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公告收到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後,函上已經明確通知了必須回覆問詢函的日期。但已經超過交易所規定必須回覆期限日期期限,上市公司未見任何答覆,也不申請延期,對問詢函視而不見。不管不顧。最終會有什麼後果?
回覆列表
-
1 # 山上的風
-
2 # ETF的投資日記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出具問詢函,一般都是上市公司的某項資訊公告沒有及時的完成披露公告,都是有隱藏的問題才會促使上市公司限期答覆的,上市公司有義務去配合交易所完成資訊披露公告,讓廣大投資者知悉,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在規定時間沒有答覆,或者是直接拒絕答覆,那麼這種公司99%的機率會出現問題,這種問題可能是在炒作概念,或者是財務造假,廣大投資者一定要小心,遠離這種資訊披露不完善的公司。
-
3 # 二休哥
交易所對有關事項對上市公司進行問詢,是對投資公眾負責、對上市公司監管的必要手段。
若公司無故拒絕回答交易所問詢函,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高階管理人員可能會受到通報批評、罰款,直至行業禁入。最嚴重的處罰措施是上市公司可能會被ST處理,若性質嚴重、屢教不改,公司可能會被交易所摘牌,停止交易。
-
4 # 隕升
可能受到行政處罰,但是具體卻沒有法律作出規定。
可能直接退市,問題搞大了,交易所的問詢函可以不回覆,當作視而不見,那公京頤發來的解除協議檔案也可以丟一邊當看不見了
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間詢函後若不進行回答問詢函所提內容其後果會是怎麼樣?
對於題主所說這個問題若不進行回答話,其後果是很嚴重的,除了懲罰上市公司外,還會讓證監會派人調查,做出相關處罰,其原因是因為:
1,問詢函是交易市場在公開與透明中對中小投資者最好的保護。交易所發出問詢函,上市公司應進行回覆並公共披露。
2,因為有上市公司在披露資訊時不規範,導致股價暴漲,或公開年,半年,季度報告時莫糊,連交易所這些專業人士也感到有一頭霧水時,這就會下達間訊函,一邊面讓上市公司釋難解凝,一方面也是讓廣大投資此公司的有知情權,這是規範市場的根本表現。
3,隨著交易市場越來越監管嚴,以前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欺騙行為大大縮減,畢竟上市公司除了獲取資金外,也想借用交易平臺去嬴得更大市場,而交易所代表組織下達問訊函,上市公司若不理不睬,或回答不能讓專業人士都搞不懂話,會在給上市公司一個過渡時間內解釋機會,若根本不理或馬虎到底,就會嚴懲,上報證監會派人調查,在中國,組織的力量是無窮的,和組織唱對臺戲的不履行上市公司責任和義務的從來就沒有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