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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趣有趣呀

    我覺得肯定還是會存在一些問題的吧,但是感情的事都說不定,因為喜歡一個人是沒有任何道理,複合也當然如此。我就和前任說過複合,但是前任並沒有答應,現在想想那時也真是傻的很啊~

  • 2 # 老中醫的小學生

    好馬不吃回頭草,你覺得這句話對嗎?

    如果他跟你和好了,也就是他也做好了再次分手的準備,因為輕易得到的不會被珍惜,而又是你主動送上門的,他只會認為上次的分手是你錯了,只會讓你更掉身價。

  • 3 # 祁飲林

    我們想想愛情對一個人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愛情或許是細水長流,漫漫人生長河,我們無疑需要陪伴與溫暖,在家人之外,伴侶展現出它獨特的意義,後來愛情轉化成親情,於是伴侶成為愛人,彼此相攜共度一生,這是最好最美滿的結果。

    又或者,它是乾柴烈火,在你人生中某個時刻,眾多的機緣巧合促成下,它到來了,燃燒著,而你像撲火的飛蛾,奮不顧身勇往直前,那一瞬間迸發出的感情熾熱而濃烈。『卿卿我我』『如膠似漆』就是為這樣的時刻發明的。然而火焰總會熄滅,生命裡出現過的人也最終就此別過,最後唯有灰燼提醒著你這些曾發生過。如圖(《神探夏洛克》第二季截圖),

    那麼我們回到問題上來。

    其實只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或許你們當初分開是不得已:可能因為異國異地,生活節奏完全沒辦法統一而彼此都忙著奮鬥實在無暇他顧;可能是因為最俗氣最老套的家庭干涉,家長一意孤行把你們拆散,有情人不得不分離;可能是因為年少輕狂,相愛的年輕人太過沖動一時冷戰便長久地分離……

    這樣,求前任和好以後得到的結果會是——“沒關係,我還愛你。”那麼愛情代表第一種意義,恭喜你們得到第一種結局,在彼此的生命裡你們是唯一確定的人。

    第二種是,最簡單的,不歡而散。曾經相愛的人成了對方最恨的人,互相捅刀爭鬥到頭破血流,形同陌路最終再也不見。

    這種情況下,即使你求著前任複合——恕我直言——毫無意義。傷害過的人就別再糾纏。你只要往前看,答應我永遠都不要再回頭。就像歌裡唱的一樣,

    我的建議是,“做好自己該做的,剩下的就交給命運。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有時分手就別再回頭,複合並不像你想象的那樣美好,有時候你只是在回憶裡把前任美化成你希望的樣子。分手後,你需要做的只是,把自己變得更好,向前看,別回頭。美好的女孩兒,願你在塵世獲得幸福。

  • 4 # 沙子1994

    沒有完全肯定的答案吧。我想說的是:用心愛過的兩個人,即便是分開,心還是在一起的,再相遇,也許會更加融洽。

    和女朋友最後一次鬧分手,是她來找我和好的。

    因為誤解分開的,她不解釋,我也不去問,最後忍無可忍,對她說了一句“滾”。真的受夠了,讓她把所有關於我的都刪掉了,我也把與她有關的東西收起來了。我發誓這輩子,即便是孤獨終老,也不會再與她在一起。那段日子,就天天強迫自己早起,五點半起來,去跑步,五公里、十公里,每天都在心裡告訴自己,我可以很優秀,我能夠堅強。

    一週、兩週……一個月,我以為我能忘得了,可是我總是夢見她,夢見自己遠遠地望著她走過來,我自己就拼命地逃跑,看她一眼,就奮不顧身的躲開,我在夢裡都告誡自己,要離開她,不要再見到她。這樣的夢隔三差五來困擾我,每一次我都是狼狽逃竄。

    中午,我要去工作了,我想去很遠的地方,想離開這座城市。我以前是想去杭州,可是最後我鬼使神差的留在了離她不遠的地方,我想守著她,即便我們已經不再聯絡,我也沒有想過要去聯絡她。可我就是捨不得遠去。

    分開半年之久,我沒有去打擾過她,她會進我的QQ空間看我的狀態,可我永遠看不到她的,只是一直看著她的QQ簽名換了又換,猜測她的心情好與壞。

    有一天,我想走了,在空間發說說,說我想離開這座城市了。

    她給我發簡訊,要和我從新開始。我還在做那樣的夢,還在想著逃離,但是我還是答應了從新開始。

    見面的時候,我們像老朋友一樣保持著距離,可是很快,我們都儘量保持著微笑。當我再一次抱著她的時候,她哭了。她聽到我被朋友騙到武漢傳銷窩去了,聽到我現在工作點點滴滴,責怪我沒有讓她參與其中。

    現在我們還在一起,在一起生活,也比以前更好了。

  • 5 # 城市雙鴻

    個人認為沒有必要,有些東西,留在記憶中更好!儘管是殘缺的愛,至少,記憶是美好的!既然分手了,就沒有必要再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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