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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門未關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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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逍遙W
扣分,扣車,扣駕照。一次違法扣12分,二次違法
吊銷駕照一年。三次違法吊銷駕照,終身。比罰款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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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誠二手車668
一年扣滿兩次12分直接吊銷,兩年連續扣滿12吊銷五年後才給重新考,關鍵是要做到一視同仁,要絕對不能消分不能借本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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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繼139026311
錯了理解錯了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你違法了就給了政府那幫狗罰款的理由。所以才設計了法律框框。法律不是為了教人向善的,也不是為了公平,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利益,理解了利益就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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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皖文書店
不罰款,每個駕照50分,不給代扣分,扣完駕照作廢,三年不給考,二次50分扣完,終身禁駕。酒駕三年徒刑。怒路症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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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江月2
做為經常步行的行人,談談機動車是否只能靠罰款解決?這裡只想談人行道,被機動車任意佔據停放。機動車其它違章,管不了,有監控和高畫質攝像頭拍攝以後,由交警來處理。行人更為關心的是,機動車什麼時候,不在人行道任意停放。畢竟,這才是關乎行人利益和安全的問題。行人最討厭和反感的就是,開進人行道停放和從人行道開出的機動車。在人行道步行的行人背後按喇叭,催促行人趕緊讓道。看很多評論,說機動車司機很討厭非機動車,行駛在快車道,擋住去路。但是這些司機捫心自問,自己有沒有在人行道隨意停放?有沒有在人行道,步行的行人背後按喇叭,催促行人讓行呢?難道,行人就不討厭這樣的,在人行道為所欲為的機動車司機嗎?什麼事情都是有因才有果,沒有隻佔便宜不吃虧的事情。從全國絕大多數城市主幹道,人行道被機動車任意佔據停車來看,機動車司機是並不懼怕違停罰款的。因此,從罰款的角度來說,僅僅議論處罰違停(機動車其它違章不討論)這項,表明處罰力度是達不到震懾的效果。亂世需用重典,如果對於機動車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停放不做討論)任意停放,上升到酒駕的處罰標準。(機動車司機在人行道違停,罰款2000元,扣12分,拘留10天)相信,人行道的機動車亂停亂放,不敢說絕跡,肯定會減少很多。從一位步行的行人角度出發,希望機動車能夠還路於民,讓步行的人安全的在人行道行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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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罰款的,是靠不罰款的警告記錄形式,認識承諾教育方法可靠些吧,強硬執法永遠是矛盾的極端化,政府的警力是永遠不夠的,英雄人物會增加的,審判官的工作會更加忙碌的,希望相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