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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越出國越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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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151107074
感謝邀請,目前來說白人在美國有很大的話語權,不存在誰是主人這一說。如果非要明確的說的話,印第安人是美國或者說北美洲的土著人,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帶來了歐洲的文明同時也給土著印第安人帶來了壓迫和奴役,落後文明與先進文明進行了一場大融合,目前美國的主人準確來說應該是白人和印第安人的後裔,只不過是前者先天的優越感,不承認罷了,這也是美國不穩定的最大因素之一,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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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口走天下
是印第安人。美國那時候只有印第安人。美國也沒有白人。美國只是個移民國家,想不到最後白人卻成了新主人。最後還鬧出了個種族歧視,黑人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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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霧山中繞清泉石上流
看過與狼共舞沒, 美華人這點做得實在是奇葩,當初美國的祖先還是英華人時,強佔了美洲的土地。可一點點發展起來後,覺得印第安人影響了他們的發展,於是就給印第安人劃定範圍。人家當然不幹,印第安人祖祖輩輩生活在那裡,而且靠遊牧獵殺野牛等為生,於是矛盾越來越激烈,屠村和屠城的事時有發生,白種人在美洲的發跡史,就是印第安人的血淚史。 而反過來,白人佔了人家的地,還要恨印第安人反抗殺了自己的親人和祖先,整個一個強盜邏輯。
美國為 什麼屠殺印第安人
白人剛到美洲大陸的時候,印第安人曾經真誠的幫助了他們。因此才有了美國的感恩節。
但是 為什麼美國 人還要屠殺曾經幫助了他們的印第安人呢? 這個和美國的西進運動有關。十九世紀四十年代, 美國西部 的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從而形成了美國的淘金熱。大量的移民湧向西部。
隨著西進運動的進行,很明顯移民的美華人要和當地的印第安人爭奪空間和資源,於是西部的印第安人因此遭到大量的屠殺,倖存者被強行趕到更為荒涼的“保留地”他們的被迫遷移之路也被印第安人稱為“眼淚之路“。
美華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歸根結底是資本主義的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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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田蘭地博
美國最早的主人應該是印第安人,而事實上他們除了被美國早期大量屠殺和掠奪外,現在殘存無幾,輪為美國最低層的人。
長久以來,美國因其自己的經濟和軍事實力以及價值體系,成為了一定意義上的“普世之國”,但隨著全球化的加快和移民的大量湧入,美國的國家特性逐漸成為了全球特性,這其實是一種身份危機。
學者亨廷頓坦然承認:“美華人曾長期奴役黑人,後來又對黑人實行隔離;曾屠殺印第安人,讓印第安人處於社會邊緣;曾排擠亞洲人並歧視天主教徒,還對西北歐以外的移民設定障礙。”事實也是如此。無論是在殖民時期(1607—1790 年),還是在美國建國之後,統治者並非完全按“美國信念”行事,至少對印第安人、黑人以及其他有色人種等推行的都是與“美國信念”相悖的種族歧視政策。
按照美國主流說法,到美洲新大陸的清教徒是一批“天路客”。他們來到的這個新大陸,是一片待開發的處女地,使他們創造了美國社會,是美國的主人。美國精英們一直宣揚,上帝也召喚清教徒開拓北美的疆土,把在美國國度上的創業視為天職。清教徒是懷著一種使命感、神聖感在創業,將增加財富視為天職,在美國開拓疆土、擴大產業。他們將“天路客”一切活動都神聖化,認為唯有他們為美華人立下了奠定千秋萬代的產業和基業,為人類社會發展市場經濟立下了典範和原動力。
亨廷頓也是這種說法。他故意忽視印第安人的存在,極力宣揚清教徒“定居者”是美國社會的起源。這正是清教徒的後裔們一貫的說法。按照亨廷頓所說,他們來到北美時,這裡是一片空曠之地,是上帝贈予他們的,既沒有國家,也沒有社會的土地,這裡的一切是定居者建立起來的。這種觀念在奧巴馬的就職演講中也清晰可見。奧巴馬說:“為了我們,他們把僅有的財物裝進行囊,漂洋過海追求新的生活……”。沒想到,一個出身黑人,儘管當上了總統,也得迎合美國白人社會的主流意識。試想:他這個總統為誰所當?
大凡知道美國曆史的人都清楚,到美洲大陸的清 教徒並非受“天命”而來,而是逃亡而來的。當時,若沒有印第安人的土地,沒有印第安人的幫助,1607年那批清教徒何以定居,何以生存,又何以建國?
最早居住在美國這塊土地上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當第一批100餘英格蘭清教徒逃過來時,這裡已有200 多個印第安部落,生活著數萬印第安人。事實是,當這批清教徒踏上美洲這塊土地時,不適水土,加上飢餓和疾病,死亡過半,生存面臨危機,是印第安人接納了他們,幫助他們安身立命。所以就有了次年清教徒對當地印第安人的“感恩”,後來有了根據林肯提議而建立的每年一度的“感恩節”。
早期的英格蘭清教徒定居後,與美洲土著居民波卡諾科特人的部落首領馬薩索伊特簽訂了和平契約,在清教徒們最困難的時候,波卡諾科特人及時伸出援助之手,給予他們急需的糧食,使他們免遭滅頂之災。當時,與土著居民貿易,從土著居民中取得土地,也是透過契約進行的。這份和平契約使雙方之間的和平狀態維持了55年。後來,清教徒的後裔們和隨後遷徙而來的更多的英格蘭人貪得無厭、巧取豪奪,不斷掠奪土著居民的土地和財物,最終迫使土著居民發起奪回其賴以生存的土地的戰爭——菲利普王戰爭。
菲利普王戰爭打破了清教徒和土著居民55年的和平狀態,在美國這塊土地上開始了一系列偏見、歧視、欺詐、暴力和殺戮的戰爭與衝突。這場戰爭所造成的慘重傷亡、以及由於戰爭創傷所帶來的文化心理隔閡很深。曾有人設想,如果沒有這一場戰爭,雙方和平相處,文化和解與融合的前景。但歷史是按照自己的規律在演繹。第二代、第三代殖民者對土地財富的渴求、開疆拓土的野心,使之將土著居民看成是邁向財富之路的障礙;與之相對的是,大多數的土著部落拒絕接受殖民者的文化、宗教、法律制度,在其自身賴以生存的土地不斷減少乃至消失殆盡的情況下,衝突最終無法避免。直到19世紀上半葉,美國社會才開始對這場戰爭進行重新認識,“美國兜回了一圈又回到了原處”。因為人所共知的那段歷史是美國土著印第安人、早期的英格蘭清教徒、後來的歐洲白人、還有作為奴隸的非裔黑人共同創造的。這就是美國的起源。歷經200年的衝突,終於使美國白人政府承認印第安人的存在。
建國後,高喊著“平等、自由”的美國政府,追求所謂的民族單一性,試圖建立英格蘭人佔絕對統治地位的“民族國家”。因而,抱著種族主義偏見,不承認印第安人是美華人,相反認為印第安部落是“國內附屬民族”。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1787年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上,只有成年白種有產者具備完整的生存和發展權利。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赫然明示:“眾議員人數及直接稅稅額,應按聯邦所轄各州的人口數目比例分配,此項人口數目的計算法,應在全體自由人民--包括訂有契約的短期僕役,但不包括末被課稅的印第安人--數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首先排除了印第安人。而其中“所有其他人口”所指的是黑人。即在憲法意義上,“未被課稅的印第安人”不是美國公民,黑人則不是一個完整的人。美國1790 年的第一部國籍法規定,只有“自由白人”才能成為美國公民。這就把擁有200多個單位的印第安人排斥在“美華人”行列之外。
亨廷頓信奉社會達爾文主義,視原住民族為劣等民族和消亡的民族。他說:“印第安人和波多黎各人的特點是,他們是在美國之內,但不完全等同於一般美華人,因為有過一些安排,如設定保留地,保持部落政府,波多黎各享有共同體的地位。”顯然,亨廷頓把印第安人“排斥於美國社會之外”。他還說,“美華人普遍認為印第安人是野蠻落後的和未開化的”。他承認,“對印第安人採取的做法包括殺戮、威嚇、驅趕和腐化”。
同樣,1787年的《美國聯邦憲法》、1790 年的美國國籍法也不承認黑人作為美國公民的地位。直到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通過後,1870年﹐非洲裔及其後裔才被納入美國“公民”條款。在歷史上,黑人一直是美利堅的重要組成部分。黑人的民族歷史可以分為三個時期:(1)17 世紀60 年代開始的奴隸制時期,(2)19 世紀90 年代到20 世紀60 年代的種族隔離時期,(3)20世紀70年代開始的現代時期。在美國,黑人長期受到歧視和壓迫,直到20 世紀30 年代黑人還沒有公民權。這與人人享有自由和平等的“美國信念”是相悖的。直到20世紀60 年代民權運動勝利之後,黑人地位才逐漸提高。
可見,黑人和印第安人一樣,從17世紀中葉到20世紀中後葉,在長達3百年的時間裡,沒有白人們所宣揚的“自由”、“平等”的“天賦人權”,他們無法被這一“普世價值”所認可。雖然黑人現在的地位提高了,但由於黑人有自己的教會,有與眾不同的文化模式,特有的體格和膚色,使他們成為美國的一個特殊“種族”,而與亨廷頓所說的美國“國家特性”相悖。正因為如此,亨廷頓在他的《我們是誰》一書中,絕口不提黑人對美國曆史發展的貢獻。
誰才是美國真正意義上的主人,大家應該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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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T十丁
原美洲印第安人有數萬之眾。屬於通古斯人種,大概是亞洲東渡過去的黃種人。自從英國流民過去以後,首先是大最捕殺印第安人。把生活在平原地區的印第安人,都驅趕西部森林地帶。現在,美國的印第安人不到二千人,大都在邊遠地區過著貧困的生活。
這就是美國的民主、自由、平等。以殺戳起家,以訛詐掠奪為生,還高舉著民主自由的大旗,還有這麼臉皮厚的國家嗎?
誰主宰美國?加勒比海盜主宰美國!
回覆列表
稍微有些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是印第安人。
自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陸續有西班牙和葡萄牙來到美洲,西葡兩國之所以沒有佔領北美是因為他們認為北美不產黃金。
後來荷法英等國陸續來到北美大陸,瓜分北美大陸,大肆屠殺當地原住民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不像黑人那麼容易馴化,大量的被殺害,倖存的原住民不到之前的1%。
屠殺印第安人最邪惡的方法是用一種傳染性病毒,就是天花。絕大多數印第安人沒有天花抗體,被成片的感染天花而死。
所以說現在的美華人主要是英法德華人的後裔,他們的繁榮是建立在對印第安人屠殺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