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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崎峻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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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ack36
這種做法的起源是在一戰中,戰爭雙方飛行員在
空戰
中,始終堅持騎士原則所致。例如,交戰雙方準備開始空戰
前要互相繞個圈子,或者抖抖翅膀,表示對對方的尊敬。然後像以前的騎士一樣開始對沖,發動進攻。所以在殘酷的戰場上,飛行員有“空中騎士”美稱。此外,交戰雙方對於對方的飛行員相當友好,比如我知道的例子,某英軍王牌飛行員飛機被德機擊落而陣亡,在英軍為該飛行員舉行葬禮的時候,德機曾飛臨英軍陣地上空投下花環;還有在一場的空戰
中,一架英機被打傷無法繼續戰鬥,在脫離戰場的時候迷失方向(記得好像是Navigator掛了),結果交戰的德機發現了這一情況,停止了對英機的攻擊並主動飛到英機側前方,對英機抖抖翅膀,示意英機跟上,最後德機一直帶領著英機到英軍陣地(還是英吉利海峽邊,記不清了)才離去。這些事例充分說明了當時戰機飛行員秉承著騎士精神。但是二戰後期,隨著各國交戰程度的深入,開始有很多飛行員放棄了騎士精神,偷襲等種種不遵循騎士規則的手段層出不窮。飛行員在戰場上就面臨著非你死即我亡的命運。這種做法也體現於陸軍,原本陸軍是不會殺害被俘獲或失去戰鬥力的敵方士兵的,但德國入侵蘇聯就改變了這一做法(當然和蘇聯士兵的抵抗到底也有關係),導致其他各國紛紛仿效。而在亞洲戰場,日本只有武士道精神而沒有什麼騎士精神,虐殺戰俘常有的事。所以,空中騎士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
3 # 海研會
不知道問題裡所說的“放過”具體是什麼含義,是指對敵方逃生的飛行員置之不理?還是說不把逃生的敵方飛行員直接“幹掉”?
如果是前一種理解,那除非飛行員降落在己方的控制區,否則敵對方基本不可能會對其置之不理,任其自由逛來逛去。
如果是後一種理解,那麼這種“放過”則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一直到現代的一種普遍性的國際法規則,並不值得奇怪。
飛行員的戰鬥飛機被擊落後,跳傘逃生的飛行員就已經不具有多少進攻型,相當於是陸上的軍人失去了自己的武器,如同無武裝人員,按照《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等一系列相關國際條約的規定,敵對方對捕獲的敵方飛行員必須按照戰俘對待,當然是不能消滅掉的。
然而這種情況也有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開始襲擊日本本土後,一些飛機被擊落、逃生迫降在日軍佔領區的美軍飛行員,就沒有能夠受到日內瓦公約的保護,日方的處理形式極其野蠻,即將被俘的美軍飛行員處死,甚至於採取斬首的方式處死。這種不遵守國際公約的行為,在日本戰敗後即受到了追責。
到了現代,除了根據國際法相關條約的規定外。人道對待被俘的敵方無武裝人員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主流的意識。
然而這種情況也有意外,就戰時被俘的敵方飛行員來說,一個距離較近的著名例子就是伊斯蘭國擊落卡達空軍的一架戰機後,對被俘的飛行員採取了野蠻的火刑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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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明建16
這個題要看是對哪個國家而言,這種不開槍放過飛行員的規則早在一戰英德兩國的飛行員中就已形成,但也只是一個不成文的慣例而已。按照人道主義就不同了,對方巳經跳傘降落,已經失去反擊的手段了,應該網開一面,視作投降對待,不能再開槍射擊。二戰中法西斯的軸心國他們就不會實行什麼規定了。特別是東線的蘇東戰場,納粹德軍慘無人道的侵略手段,激起了蘇聯女兵也奮勇參戰拼死反擊,最後贏得了這場戰爭的主動權。
二戰是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場戰爭,在這場中戰爭中空軍成為影響戰爭勝利的重要因素,空軍在各國都很重視,把飛行員當寶貝,空軍資源稀缺,培養一名飛行員是非常不易。不是誰都可以當飛行員,飛行員選拔嚴挌,都是定向培養,培訓時間長,另外培訓費用高,培訓一名飛行員費用比一架飛機還昂貴,尤其是王牌飛行員。飛機毀墜只是消耗錢,飛行員不僅消耗錢更消耗時間,不是鑽石貴,而是鑽石少,物以稀為貴。這是要放過飛行員的主要原因。
如不列顛空戰是在英國的本土上空戰,英國飛行員從飛機上降落下來,還能跑到機庫開飛機繼續打,而德國飛行員從飛機上降落下來就回不去了作為戰俘對待。另外,戰鬥機射擊精度和武器重量,所攜帶後炮彈,都是設計對付敵機的,所以飛行員跳傘後一般不會再次攻擊,大家都是飛行員也不會這麼做。
可日本就不一樣了,在太平洋戰場,日軍多次向跳傘懸在空中的美軍飛行員開火射擊,直到斃命才罷休。法西斯日本還有個不同別國之處,由於日本飛行員前段不攜帶降落傘,損失太多飛行員,飛行員接不上,二戰中日本培訓飛行員只用10多小時,只要能飛上天就行,因為沒有讓飛行員去空戰,而是讓飛行員開飛機去撞軍艦。
下面還有一樁日本法西斯把美國飛行員解剖作試驗的事件。1945年,一架美軍B29轟炸機在日本福岡上空擊落,多名美國飛行員被俘(人數不詳),只知有8名美國飛行員遭到日本九州大學醫學部教授活體解剖試驗,當時美國飛行員還以為是療傷,也沒作反抗。這八名飛行員就這樣作了教學的試驗品。直到二戰結束後,這個曾參與活體解剖的日本教授畏罪自殺,另外14名九州大學教職員工被判終身監禁和死刑。
1945年1月2日美軍第十四航空隊飛越上海,偵察日軍空軍基地。當時,托勒特中尉駕駛一架P51Mustang式戰鬥機飛到上海上空,突然他的飛機被日軍高炮擊中,托勒特跳傘逃生,降落在黃浦江旁的一塊麥田裡,被當地姓薜的村民救了,這位村民因不肯說出托勒特飛行員去向,而被日軍憲兵隊活活打死。隨後,托勒特飛行員被護送到新四軍浙東遊擊縱隊淞滬支隊,衛生員替他包紮好傷口,給他弄來牛奶,麵包等食品。淞滬地委宣傳部長用流利的英語跟飛行員交談中得知,托勒特是美國阿肯色州人,22歲,1943年參加美國空軍,1944年來華參戰。經新四軍多方努力送托勒特飛行員歸隊,美軍送來發報機和100萬儲備幣表示向中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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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諸葛小徹
戰爭給人們帶來的不僅僅是財物損失,它也會帶走人們的生命。戰爭的目的只是佔有資源,而一旦面對投降計程車兵,該如何做呢?是趕盡殺絕還是放人一馬?二戰時期就有這樣一個事件,飛機被擊落後,卻放過了飛行員。有人問為什麼要放過飛行員呢?其實這是出於人道主義,也算是各國間的協議。
然而這種事情並不是發生在所有交戰國,只限於英美法德之間。為什麼會最出這樣的選擇,這是因為這幾個“君子”之間具有一定的協議,不殺降軍,同時他們遵守日內瓦條約對於戰俘的保護 。戰機被擊落後,飛行員逃生跳傘,這種舉動其實就說明對方投降了,是不應該對其射殺,要放過飛行員的。而像英國、德國這些老貴族國家,他們的民族文化就是講究紳士、禮儀,而他們的飛行員大多貴族出生,因此在飛行員跳傘後,就算沒有協議也不會進行射擊,而這樣優待戰俘,導致雙方都會互相遵守。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會遵守,最主要還是遇見的對手品德。像日本,完全不會放過飛行員,直接射殺。這種事情在和日軍對戰的時候非常常見,他們對待戰俘非常不人道。就是這樣,美軍同樣對日本也不會心慈手軟,不會放過日軍跳傘的飛行員。所以說,並不是所有的逃生飛行員都會被放過,這種事情不是全部,而只是部分,其實最重要的還是看和哪個國家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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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軍事角度說,攻擊並殺死對方飛行員要遠比擊落飛機本身更為有利,因為培養一位飛行員要比製造一架飛機困難得多,但是自從空中戰爭肇始以來,攻擊跳傘飛行員的舉動一直是為人不齒的,這主要源於戰爭中的人道主義和騎士精神。當飛行員棄機跳傘時,就相當於放下武器,失去了抵抗能力,對於手無寸鐵的人下殺手,是有悖于軍人的基本道德準則,仁慈地對待放下武器的敵人也是歐洲中世紀以來的騎士精神的重要體現。此外,直到今天飛行技術依然是少數人才能掌握的高超技藝,因此能夠成為飛行員的人都不是普通人,人們通常稱之為“天之驕子”,獲得廣泛的尊敬,在飛行員群體內部同樣彼此敬重,即便身處於不同的陣營,在空中以死相拼,但只要跳傘逃生,通常對手都會以惺惺相惜之心給予生存的希望。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飛行員都具有這種騎士精神,在戰時攻擊跳傘飛行員的事情時有發生,通常情況下這種行為會受到指責,但不會受到軍法審判,除非你殺死的是自己人。
從一戰時期開始,空中戰爭就被視為空中騎士的決鬥,飛行員們彼此抱有欽佩之心,通常不會攻擊已經棄機跳傘的對手,體現出令人崇敬的騎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