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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z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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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回答:17歲的男生王勇,看到了自己的女同伴被陌生男人和某豪欺負,
因為大家都不認識他,他喝醉酒之後開始對佳佳動手動腳。
然後,佳佳讓王勇帶著她離開。
和某豪的行為明顯涉及到了性騷擾和猥褻。
這是第一,
和某豪有錯在先。
這個時候的佳佳其實應該怎麼做?
把情況報告給酒吧工作和服務人員。
並且應該大聲喊叫,呵斥猥瑣男的不法行為,
將其嚇退,然後喊,你在這樣做,我就報警了,讓周圍人都聽到,
吸引周圍人的注意。
並且有手機帶著的話立刻當著對方的面報警。
對方在眾目睽睽之下,並且對方已經報警的情況下不會不收斂。
喝止在前,先和對方講道理。
不講道理的話,用道德和輿論上的壓力逼退他。
周圍人的力量和支援。
讓這個酒吧裡面的人都來評理。
動手的前提是受到了對方的毆打和暴力,然後自己才能還手。
面對一個醉酒的人,惹不起躲得起。
這種人喝多了酒,腦子不清醒,行為不受控制。
對女孩進行性騷擾,
第一次未得逞,女孩被王勇拉走
第二次追了上去,又強吻和摟抱。
王勇又把她拉開,保護她離開。
之後,和某豪找他算賬。
先打了他一拳。
王勇還他一拳,並且踢了他一屁股。
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
和某豪有錯,耍流氓在先。
女孩佳佳應該去告他性騷擾和猥褻。
如果沒有王勇的保護,女孩佳佳孤身一人的人身安全難以保證。
王勇被打,下意識的被迫還手。
回了和某豪一拳。
然後踢了他一腳。
終止了他對佳佳的耍流氓行為。
如果王勇他不還手,和某豪會怎麼做?
他本身對王勇已經非常生氣,
惱羞成怒對王勇發洩自己的脾氣。
如果王勇不還手,
他會被打的更慘,,
和某豪只會認為王勇好欺負,
越發囂張和得寸進尺。
王勇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將難以保證。
這是很典型的“正當防衛”
而不是“故意傷害”。
如果不慎將對方打傷那也是對方有錯在先,自己倒黴。
別讓好人,見義勇為者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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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照大地2
制止“猥瑣”靠法律來解決,是不能有效禁止的。首先要理解,在西方自由女神的影響下,性的解放導致性飢渴而發生,男女之間愛的動作不顧臉的在大眾發生。致使家裡大人愛的撫摸,也四無忌憚的在孩子面前表現。我們的電影電視劇的演員們,也不顧形象的面向眾人表現出來。在這樣的社會現象裡,能拿法律約束有思想意識的文體宣的工作人員們。所以這樣的法律,只能約束或制裁無知的散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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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劍南京
通常情形下上限為輕傷,特殊情形下可以行使特殊防衛權
正當防衛既可以針對作為的不當侵害,也可以針對不作為的不法侵害,假設只能由不作為人履行義務的,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前者如,對進入自己的住宅、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人,使用強力將其推出門外,導致其受輕傷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後者如,路人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制撞傷他人且準備逃逸的司機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搶救。
男子對女生實施猥褻後,他人一定能夠制止,少年制止造成違法人輕傷的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如果猥褻人更為兇狠,持兇器還擊,根據具體情形可能,防衛人可以行使特殊防衛權。扭送等行為能否被評價為正當防衛?行為人作案後不願意歸案也侵害了新的法益,批准逮捕的稽核人員可能認為阻止猥褻後不可能再發生猥褻行為,但是,正當防衛是一項權利,如果將正當防衛權擴張至扭送,焦作17歲少年造成他人輕傷的,就能夠認定為正當防衛。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
5 # 少爺98294
我最喜歡別人猥褻我了,只要我喜歡你,誰都可以猥褻我的,說白了這是你給我的愛,不喜歡你了就以猥褻,搶奸,性侵等名詞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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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情之所往無問西東
所謂的法律上限是什麼,還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模式,要說有的話不外乎這麼幾點:
一:處理案情的公職人員業務水平、道德底線以及人生價值觀。
二:法官和檢察院機關是否具有獨立辦案不受外部干擾的條件和能力。
三:是不是剛好趕上相關業務單位必須完成本部門的業務量和業績考評。
四:參與事件的雙方在當地的人脈、資源與影響力的博弈。
還有很多條件和外來因素,所以上限是什麼,真的沒有什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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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法超越的足跡
河南焦作17歲男孩接到電話出去酒吧玩,在酒吧玩來了兩名男子,原本不認識但是酒吧氣氛下還是一起喝酒了,其中進來的兩名男子中的一名強行猥褻一名女孩,女孩拼命反抗但是這名男子並沒有收手,這個時候17歲的男孩制止了他的行為,女孩要男孩送她回家,不想與對方糾纏,並帶著女孩要離開,猥褻者追上去對女孩又是又摟又抱,男孩制止但遭到猥褻男的毆打。
年輕氣盛的男孩看到對方打自己,於是出手防衛,最終猥瑣男被撂倒在地,原本以為事情這樣結束,沒想到的是見義勇為的男孩被拘捕了,原因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了傷害,傷害的是誰呢,是那個猥褻少女的猥褻男,他在釋放後就醫,檢查結果是鼻子骨折,已經達到輕傷以上的標準,所以男孩被以故意傷害拘捕。
事情還沒有完,猥瑣男還不斷對男孩家屬施壓,要求家屬對他進行經濟賠償,女孩方面也出來作證了,證明猥褻男猥褻自己,被男孩阻止的完整過程,但是這些都沒有用,猥瑣男還是在外而見義勇為的男孩在鐵窗裡面,這個結果讓家屬非常的不理解,於是這個事情在網上發酵了。
有意思的是猥褻者現在還在外面打工,而制止猥褻女孩的男孩現在被拘押,整個事情基本上圍繞著男孩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而見義勇為這個是已經認定,只有是否是正當防衛上面有不同的理解,從男孩被拘押就可以看出來,男孩並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給的解釋是在尺度上面沒有把握好。
其實這個所謂的尺度到底是什麼,根本沒有人清楚,很多時候這個尺度怎麼去把握其實也沒有人能說清楚,對於這種類似的事情是否是正當防衛,這個真的已經有太多,每一次都會引起大家的討論,有意思的是每一次討論的原因都是跟這個案件的情況類似,更有意思的是,多數討論後結果發生改變,只有少數的沒有改變。
其實對於這個所謂的度,估計那些一直強調的人他們自己都做不到,也不可能做到,但是卻喜歡掛在嘴邊要求別人做到,這個就讓人大開眼界了,很多時候特殊情況下事情根本不可能真正做到控制在一個範圍,原本比較簡單的事情就是被一些人玩複雜了,為何這種事情越來越多,大家自己去想吧,現在看到老人倒地的敢扶嗎,看到有人做壞事的敢攔嗎,被人打的都不敢還手,為什麼會這樣讓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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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葉律師
少年的父親王恆波表示,17歲的兒子王勇(化名)去年12月出手解救一名遭猥褻的女同學時,被猥褻者追上朝臉上打了一拳,“我孩子下意識還了對方一拳,對方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腳,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猥褻者鼻子粉碎性骨折。12月15日對涉嫌故意傷害的王勇執行逮捕,羈押在焦作市看守所。
我們正當防衛是強調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但有的行為比較特殊,有時候確實不好判斷是否算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就像問題中的這起案件,對方打你一拳,然後就停下來。從行為上來看,這時候是沒有實施行為。如果我們機械的適用法律規定,那自然會認為沒有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自然也就沒有防衛基礎,談不上任何正當防衛。這種防衛行為就容易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犯罪。
但這種判斷確實不太合理,特別是在一些打架事件上。我們只能說,這種不法侵害是暫時停止的狀態。但只要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我們最高院最高檢的指導意見也明確,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衛人。像問題的這起案件,雙方是在酒吧便產生衝突,後面對方又到馬路找麻煩,並且毆打少年。對方能夠從酒吧再到馬路上來找麻煩,想必是帶著相當大的怨恨。對方打一拳後,我們還是應當認為算是不法侵害正在發生。當然,這個不法侵害的嚴重性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去判斷。
媒體報道後,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現已組成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復查,並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複查結果。但個人建議,如果確實是存在爭議的案件,特別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我們不妨儘量減少羈押措施。我們法律也明確規定,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應當嚴格限制和儘量減少使用強制措施。現在既然案件存有爭議,官方也已介入調查,那我們不妨給這位少年變更羈押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這樣既不影響我們案件的偵查工作,也不影響少年的學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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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湯姆叔叔的小屋
“正當防衛與見義勇為"需要“上限”,那麼先討論“猥褻”女性違不違法。猥褻男是首先挑釁女孩的,在酒吧內一直跟隨至店外共有兩次。一個女孩肯定是敵不過身強力壯的男孩的,女孩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向同伴(小王)求助是本能反映,因小王與女孩是如約同時來到酒吧並認識的,由於道義和法律上的認知加上女孩的求助使小王有了勇氣在自已和女孩受到對方攻擊的情況下予以反擊,這一特徵完全符合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並且雙方都是未成年,都是赤手空拳,是一方在制止侵害時使侵害人受到的必要懲罰,如果不能制止侵害繼續發生那麼受害人必定將會受到更加嚴重的侵害。所以正確的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就是及時有效地制止了侵害的發生。因此受到猥褻的女孩與小王是被動的受到了人身攻擊,才被迫反擊。猥褻男明知自已的行為違法,強行摟抱陌生女孩還使用暴力其行為應該受到懲罰。時至午夜加上寒冷女孩與小王的防衛受時間條件的限制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所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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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藍客霸霸
“鹹豬手”招人恨,人人喊打。但是不是可以拿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來做擋箭牌,實施無限制的傷害?答案當然是法不允許。
從披露的資訊看,小夥的女同學被陌生人猥褻,看後著實讓他氣憤,但出手的時機沒有拿準,把人打傷,被批准逮捕。說明對方的傷至少在輕傷以上,而且不給予諒解,也不接受賠償!所以故意傷害罪的帽子暫時是扣上了。還是那句話,衝動是魔鬼,惹上了一個無賴,但儘管他是無賴,人身權利也受法律保護。
這起事件中的猥褻他人,充其量就是一起普通違法案件,處罰結果無非拘留幾天。此事中,男孩已經把女孩領走,說明對方的猥褻違法行為已經結束。
對方追過來與男孩發生衝突,就算另外一起案件了,此時男孩的行為已經不是正當防衛,連防衛不適時也不算,把對方打到鼻樑骨折,會被認定為故意傷害!
我說這些,不是給“鹹豬手”開脫,我也覺得特麼手賤就該剁掉!但氣歸氣,法律的公平不僅在於對好人公平,對壞人也公平!
遇到類似事情不能莽撞行事,就像題目中說的,大聲喝止或者適度動手製止都可以,然後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如果對方想逃跑或有攻擊行為,可以求助他人採取控制性措施,將他控制在原地或者扭送派出所,而不能意氣用事,帶著情緒傷害他人,來發洩心中的義憤,這樣往往會丟失正義立場,得不償失。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猥褻行為不在可以實施無限防衛的範圍內,就不能無限制的進行防衛,超過必要限度,或者造成對方重大傷害,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焦作17歲少年為阻止猥褻繼續發生還手打傷對方被批捕事件,引發網路討論。那麼究竟當我們遇到這種問題時,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和措施呢?是僅限於喝止還是可以動手阻止呢?若動手將對方致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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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阻,攔擋,撥報警都是見義勇為的真實行為,所致人傷害造成輕鬆重傷都屬於犯罪行為,中國法律不冤枉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