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尋貓文:“這個朋友的小姨前段時間來北京旅遊,她小姨很不喜歡貓,因為貓髒、有毛、不衛生,還曾經在她面前說過要把貓給扔了。
當時我這朋友以為小姨在開玩笑,告訴小姨不可能之後也沒說別的,並沒往心裡去。
兩隻老貓是昨天6月12日中午11點多被小姨裝在玩具箱裡拿出去扔了的,開始還不說實話,說是送人了。
一直到晚上9點,小姨才接電話,告訴她準確的丟貓地點:
海淀區西三旗悅秀路路東、鯤鵬青年社群的南邊小菜站門口,豬仔往北逃躥,小黑往南逃躥。”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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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貓鎮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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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碗約集
小姨作妖,母親縱容。
十年前收養,懷孕時也不離不棄,絕育疫苗都沒少過。
十年的相處,就算是花花草草也該視若珍寶了吧,更何況是有血肉有性格的寵物。
從老家進京旅遊,寄宿在貓主人家裡,因為不喜歡主人寵物,不打招呼給扔了?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本條根據上述規定,列舉了收入、房屋等最常見、最重要的幾類私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其中動產包括圖書、個人收藏品、牲畜和家禽,以及此事涉及的寵物。
這樣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確定只是家庭內部矛盾而已嗎?
對於貓主人母親,你女兒帶貓做絕育、打疫苗你都看不到嗎,別人帶有主觀性的挑刺,你就可以這樣縱容別人丟掉女兒的心愛之物?
熱評看到一位網友的回覆,瞬間淚目:
我養小三花的時候家裡也不同意,害怕貓咪身上病菌會傳染給人。但我堅決要養。後來因為女票對貓過敏治不好,就把貓放老家。而我媽居然對小花那麼好,吃的水,一樣不少,按時處理貓砂,家裡角落,沙發床都可以去。後來問我媽為什麼對貓態度這麼大轉變,她說了句讓我感動不已的話:因為這是你的貓啊!所以我的看法如題,小姨作妖,母親縱容。
只希望貓主人能儘快找到自家貓咪,至於家人關係,我看是好不了了。
要是我小姨這麼幹 我直接拎著棒子給她打一頓 打折腿!一個當小姨的太拿自己當回事了吧!沒吃她沒喝她,來北京旅個遊就把自己當太后了,這不是有病是什麼啊!一般就算是親媽都得掂量掂量自己孩子會不會因此生氣或者關係破裂!太可恨了 真是打殘都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