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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味德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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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杜課堂
但是對於電音的理解僅僅停留在”炸曲“、”嗨曲“、”電鋸“、”鐵桶“上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一般大家有機會在電音界現場、節目、抖音、聽到的都是所謂的炸曲,即EDM
EDM的最主流的10種風格如下:
House: 派對之王不商量,熱曲滾滾如長江。
Techno:簡約哲♂學笛卡爾,人工智慧諾伊曼。
Trance:綺麗夢幻女神風,千古絕筆詩情濃。
Dubstep:雙足狂躁霸王龍,腹黑高調皆得寵。
Drum and Bass:重金屬遠方兄弟,太鼓大力出奇跡。
UK Garage:跑偏褲腿更詼諧,英倫師姐路子野。
Hard Dance:窮B少年歡樂多,搖碎欄杆衝擊波。
Moombahton:熱帶雨林舞姿妙,沙漠戈壁照樣搖。
Breakbeat:嘻哈伴侶樂逍遙,市井風情別樣好。
Downstep:花園小徑多分岔,霧裡採茶浪淘沙。
在各種子風格中,目前比較跳的比較拽的基本有以下幾種:
Progressive: 一家老小真開心,遊樂園裡尋童趣。
Future House: 肩挑鐵桶手提籃,活蹦亂跳去郊遊。
Tropical House: 沙灘美女比基尼,可樂雞翅綠豆冰。
Uplifting Trance: 嫦娥奔月上九天,泛舟羽化欲得仙。
Brostep: 狂砍濫削殺紅眼,猛龍野虎撕破臉。
Trap: 蜘蛛巢城腥風捲,異族帷帳沾敵血。
Freestyle:我也不想被點名,奈何中國有嘻哈。
Hardstyle: 銅牆鐵壁山河在,孤軍勇將不復還
⒈電子音樂確實是音樂風格,但它並不是單獨的一種音樂風格。電子音樂包含了無數子風格,沒有人數得清它涵蓋的種類範圍有多大,或許幾百,或許幾千,或許幾萬。任何使用電子音色所製作的音樂,都可以合理地稱之為電子音樂。
⒉DJ從來都不是音樂風格,它是一種職業名詞。DJ是起源於1935年的職業名詞,在電臺行業中誕生,後來才有Disco舞廳,再後來才有Club。不少人誤以為DJ是音樂風格,其實也是我們很多年來非常苦惱的一件事。但我們相信,正確的概念早晚會被普及。
⒊音樂製作人和DJ是兩碼事,只不過在目前的舞曲領域,身兼這兩個職業非常重要。我們所知道的全球各種大牌電子音樂藝人,特別是舞曲藝人,絕大部分都既是音樂製作人又是DJ。但其實音樂製作和打碟完全是兩種工作,沒有什麼直接的共同點。
⒋音樂製作,指的是在音樂從無到有的過程中,編曲的工作。詞曲作者是Songwriter,歌手是Singer,音樂製作人是Producer。在準確的定義裡,音樂製作人需要負責的是編曲,但現在也有很多可以承包所有前期到後期專案的音樂製作人。
⒌打碟就是放歌,只不過是用DJ的技術來放歌。其實DJ可以播放任何音樂風格的曲目,從來都不被指定必須放什麼。只不過在現在的很多夜店裡,商業指向就是EDM。DJ需要用唱機和混音臺,把音樂進行銜接,所以每一位DJ都說自己在播放音樂。
⒍Scratch和DJ Mix不是一回事。Scratch也就是搓盤,搓盤的DJ通俗來說被稱之為“Scratch DJ”,但其實它的術語應該是Turntablist,也就是唱盤手。可以說Scratch是一種搓動唱機的演奏形式,並且它包含了很多細分的搓盤技巧。
⒎EDM並不等於電子音樂。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誤解,EDM只是電子音樂裡的很小一部分而已,並且它最初只是House Music裡的子風格。由David Guetta創造這個概念。目前全球範圍內對EDM的定義都只有少數是正確的。
⒏EDM並不等於舞曲。如上題,但這是一個比上題更加普遍的誤解。全球至少70%的資料誤以為EDM就是舞曲,當然它們也把EDM字面化地通俗理解為電子舞曲。因此EDM一直以來都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解,字面化的和非字面化的,也一直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