”便蕩然無存。
社會上的個體不僅接受了這種形式的紀律。在監視消失於無形之後,每個人依舊願意保持原有的狀態。這樣一來,每個人就成了對自己進行審查的審查機關。即便如此,他們依舊幻想著擁有自由和自決的能力。福柯說,監控和監視讓權力“多樣、不易被察覺且無明顯特徵”。自上而下的暴力威脅減少,“關係網”導致的順從增多。福柯設想中權力的概念與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 1930 年著作《文明及其缺憾》(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書中描寫的人類靈魂中“超我”(super-ego)的作用非常類似:它們都是社會用於對個體進行壓制、控制和教化的工具,“好像被征服城市中的駐軍一般”。
所以,福柯會怎麼看如今的數字媒體時代?現代社會之所以充滿監控和監視且監控力度不斷增大,新技術發揮了重要作用。從很多方面來看,這種監控模式就是圓形監獄的典範和代表。美國理論家伯納德·哈考特(Bernard Harcourt points)在 2015 年出版的《暴露:數字時代的慾望和違抗》(Exposed: Desire and Disobedience in the Digital Age)一書中指出,“充滿監控的國家”這種描述已經不再適應時代的需求。他更願意談論“有觸角的寡頭政治”(tentacular oligarchy),比如利用大量優勢地位來對我們進行監控和探查的公司。我們在社交媒體上的粉絲中有同事,有熟人,也有社會大眾。他們也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
圖片來自 Flickr
福柯的核心觀點是這樣:這種監控令人不安,不僅僅是因為公司和國家可能利用我們的資料做各種事情,更是因為監視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充滿毀滅性的力量。它有能力在我們充分認識清楚問題之前影響我們的行為,強迫我們與他人一致。
不過,福柯的觀點存在問題。網際網路中不存在“中央監視塔”,我們不需要鐵一般的證據來證明公司和政府之間存在密謀也知道自己在上網的時候被各種力量監視。我們似乎時時刻刻都在監控之下,但暴露自我和隱私的行為卻絲毫沒有停止。是我們被紀律洗腦太深,以至於“監獄守衛”撤去了“中央監視塔”?還是這社會上有其他什麼別的力量在影響著我們?
就在不久之前,我們認為網際網路也許有能力為 21 世紀塑造一個新的公共空間——有一個強健的數字城邦。我們希望這個新的空間能夠替代原本破敗荒蕪的實體場館和支離破碎的都市環境。的確,社交媒體也許為中產階級的自尊畫上了句點。但它不是也給了人們坦誠和開放的勇氣,使人們從壓抑中釋放自我,不畏羞恥的說出心裡話嗎?福柯認為,大規模監控會壓抑言論和思想的自由,使得被監控者服從和合作。但也許社交媒體給人們灌輸了力量,使他們能夠反抗這種強迫。我們也許成為了哲學家從蘇格拉底時代就期盼出現的那種民主社會公民:為了探討和辯論,人們願意暴露自己的生活,願意絲毫沒有隱藏和保留。
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大選中扮演了反主流政治的另類右翼角色,而大量憤世嫉俗的人民對他充滿了支援。如今,將特朗普的勝利當作是證明我們都是民主社會公民的反例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社交媒體提供的公共空間通常發揮的更像是私人場館的作用。在這裡,人們知道監視著自己的人(尤其是所謂的網路惡魔)會認同這樣一個觀點:我們在網上可以暢所欲言,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好像我們可以享受到技術帶來的保護一般。擁有一部智慧手機和能夠聯網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自動擁有了民主所要求的有效且彼此尊重的合作、協商與發言。
如果柏拉圖(Plato)看到網際網路上如此缺乏羞恥心,他一定會感到憂慮和驚慌。他認為羞恥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情緒,是從事哲學事業和本著道德良心行事所必不可少的元素。在柏拉圖著名的演講裡,蘇格拉底身邊總是充滿了抱怨的人。這些人稱,蘇格拉底的智慧使他們感到羞恥。接下來,柏拉圖就會開始論證為什麼他認為羞恥心至關重要。在《會飲篇》中,醉酒的阿爾西比亞德斯訴說他對這位哲學家的愛恨交織:“我知道,(在他面前)我無法直接說我不願遵從他的要求,但是,當我離開他後,庸眾的熱情卻讓我如此受用。”
有了羞恥之後,我們就應該更好的瞭解規則,但卻又藐視規則。柏拉圖對道德知識的觀點正是如此:我們已經擁有了道德,也知道如何才能過上正直和滿足生活的正確途徑。但我們卻仍不時忘記這個高貴的目標而走上歧途。對於柏拉圖而言,羞恥是一種力量。它能在我們知道順從是錯誤做法的時候抵抗想要順從的想法。羞恥使我們能夠真誠的對待自己,忍受蘇格拉底的諷刺,並感受到諷刺言語中蘊含的道德。柏拉圖認為,不知羞恥之人便是慾望(物質、權力、名聲和尊重)的奴隸。 這些慾望是殘暴專橫的,因為從本質上來看,我們永遠也無法滿足自己的這些慾望。
不過,福柯在 1976 年出版的《性史》(The History of Sexuality)一書中表示,羞恥對解放本性的作用沒有那麼大。他強調說,西方文明用懺悔這一工具壓抑了性。這個過程中就包含了批准豁免和羞恥心。他說:“人類成為了一種懺悔動物。”從天主教的聖禮開始,人們便要求祈求的教徒暴露靈魂,挖掘內心深處的東西並全盤托出所有醜陋的想法和行為。這是神父淨化信徒的唯一途徑,也是信徒享受上帝恩典的唯一法門。透過懺悔,神父能夠減輕你的罪行,懲罰或者批准你的某些行為。
福柯說不久之後,懺悔的習俗從宗教界轉移到社會之上,成為了一種世俗行為。於是在懺悔文學、醫療檢查和心理分析中,我們時常可見懺悔的存在。不過所有這些懺悔都秉持著同一個原則:幫我們明確正常事物和可接受事物的界限,幫我們理解可恥與離經叛道的範疇。福柯寫道:“如今,懺悔的責任已經轉移到很多其他領域,並在我們思想中生根發芽。這種想法根深蒂固,以至於我們都不再覺得它是一種限制我們的力量。相反,我們覺得原本隱藏在本性最深處的真相和真心只需要表面行為便可以得到。”
懺悔使人解脫,因為它看起來好像使我們卸去了羞恥帶來的重擔。懺悔也能展現民主的優點,比如《聖奧古斯丁的自白》(St Augustine’s Confessions)中所體現誠實、勇敢和謙卑。對於認同福柯觀點的人而言,告解和懺悔永遠是一種渠道。我們總是向一種權威(無論是真實存在還是想象之中)坦白心聲。當人們在網上發帖時,他們說寫的東西總是給一部分人看的。換句話說,人們不會無緣無故在社交網路上發帖。
Wikimedia Commons
有些東西看起來無恥之極,但實際上可能恰恰相反。粉絲的認可已經取代了神父的權威。換言之,粉絲的認可發揮了蘇格拉底所謂道德良心的作用。人們向自己的粉絲坦白一切,希望藉此確認自己的需求是正常的,想法是正確的,怪癖是可以被人欣然接受的。如此一來,人們的之間的相似性越來越高,在網際網路上分享各自見解和開展對話的空間則被壓縮。
當權之人總是希望有一種東西能使統治下的人民暴露內心,展露出福柯所謂的“每個人內心都藏著的黑暗的片段”。這些藏在人們心中的東西十分危險,而且會瘋狂膨脹。如果想統治人民,統治者就必須瞭解我們心中的黑暗,並將我們馴服。將人們分隔開來進行壓制,引誘我們進行自我管理是最好的手段。想要實現這一點,統治者只需要讓我們暴露內心並許諾可以給予赦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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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影視剪輯組
可以說是沒有了思想包袱。
為什麼?
因為在上網時,我們所面對的都是陌生的,幾乎不會直接接觸的人或者是事。在那個時候,網路成為了我們認為的天然的保護屏障,可以毫無顧忌的說,毫無顧忌的做。覺著即便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也不會有人來追究自己的責任。
我個人認為,那些在網上不會感到羞恥的人,會不自覺的認為,自己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只要沒有親戚朋友知道,不被身邊的人知道,那麼可以說是對自己毫無影響。說完,做完了,可以在現實社會中,像根本沒發生這樣的事情一樣繼續過自己的生活,而且一點精神壓力都沒有。
而且,網路對於我們個人來說都是比較私密專屬的,只要我們不想讓其他人(這裡先排除駭客洩密等情況)知道或者參與,這個空間對網路網上衝浪者來說,都是“相對安全”的。
所以會有很多人在網上做很多在現實社會中不會去做,不敢去做的事情。網路的這種隔離感,要比現實更加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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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人是文盲或半文盲,他們不知道羞恥二字怎樣寫;有的人即使會寫,也不知道“羞恥”是什麼意思。總之,這些人是“不知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