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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山生活Vlog

    對於這件事,你可以仿照國外的做法,將自己所有的財產成立一個專門的基金,宣告講這個基金所有的錢都歸於自己女兒所有,這筆錢除了自己女兒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提取,並且這筆錢女兒的後代任然可以繼續享用,並且這個基金是獨立於婚姻之外的,即使法院執行也沒辦法。

  • 2 # 牽住夕陽的手

    父母只生一個女兒,想把財產全部留給女兒,不給女婿,需要怎麼做?

    看了題主的想法,告訴你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一,你是獨生女兒,如果你們不提前做好準備,有可能在你們百年之後,七大姑八大姨都來跟你女兒爭遺產。

    曾經在媒體上看到過一個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案例,獨生女敗訴。她父母的遺產,叔叔姑姑等人都有繼承權。

    新實施的民法典中還增加了侄子侄女的繼承權。也就是說,不管是獨生女還是多生子女的父母,百年後遺產都不是簡單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那麼簡單了,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不要提前處置財產給女兒,因為這樣做,你給女兒的財產,不可能不會成為女兒和女婿共有的財產,因為他們是夫妻,有時候被對方哄說一下,或者威逼一下,就有可能你給女兒的財產也同時成了女婿的財產,到那時後悔都來不及。

    曾經在法律節目中聽到過一個案例,一對夫妻只有一個女兒,因為擔心他們百年之後,有人跟女兒爭他們的遺產,就提前把一套房子過戶到女兒的名下。半年後,女婿和女兒鬧離婚,他們才知道女兒在房產證上加了女婿的名字,房子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就要分割,想反悔都來不及了。

    三,如果說,獨生子女父母一方過世的時候,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健在,他們就是第一順序地承認,死者遺產的一半是配偶的,剩下一半就這長輩和配偶還有子女平分。如果那個長輩繼承了孩子的遺產過世後,他們的子女就有了繼承權,這時候如果他們的子女中有不在世的,那麼孫子輩就有代位繼承的權利,所以現在出現了侄子侄女也可以繼承遺產了。

    前幾天看到一個案例,孩子母親去世,孩子舅舅也成了遺產繼承人。還有一個例子是,叔叔意外身亡,爺爺奶奶已經去世,父親也去世的男孩,不僅獲得了叔叔的死亡補償金還繼承了叔叔的遺產。叔叔雖然曾經有個家庭,但是因為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所以那個曾經的死者的妻子想為自己和孩子爭取一些利益,反覆強調死者在世時對她的孩子好,還去學校看孩子,給孩子錢。律師明確告訴她,辦了離婚手續,跟你啥關係都沒有了。如果你們沒有離婚,那麼錢就是你的,跟侄子沒關係。

    有點囉嗦了,不說了,現在給你說說最佳處理方案:

    如果你們只想把財產留給你女兒一個人,那麼最佳的處理方法是,找律師給你們寫一份遺囑,等你們百年之後再讓女兒繼承,這樣做不會引起女兒和女婿之間的矛盾,你們的財產也可以直接給你女兒一個人。

    前不久法律節目中一個六十歲的男子諮詢律師,說的就是財產給獨生女的事情。他們有一套門面房,想給女兒百分之九十的產權,而且只想給女兒一個人。

    律師最後的建議是,不要提前處置,讓女婿知道了會鬧矛盾,對女兒不好,對將來養老也不好。建議男子去當地找一個律師,說明情況,讓律師給寫一個贈予遺囑,百年之後門面房贈給女兒某某一人繼承。

    律師之所以讓男子去找律師寫遺囑,是擔心他們自己寫遺囑,萬一遺囑中那個詞用的不對,那句話說得不對,到時候遺囑無效就麻煩了。

    法律節目中有個案例就是,一個老人三個兒子,晚年一直是小兒子在照顧,老人立了遺囑,把自己的老房子給了小兒子,就因為遺囑中的“處置”一詞,導致遺囑無效,三個兒子平分了老人的房子。

    所以,立遺囑也是有講究的,不是隨便寫寫就行。

  • 3 # 文金髮律師

    你好,這個問題不難解決。

    中國此前的婚姻法以及現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都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的,婚後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

    注意,上面說的只是一般情形,但是,法律也規定有例外的情形,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列舉了五種情形下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其中就包括: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這一個規定,實際上已經很明顯了,要實現你們的目的,可以有兩種方案:

    【方案一】

    在你們生前,將你們的財產贈與給女兒,並且簽訂贈與合同,在書面的贈與合同中明確所贈與的財產只給你們女兒一個人,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這樣的做法會有一定的風險,因為根據中國法律,贈與一旦生效,非出現法定事由不可以撤銷。假設完成了贈與以後,你們在生前後悔了(世事難料)想拿回來,可能很難。

    另一方面,一旦贈與完成了,則屬於你們女兒的財產,在法律上她是可以自由處分的,如果她自願(有時候可能被衝昏了頭腦)分給另一半一份,那你也是攔不住。這也許並不符合你們的初衷。

    【方案二】

    你們透過遺囑的方式,將屬於各自所有的財產,在遺囑中明確,當你們百年以後,由你女兒一個人繼承。如果不放心,可以在遺囑中特別註明,該財產只屬於你們女兒個人所有,不作為她們夫妻共同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遺囑應該是合法有效的遺囑,遺囑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有比較嚴格的要求,如果不符合遺囑的法定形式要求,有可能所立的遺囑會被人認為無效,那也有可能達不到你們的目的。

    當然,不管是贈與還是立遺囑的方式,一旦財產屬於你女兒以後,她都可以自由處分。也就是說,也許你們初衷是讓她個人所有,但是在你們百年以後,甚至在你們生前,她出於各種原因,有時候甚至被甜言蜜語迷惑下,又將財產約定為共同所有,你們也是管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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