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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可樂媽媽懂點法

    保修期內,如果是是開發商責任開發商負責,如果是自己裝修碰到了自己負責。

    如果保修期過了也是業主自己負責。

    你們小區物業真是沒事給自己找事幹,這跟他八杆子打不著。估計是幹活也不討好,還惹得一身騷。就像網友說的,一旦好心免費幫你修了下次如果又壞了,肯定會賴到物業身上,所以實在搞不懂,多好的物業會幹這樣費力不討好的事情。

    如果保修期內趕緊去找開發商,物業如果幫你修應該也是接受開發商的委託,這個事情也一定要搞清楚,一般保修期三五年的。

    如果保修期過了,對物業好點,這種出工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一般物業不會幹,既然人家好心做了,你就見好就收。如果說怕物業不夠專業就自己找專業公司來修理,這樣的話自己安心,物業也不會鬧心。

  • 2 # Cream陳

    開發商保修期是兩個採暖期,所以一般頭兩年供暖公司都要求不得停暖的。

    超過兩個採暖期的損壞及人為損壞(裝修損壞)都由業主自己負責(裝修的保修期是一年,如果第一年因為裝修導致的地熱管損壞趕緊聯絡裝修公司賠償維修)。

    適用法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

    普法我們是認真的。

  • 3 # 素衣嵐風

    就題主這語氣,物業只要來修了,甭管收沒收工錢(材料是業主自購的),以後家裡暖氣只要哪裡一壞,百分百全賴物業頭上了。

    俗語說得好:怪人不知理,知理不怪人。

    耗子喂汁吧。

  • 4 # 爭取平常心吧

    首先你要明白房子也是商品

    既然是商品就要賣家負責,賣家是誰呢?看看你的房屋買賣協議!

    賣家對你負責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自己看看房本!

    那物業公司是管什麼的?

    自己上網看看物業管理條例去!

  • 5 # 美侯王666

    針對這個問題,答疑如下:

    一是你家裡暖氣地管漏水,物業人員來看看,去看看的目的是看看是公共暖氣管還是業主專用管,這是一般物業公司處理業報修的正常工作程式。

    二是物業人員透過到業主報修問題現場檢視,確定業主反映的問題是公共共用管道漏水還是業主專有部分漏水。因為物業服務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物業服務協議”,只管理服務公共部分,不管理服務業主專有部分。物業人員現場看後會向工程維修部負責人彙報,並根據情況決定業主報修情況,決定修或不修。所以現場物業人員對業主報修的表態,不是對報修問題的最終決定,決定修與不修的權利是工程維修部負責人。

    三是一般維修原則,暖氣公共部位和業主專用部位維修,若在質保期,有開發商負責維修;質保期過後,公共部位小維修有物業企業維修,大維修動用維修基金,具體小維修和大維修的價格劃分以“小區物業服務協議"中的數量約定為準。若業主專有部分漏水過了質保期,不管大小問題,都有業主自巳維修。如若業主的地暖管是改變原設計自己改造的,什麼時間都是業主自己維修了。

    四是業主和居民遇到暖氣維修問題怎麼辦,業主和居民應先看是公共部位還是業主專用部位,是公共部位,你就向小區物業企業報修就成了,若報了不修,可以追責物業企業不作為,造成損失了有他們賠償。但自己專有部分出問題了,只有自已修了。但好的小區物業企業有時看到報修專案是小問題,業主又及時交納物業費,或是家有老人幼童,會以幫忙的方式,在業主購買材料的條件下幫業主解決問題。但業主和居民不能以幫忙服務不好而追責物業人員,不然下次幫忙的問題不會再有下次。物業與業主的維修矛盾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專有部位維修不幫助解決問題而產生的,物業人員有時遇到這種幫忙問題也很無耐,不幫忙有傷感情,幫了怕幫不好又落瞞怨或投訴。比如我曾遇到一個業主投訴,說某某維修工服務態度不好,我說怎麼不好,他說上次我家的自來水管漏水,一喊他就給我修好了,這兩天又漏水了,喊幾次了,光說忙著哩,就是不去修,所以要投訴他。業主激動時甚至懷疑說是不是沒得給維修工遞煙給飲料得罪了。我後來問問維修工,原來維修工們正在搶修小區消防管漏水,搶修公共裝置是維修工的崗位職責,在沒有公共維修時,維修工從感情上幫助業主解決一些家裡專有問題是幫忙,不是必須乾的,業主和居民千萬不能因上次幫了而下次沒幫而怪罪維修工。我曾遇到一個技術全面的維修工,不但技術好,服務還熱情;不光是公共部位維修保養的好,沒事時經常幫助業主修修家用電器、電陽能熱水器,甚至還會修電動車,受到業主和居民好評,每年都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總結:小區物業維修服務是負責公共維修服務,是有責任範圍的,與家庭保姆有很大區別的。業主可以讓保姆說幹啥就幹啥,但物業維修服務是小區公共維修服務,不是家庭服務。相互理解最重要。

  • 6 # 千千手影視剪輯

    另外物業願意過來幫您處理的話說明這個物業還是蠻負責任的,如果是其他不負責任的物業的話肯定就不是這樣的態度了。您可以跟物業好好溝通,這樣的事情才能更好的處理,也不會影響以後的相處。

    其實說實話如今負責任的物業真的不多,有一個就珍惜一個吧,像我們物業,收費高,服務差,收支還不公開,你說說這樣的物業是不是太差了,關鍵是合同沒到期而且沒有業主委員會,想要將他們更換也是沒有辦法的,所以真心苦啊。您家有這樣的物業您其實已經高興,相比我們家的,瞬間嫉妒你們的物業了,如果可以我也想要你們家那種物業,負責人,光看這樣的處理方式,肯定平時也是會為業主考慮的那種,知足吧。

  • 7 # 叫我哥就行

    家裡暖氣地管漏水,如果房子在保修期內,由房屋的施工方進行維修處理。如果出了保修期,物業公司可以進行幫助判定,具體維修你還得找專業公司來修理,或是透過物業公司幫你協調施工方來維修,到維修費用,材料費用,你得支付。一般房屋出了質保,物業公司是不負責維修的,一是工程技術薄弱,二是工程人員不夠。有些物業公司是可以幫助檢視的,為業主服務,但你要讓他們修理,應該辦不了。就你所說,物業公司要你拿錢買管子,就說明你的房屋已經出質保期了,要付費維修。如你願意,可以讓物業公司修理,這樣再壞了,還可以叫他們。如你不放心,可以請專業的公司來維修,費用多一些。

  • 8 # 家居雜壇

    家裡暖氣地管漏水,物業看一下說要等白天有人來換管子,要我們自己拿錢買管。這件事到底應該誰來負責呢?

    這個問題就是問的我們家裡的地暖管出現了漏水,而物業的維修人員答應給我們維修,但是需要我們自己出錢來進行維修。所以,問題就是想問地暖管漏水到底應該就由誰來進行負責。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地暖管的責任單位,這樣才能找到維修的單位。也就是說地暖管漏水應該有相的責任單位進行維修。大家可以按照以下三種情況來進行分別處理。

    (一):新買商品房的地暖在保修期以內,且沒有做過任何的改動

    這裡就是說我們是購買的商品房,我們家中的地暖還在兩個採暖期以內,那麼就是在保修期以內,並且我們家中的地暖在裝修設沒有做過任何的改動。那麼這時所出現的地暖管的漏水應該是由開發商來進行負責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原因如下。

    ①:暖氣的保修期限是兩個採暖期。這裡大家一定搞清楚暖氣的保修期限並不是兩年,應該是兩個採暖期。也就是說,我們拿到鑰匙以後,如果第一年供暖,那麼就是保修期兩年;如果第二年供暖,那麼就從第二年開始在算保修期兩年。所以在兩個採暖期內出現了任何問題都是由開發商來負責的。

    ②:處理程式。當我們家中的暖氣是在兩個採暖期之內,這時如果出現了任何的破損以及滲漏,甚至家中的暖氣達不到溫度的要求,都是可以找開發商來進行處理的。正常的處理程式我們一般是找物業,然後透過物業找開發商商。這時候開發商會派相應的施工單位來進行處理這類問題。而且此時處理的費用都應該有開發商來負責,我們自己是不用出任何費用。

    ③:賠償問題。如果因為我們家中的暖氣出現滲漏而導致家中的地面或者是牆面被浸泡,另外還有可能導致樓下的家庭中的相關部位被浸泡,那麼這時所產生的損失也是由開發商來負責的。但是要確認是地暖本身的責任,而不是我們人為破壞的。

    (二):新買的商品房在兩個採暖的保修期之內,我們自己改的地暖

    這個問題所說的就是我們的商品房也是在兩個採暖期之內,沒有超過採暖期,但是家中的地暖是我們後期進行改造的。例如最常見的把原有的暖氣片改成了地暖,或者是要把開發商所做的地暖重新進行了改造。那麼這個時候地暖管出現漏水,開發商是不負責任的,要找相應的施工單位來進行負責。

    ①:對於室內的暖氣系統是不允許私自改動的。改動以後所出現的任何問題,原產權單位都是不負責的。對於這一點,大家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供熱部門。供熱部門也是不允許我們私自改動室內的供熱設施的,包括暖氣片和地採暖。所以,如果我們是裝修時私自做的地採暖,那麼出現問題以後就不能找開發商。

    ②:對於我們自己所改造的地暖,如果出現了滲漏滑鼠,那麼這時候應該由地暖的施工單位來進行負責。例如我們是找裝修公司來鋪的地暖,那麼這時候就應該找裝修公司。如果我們就是找專業的地暖的安裝單位,那麼我們此時就找地暖的安裝單位。他們應該質保是兩年,所以在兩年之內都應該找相應的施工單位。

    ③:賠償責任。對於我們自己所改裝的地暖所出現的滲漏導致的我們自己家裡或者樓下鄰居家造成的泡水所產生的損失,應該是由我們家來進行賠付。也就是說,所有的損失都應該由我們來進行承擔,但是我們有向施工單位進行索賠的權利。

    (三):地暖超過保修期以後

    所謂的地暖超過保修期以後,就是指我們所購買的房子已經好幾年了,採暖期也超過了兩年。那麼這時我們室內所有采暖設施的破損,一般是我們自己來進行負責了。至於其中的原因,上面也跟大家說了。對於採暖系統的保修期只是兩個採暖季。所以超過兩個採暖季採暖設施是由我們自己來進行負責。

    ①:責任劃分。當超過兩個採暖期以後,如果發現室內的地暖任何部位出現滲漏水,我們都必須自己找人來進行維修。那麼如果這時找物業,物業給我們進行維修的話,就會收取相應的費用。就像題目中所說的,物業派人來進行維修,要收取管子的費用,這就是很正常的一種情況了。

    ②:賠償責任。如果超過兩個採暖季以後,我們家中出現的地暖的滲漏水而造成了家中裝修完成部位或者是傢俱家電的損壞,以及樓下鄰居家中得浸泡造成的損失,那麼這都是由我們自己來承擔的。

    結束語

    關於地暖管的漏水,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具體的漏水的時間段。因為這裡有一個採暖的保修期是兩個採暖季的規定。另外還需要注意一點就是,室內採暖設施的改動情況。因為這兩點是決定維修責任的一個關鍵。另外個人建議大家,就是對於家中的暖氣系統,如果沒有必要的話,儘量不要做改動。因為暖氣系統改動以後,所有的責任進行了轉移了。另外個人建議大家對家裡的暖氣使用幾年以後也需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有沒有連線鬆動的部位,及時進行處理,以免造成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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