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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23歲,他們家是屬於比較保守的亞洲地區華人。從小就對爸媽很依賴,家裡很大不是沒有地方睡,有點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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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S丶若隱若現

    不正常,不是2.3歲,是23了。過於依賴以後你們在一起生活也是麻煩。總不可能以後你們倆結婚了回家還在一起睡吧。

  • 2 # 舂天30

    很正常的呀,我都四十多歲了,回到家和父母一起睡,頭天晚上有好多的知心話,想和父母說說,父母也有很多的心裡話要和我們聊聊,往往父母聊的比我們還要興奮了。

  • 3 # kugoo34808133

    正常不過,此乃親情,你呷未來外父乾醋,怕先給外父喝了頭啖湯,如此扭曲心態還是別打人家女孩主意為好,免得害人累己!

  • 4 # 影隨樹

    題主問的是一個好問題,但是答案們清一色就是在說:“瘋了吧你!這不廢話麼!”這樣的回答,有意思嗎?有價值嗎?我們生活中有太多習以為常,約定俗成的東西,以致於凡夫俗子不求甚解的認為就是應該這樣!沒有原因,或者說得再多,總結起來也是:“因為這樣!!所以這樣!!”邏輯好好笑!哈哈!“為什麼男人喜歡處女?”“你瘋了麼?不是處女誰要!”“為什麼尖臉妹紙看起來比大餅臉漂亮?”“瘋了麼你?當然尖臉漂亮!大餅臉難看死了!”“為什麼總說貓愛吃魚?”“你瘋了麼?貓是魚的天敵啊!貓最愛吃魚了,你這不廢話麼!”“為什麼女孩大了就不能跟爸爸睡一起呢?”“你特麼有病吧?!都這麼大了,還有臉和爸爸睡”但是愛思考的人,就會對沒有理由的約定俗成提出疑問,是什麼導致了這個規矩?其中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緣由?有多少因素是有科學依據的,又有多少因素是純文化的產物?以上是題外話,是對下面諸位答案的不滿,下面回答題主的問題我的思考是這樣的,(下劃線部分選讀)女孩越小,越不被看重性別,而只會看成是幼兒、兒童,為什麼婦女兒童婦女兒童的講?因為兒童不論男女都是弱勢群體。這和生理發育是分不開的,男孩幼小的時候並沒有在性別上體現出優勢,不論是生理還是心理,都沒有發生性別分化。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男女兩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開始分化,是從無到有地相對獨立起來的。兒童的性別化發展(即心理上對性別的認識),是從2歲到5歲逐漸進行的,性身份在3歲前確立,小學期間真正從生理上理解性別差異。隨之慢慢發展出男女不同的心理性別。兒童生理上的性別化發育,從出生就開始一直進行,只不過一直非常緩慢,直到青春期(初中時期)迅猛發展,出現第二性徵,標誌著男女兩性在生理上的性別差異日趨成熟。雖然完全成熟一般是要到20多歲,但第二性徵出現之後,就陸續勉強具有了實際上的效能力了。——————————————————————————————————————————以上是兒童性別化發展的一點描述,其實成年人應該多少也是對此有了解的。有些女孩因為個人的性別化發展,自發的產生強烈的性別意識,與異性劃清認識上的界限,會自然而然的不願與爸爸一起睡。但並不是所有女孩都有這麼強烈的意識。但從成年人的父母的角度來講,一般幾乎都有這種意識的。成年男性本來就在兩性界限上是有明確意識的,尤其對於自己的女兒想必更是有相比普通女性而言更多的尊重,考慮到女兒的性心理健康發展,(比如在女兒性成熟的過程中,作為父親,要給她建立起異性之間要保持距離的榜樣)父親會以身作則的不願與女兒同睡,但是很多父親不太會和女兒交心,或者自己根本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這個有教育意義的行為,所以從女兒的角度看起來,就是“沒有道理!爸爸就是不樂意我們一起睡!”父親除了可能考慮到教育意義上的行為表率以外,第二個因素,是和母親的夫妻私生活的隱秘性,女兒年幼不懂,容易糊弄,但長大懂事後則不再如此,父母會有夫妻關係的隱私意識。第三個因素,就是父親作為一個男人,不能給自己創造“犯錯誤”的條件,所謂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尤其意識不清醒時、酒醉時,即使是正人君子也難免犯錯,正常家庭的父親是不願意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所以會刻意迴避創造這樣的條件第四個因素,人際氣泡下面說的這段,你可以跟你女朋友說。你不認為“男女有別”,認為不是,可為什麼不是?你的證據呢?你敢確保你爸不是考慮到“男女有別”?我相信你絕不可能想到你們會“苟且”,我相信你爸也不會,但是成年人面對禁忌,就是會刻意迴避,甚至迴避得很極端,你看他們說的國外的悲劇就應該多少會體會,這是社會的要求,就像你覺得你怎麼可能殺人,但你上飛機你就是不能帶刀,這沒什麼不好理解的。但你這麼說確實讓我想到了,異性親人之間除了性別差異因素以外,的確還有其他與異性性別無關的因素,也就是同性親人之間同樣會粗線的。這裡講一個社會心理學術語:人際空間(the interpersonal dimension),或者人際氣泡,或者個人空間、人際距離總之說法很多,一個意思。最初是心理學家A.霍爾(Hall)對美國中產階級白人進行了觀察,得出人在社會交往中有四種距離:親密距離(0—45cm)、個人距離(45—120cm)、社交距離(1.20—3.60m)和公眾距離(3.60—7.60m),相關研究非常多,對不同的人際關係,不同人際的相互身份、不同性別等等,而且並不是一般人多半會以為的,異性的人際距離應該大於同性距離,我印象裡,貌似男女大學生的研究結果顯示,異性人際距離要小於同性,即便是陌生人。我暫時沒找到成年親子之間的人際距離的研究,親子距離肯定是屬於“親密距離(0—45cm)”類別,但不是所有親密距離都等於0,只有夫妻,情侶,嬰幼兒與父母的的距離可以達到0,成年親子估計不可能為0的,也就是說,你和你麻麻即使是同性,也不可能為零。你的個人空間和你父母的個人空間有差異很正常,他們不同意和你同睡,很顯然,他們在面對你時,其個人空間不為0。這個思路你體會一下。以上是我暫時能想到的合理性的因素。其他的可能就是一些文化上的因素,然後若干因素交織在一起,我們的文化裡就固定產生了這樣的規矩,即女兒大了慢慢不可以和爸爸睡,一般不管女兒有沒有主動迴避意識,爸爸最終都會主動拒絕共睡。儘管他們彼此有可能都沒有太注意到緣由,認為乃天經地義。換言之,題主女朋友沒有意識是完全可能的,父母有意識幾乎是必然的。責罵的人則是絕對不正確的。我們只能說,每個人理解了父母的這麼做的用意,就應該會有自己的考慮,這是每個人的自由。說個題外話,我由此想到了,我們是一個沒有性教育的國家,但大家透過非正規渠道(其實根本是教育者反對的渠道),也都基本知道了性是怎麼回事,性行為怎麼做。但是理論上,一個沒有正規性教育的國家,年輕人不知道性行為是完全有可能的,(其實,不知道性行為,才是你們大人從小教育的合格品不是麼呵呵),但是此時你會覺得奇怪並且可笑了吧~這是個悖論:從小不給予正規性教育、反對早戀+對長大後不知道性行為又報以嘲笑態度,這就是你們。以前聽發展心理學一個老師講過一個段子,一對男女情侶,各自從小很乖都是聽老師話只學習那種,長大了結婚了,卻一直都沒有孩子,但體檢生理正常,原來,他們一直不知道孩子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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