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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刑事說法

    長輩有過失,晚輩宜力諫!

    知情不報者,一般不犯罪。

    窩藏或包庇,則可能犯罪。

    回答該問題,不得不提下中國古代“親親相匿”原則的前世今生。

    前世

    中國封建時代受到儒家文化影響很深。孔子提出“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思想。這一宗族觀念後來逐步發展成為刑罰規定,即“親親相匿”。“親親”,是指直系血親和夫妻;”相匿”,是指相互隱匿、相互包庇。親親首匿即是指直系三代血親之間和夫妻之間,除犯謀反,大逆以外罪行,有罪應相互包庇隱瞞,不得向官府告發,告發反而是犯罪。很多朝代都將這一規定延續下來。比如《唐律·名律》篇“同居相為隱”的規定,以及謀叛以上國事重罪不得相隱、必須告發的規定。如果是在古代,你明知你父母犯法為其隱瞞,一點事情也沒有。知道的人,反而會說你有孝心。這就是“親親相匿”的前世。

    今生

    隨著現在法治觀念確立,“親親相匿”觀念在現代法律制度發展中消失了,被視為糟粕廢除。現代提倡國家“大義”高於“宗親”觀念,當兩者發生衝突時,應該主動“大義滅親”!但是,普通民眾受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影響,更偏向於接受“親親相 隱”,多數人覺得“法不容情”違揹人性,不利於家庭關係的維繫。民眾的呼聲還是有用的。2012年修改的刑訴法第188條規定,證人在接到法院通知的情況下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例外。這條法律的意思就是不強迫“親親”作證! 2019年的新刑訴法依然保留了這條規定,在第一百九十三條。以上就是“親親相匿”的今生。但是,中國的法律規定,對於窩藏、包庇的,不適用“親親相匿”原則。

    父母犯罪、知情不報,構成犯罪嗎?

    知情不報、不是犯罪。何況你們還是近親屬關係。“親親相匿”的觀念依然影響著現代法治。明知父母犯罪,知情不報,沒有哪條法律規定這是屬於犯罪行為。但是,如果有窩藏或包庇等行為的,則另當別論。在刑法中類似的法律規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第三百六十二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個人建議:

    羔羊跪乳鴉反哺,不忘養育恩如山。你在問這個問題,說明你將孝心放在心上。但是,古語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違反或犯罪遲早會被發現,遲早面對法律的處罰。你作為晚輩不能讓他繼續犯錯下去。嚴是愛、寬是害!放任他違法犯罪反而讓他越陷越深,實際是害他,這不是真的的孝。真正的孝是:長輩有過失,晚輩宜力諫!

    廢話太多,是在抱歉。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 2 # 伊春美食美客

    如果知道父母違法的行為存在,作為一個親人真的不能讓父母的這種行為繼續存在了。雖然不能說是大義凜然,但是我覺得父母處於了這一個危險的階段在這種時候不能縱容和包庇,所以我說必須要去警方那裡跟警方說明白情況,讓父母的犯罪違法行為立刻終止,這樣的話也算是幫了自己的父母,也算是讓父母的這個違法的事情徹底的結束。

    昨天我看新聞讓我很感動的一個法制事件就是這樣的。一個當兒子的在網上騙人家口罩的錢有17萬多。父母知道這個事情以後,當時就跑到公安局去報了案。他們這個大義滅親的義舉真的讓我看到了一個作為母親的,雖然是親手把自己的兒子送進了派出所,但是他這種做法確實讓人看到了正能量的一面。這個老人也算是變著法子的挽救了自己的兒子。而且在新聞結束的時候,老人哭著打著自己的兒子。這說明老人的內心是糾結的,送兒子去派出所誰的心裡也不會好受,但是在正義的面前誰也不會容忍在疫情期間大發國難財,所以說老人的做法很正義,應該給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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