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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吉祥閒話

    離婚後,雙方都曾經找過新的伴侶,後來又分手了。為了孩子,同時也是為了給自己和對方一次機會可以考慮復婚。

    1,離婚時不懂得愛。當初離婚時比較年輕衝動,相愛容易,相處難,因為一點矛盾就離婚。

    2,離婚時不珍惜愛。把對方的缺點無限放大,沒有包容心,不明白天長地久的愛情是需要磨合的。

    3,受到社會不良風氣影響。開放的社會風氣使婚姻不再牢不可破,經受不住誘惑,輕易放棄了婚姻。

    4,失去後才知道珍惜。選擇新的伴侶後發現同樣會出現問題,甚至更為嚴重的問題,思念起曾經的愛人,心中充滿不捨。

    5,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最珍貴的寶貝。孩子生長在不健全的家庭出現了令父母痛心的情況,難以割捨的牽掛讓每一天都是痛苦的。轉而為了孩子,為了曾經擁有的愛情,夫妻復婚是一條幸福之路。

    | 建議:經歷一番曲折後,冷靜思考。以孩子為重,以原生家庭適合孩子成長為前提。爭取雙方達成一致目標,復婚後珍惜生活,珍惜孩子,重新抓住機會,過上好日子。

  • 2 # 輕易成功

    需要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再決定!如果為孩子,你們就不會離婚了,拋開孩子這個藉口,聽聽自己真實的聲音做決定!

  • 3 # 八度傳播

    為了孩子要不要復婚,這個問題不能甩到孩子身上,當初離婚的時候能冷靜地想想孩子就不會離婚。能不能復婚看兩人之間感情還有沒有,如果感情還有,當初因某些原因而離婚的問題也徹底解決,那就復婚。如果感情早已沒有了,即使為了孩子復婚那這婚姻也不牢固,總有一天還會崩塌!所以能不能復婚,主要看兩人。

  • 4 # 清靜荷坊

    非常認真地思考了這個問題,回答如下:

    一。如果僅為了孩子而復婚,不必要。

    1。當初也有孩子,是為什麼離的?當初導致離婚的原因,現在解決了沒有?沒有,免談。

    2關於為了孩子,有幾個方面要說明。

    ①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但不是潰爛的婚姻關係和惡劣的家庭氣氛存續的理由。

    ②無論離婚或是復婚,不要以孩子為理由。不要讓孩子承擔這樣無謂的壓力,那是你們大人自己的事情。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當初選擇要不要生孩子?對已經有了孩子的家庭是否用心經營?離婚時是否考慮過對孩子一生的影響?

    如果三個人在一起,孩子感受到家的和樂愉快的氛圍,那是真正的為了孩子;如果單純給孩子一個表面完整的家,兩個人冷漠疏遠,孩子會感受到家庭氣氛的不和諧,對ta的身心還是會造成傷害。

    如果擔心找不到自己心儀的人,寧可先自己帶著孩子生活,給自己和孩子開心健康向上的成長環境。

    ④即使兩個人分開,對孩子的影響也可以大不相同――有些父母會在孩子面前攻擊、辱罵對方而繼續傷害孩子,有些還是會告訴ta“爸爸媽媽雖然分開,但是依然都愛你,只是我們自己的性格不合,爸爸媽媽都不是壞人”,依然讓孩子感受到愛和溫暖。

    3。如果孩子大了,有足夠的思想和承受力,單獨和孩子找個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像朋友那樣交談,看ta對你們現在處境的看法和ta的希望。

    二。兩個人都找了又散了。

    如果彼此都理解也能接受的話,再看:二人是因為孩子,還是因為與對方也無法相處?

    1。如果重組了家庭,雙方的孩子不能接受或不快樂,且自己孩子表示喜歡以前和爸爸媽媽在一起的生活,哪怕是吵吵鬧鬧,則可以如下考慮後決定

    (和你原來的配偶交流:

    如果當初兩個人分開,是因為草率,現在也都反省自己、且後悔分開,可以復婚;

    如果交流後還覺得,都是對方的錯,那你們還會是老樣子,復了也還會吵會再離,再一次傷孩子。那就不如和孩子商量、坦白,爸爸媽媽不適合一起生活,或單身帶著ta或各自再找能合得來的、並能和孩子像一家人那樣相處的)

    2。如果還是因性格,雙方都 和別人也合不來,那更要慎重決定!問問自己,是不是倆人都有問題,各自能不能認識到自己在原來婚姻中的不足,以後能否改正?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能復婚。

    如果一方覺得雖然找的這個不好,想再看有沒有合得來的;

    或者感覺:如果不是因為孩子,自己從內心不情願複合,

    那就都不必復婚。

    3。如果找別人以後,經比較還是發現自己的前任對自己和孩子真心真意,且覺得離婚愧對孩子,並能保證以後無論再遇到怎樣好的人不被影響或誘惑,無論家庭再經歷怎樣的不和諧不會輕易分開,才可以復婚。

    三。關於復婚的幾點建議:

    1。千萬不要聽親戚朋友鄰居的轟炸式勸告――為了孩子,而不情願或不想明白就復婚,正如不要輕易草率離婚。無論離婚復婚之前,仔細地想,以後會不會後悔?一年後?十年呢?到老了呢?無論何時,面對孩子會不會愧疚?

    【有不少人過後會說“唉,還那樣,就是為了孩子才和ta復的”所以一直過著不冷不熱、不鹹不淡的日子,也是在給自己不為重新複合的家努力而找的藉口】

    這樣做不是為了孩子――孩子不需要這樣氛圍的家,ta希望父母同心協力、充滿快樂和活力地生活,寧願父母各自找到自己真心喜歡的人,過著開心的日子,自己也因此而快樂,因為無論看到誰、到父母任一方新組成的家裡,都感受到的是其樂融融。

    2。已經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夫妻,除非是特別草率,一般都是面臨性格或價值觀上的巨大差異或生活中溝通不暢。需要兩個人自發、真正、深刻地反省,最好自己都能主動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以書面的形式逐一思考、寫下:

    ①自己的缺點和對方的優點。

    ②兩個人以前都是為了什麼事情走到這一步?以後自己這邊能避免嗎?

    這一切都為了兩個人更好的生活,要拿出誠意。

    3。千萬不要在復婚後的生活中,用前任的缺點,去對照已散了的人優點。(人無完人,你自己也一樣有不如他人的地方)

    4。一定不要怕再傷感情而強忍、壓抑或動不動就“大不了再離”。一遇到內心不痛快、不舒暢,一定要及時靜下心來溝通、消解。

    離婚和復婚都不是兒戲,要慎之又慎,不要把孩子當成任何藉口或是敷衍生活的理由。

    祝你們全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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