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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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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靂說股權
1、從產生的方式來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經理是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的,要對董事會負責。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由公司章程規定,但一人只有一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透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2、從職權來看,董事長主要的職能是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
經理的職權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董事長是受命於董事會的,而總經理是受命於董事長的。當然是董事長說話權大啊。只是總經理常負責企業日常管理運營,他的權力來自於董事長的授權,非重大問題董事長一般不隨便干涉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