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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AN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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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椰子eighg
代言是最快,最容易賺錢的,知名度也會提高。所以很多明星都選擇了代言,產品的檔次,或者產品老闆能給多少錢明星或網紅代言,這就取決於哪位代言了。不論是明星或者是網紅,那個人必定是這段時間比較火的那個,顏值必須是高。就像是新競升的小鮮肉和小花旦。他們有流量有購買能力。其實有些產品好與不好在於其次,總之粉絲會買,就因為是他們偶像代言的。商業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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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言曉溪
8月10日,網紅張大奕發微博稱自己將要「賣」手機,而這款手機被稱作是美圖手機M6張大弈限定版。這和當年的「周杰倫定製版手機」、「韓庚的庚Phone」、「崔健藍色骨頭定製機」等等模式如出一轍,手法也頗為熟悉。
張大奕作為網紅,在知名度上顯然要略遜明星一籌,美圖手機之所以敢將寶押在一名新晉網紅身上,而不是相對知名度更廣的明星上,箇中緣由顯然是值得深究的。
網紅作為網際網路「顯學」之一,其改變的標誌是秀場直播的陰暗角落向著整個網路群體所滲透,被大眾所接受。而在商業上則體現出其強大的吸金能力——一線網紅的收入媲美一線明星。BBC就曾對網紅張大奕進行調查,稱她依靠微博的四百多萬粉絲,年收入超過4600萬美元(或有誇大),甚至超過了范冰冰,堪稱最能賺錢的網紅。此外還有品牌廣告商對於網紅影響力的認可。papi醬一條廣告拍賣價高達兩千多萬,如果可以設立一個網紅和品牌營銷合作的里程碑式標誌,我想,papi醬的廣告拍賣事件當之無愧。
以往,品牌營銷的合作往往青睞影視明星;但是隨著網紅地位和影響力在網際網路被扶正,追求營銷效果的品牌廣告商自然趨之若鶩。當眾人驚詫papi醬的廣告貼片「天價」拍賣之時,羅振宇早已暗度陳倉,與寶馬在品牌營銷上的合作證明了主流品牌早已開始認可網紅的價值。而賓士、歐萊雅、美寶蓮等一眾大品牌也或多或少地在嘗試網紅營銷模式。不久之前,這些領域都是明星的天下。
以粉絲構成群體來區分明星和網紅之間的不同,就如同將韓劇和美劇進行區分一樣,粉絲人群亦是其中的重要參考因素。
明星粉絲大都有著時代特徵,例如張學友粉絲大都是70後和80後,周杰倫的粉絲大概90後佔據主流,而小鮮肉,吳亦凡、李易峰的粉絲們大概集中在00後;這種明星粉絲是以橫向的年齡作為斷代,無論是對於更年輕的亦或者更年長的群眾而言,他們都不具備太多的影響力。
與此同時,網紅的粉絲受眾大都是以縱向垂直作為劃分,無論是以年齡、性別、職業、收入、階層、愛好或者其他標準劃分,這種粉絲在某一方面都具備著更強的垂直共性。就以網紅張大奕為例,根據電商大V@魯振旺所述,張大奕的粉絲2/3為女性,而且小資白領女性為主。這就解釋了美圖手機為何選中張大奕,因為美圖手機本身作為一款強調顏值的美顏自拍手機,符合了女性愛美的心理。而美圖手機張大奕限定版切中的正是張大奕的粉絲追求時尚美麗的垂直需求,從而省去了篩選使用者環節。
其二,區別於網紅和明星的另一大標誌,則是網際網路流量碎片化特徵。
而這一特徵仍舊是垂直社群的盛行,即便是忠於二次元文化的A站、B站都在進行粉絲的二次劃分。直接來說,未來可能會湧現出無數個「張大奕」式的網紅,卻難以出現一個劉德華這樣現象級的明星,這就是網際網路碎片化的特徵。
未來,每個網紅都在成為一個帶有「垂直屬性的IP」,美圖手機張大奕限定版的品牌營銷模式不是孤例;如果以後出現網紅定製和網紅代言,亦或者網紅親自參與設計等品牌營銷模式都不足為奇。因為以結果導向來看,網紅和明星代言都是起到引流作用。
分析下來,網紅的優勢大概有以下三點:
● 在拓展上下游消費場景上,網紅具備了先天優勢。不過,對於使用者消費的控制上,類似於美拍、淘寶直播這類走消費場景直播路線的平臺,比鬥魚、虎牙這類娛樂遊戲直播具備更強的拓展性。
明星廣告可以算作模糊營銷,本身就是一個拉網兜魚的過程,即便是粉絲群體和使用者群體在年齡特徵相契合,但具體的生活觀念或者消費理念卻千差萬別,比如青少年偶像TFBOYS曾代言某品牌香皂,最終卻是以慘淡收場,而汪東城代言女性用品雖然引起了話題討論,粉絲也並不買賬,所以說明星由於本身和粉絲的弱互動,對於消費場景的拓展是非常弱的。而網紅,尤其是諸如自帶銷售屬性的時尚網紅,本身就已經吸引了眾多垂直使用者,在某些特定的消費觀念上基本一致,以時尚為據點進行銷售場景延伸,將生活場景和產品消費進行實際結合,所拓展的消費場景都和粉絲屬性具備了很高的契合度。
值得注意的是,基於粉絲的垂直屬性,銷售場景的延伸拓展仍舊無法脫離垂直的使用者特點。例如,羅振宇賣書可以說做到了名利雙收,但是賣月餅卻是譭譽參半。
● 銷售黃金法則中,轉介紹是成交率最高的一種銷售方式。本質上,轉介紹是基於社交模式的互信機制而來。個人認為,網紅的銷售模式大都是類似轉介紹,即網紅透過試穿或者試用,以此來確定產品質量和效果,轉而再像粉絲群體進行推薦。
主播們的「身先士卒」,就是一種互信機制的建立過程,一旦這個關係確認並且經過強化之後,網紅在專業領域的話語權和權威度上都要比明星更具說服力。
我們仍舊是以網紅張大奕作為案例,其曾在淘寶直播上創造了4小時銷售2000萬的成交量,客單價逼近400元,而當天同臺直播的明星們的最終資料則是遠遜於張大奕。不客氣的說,正因為網紅行業仍舊處於草莽時代,可能對於明星來說,品牌代言意味著一條廣告或者一次品牌活動露面,這些都有嚴格的合同條款作為約束;而對於網紅而言,則可能是在各角度、多頻次的全方位展示,和品牌營銷合作一如美圖定製手機張大奕限定版這樣,也可能是品牌代言、深度參與,甚至獨家款式等等,總之要比明星代言靈活性更高。我想,定位於網際網路手機的美圖手機必然是極其中意這樣營銷方式的。
寫在最後:
美圖手機張大弈限定版的營銷方案既不是第一個,更不是最後一個,僅可以作為一次區別於傳統明星代言,尋求更高效品牌營銷方案的創新。
當然,看的見的趨勢是,網紅和明星的身份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網紅正在突破社會知名度的天花板,而明星同樣在尋求網路影響力的新契機。過氣明星通過出口轉內銷的方式,即以網紅的身份重新迴歸主流視野的大有人在,如今業已成為各大衛視綜藝節目常客的薛之謙、大張偉就是極為成功的案例。而高曉松梅開二度,身兼數職也是網紅們的勵志物件。而新晉網紅也在進軍傳統的影視行業,尋求更廣的職業道路也屢見不鮮。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社會對於網紅的傲慢與偏見正在慢慢被新潮流新趨勢所化解。面對網紅,明星們主動尋求改變,要麼就被改變,因為對於廣告商來說,名人只是一個支點,而背後的粉絲才是最終需要被撬起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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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網明星事
首先!
明星: 指在某個領域裡有一些廣為人知的作品,比如音樂,電視劇,電影,體育 ,話劇等等。他們通常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擁有很多粉絲。
網紅:“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路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
那明星跟網紅的成名渠道分別又是哪些呢?
明星:
1選秀系
參加各種比賽(超女,快男,好聲音,好男兒。)
李易峰(好男兒)
李宇春(快女)
華晨宇(快男)
吳莫愁(好聲音)
2專業系
藝術類院校出身
趙薇
姚晨
許晴
陳坤
3天生麗質系
走在大街上被星探發現
高圓圓
林青霞
4成功轉行
從模特圈或者體育圈轉行至娛樂圈
劉璇
張亮
接下來網紅的成名渠道又有哪些呢?
1 顏值過硬被傳播到網上
奶茶妹妹(現已成為豪門太太)
2 美貌與才華並存 主動分享到網上
PAPI醬
3 言行舉止比較另類
鳳姐
網紅的鼻祖式人物 “芙蓉姐姐”
4被網際網路推手公司特意包裝
龐麥郎
(你敢說你沒聽過“我的滑板鞋”?我不信!)
內容方面,也可以說作品,兩者也是截然不同的。
明星:歌曲,影視作品,比賽名次,出書···
網紅就比如搞笑段子、不同主題的照片、行為言語、網路段影片、寵物等等。
最重要的來了!!
談錢!
是不是最重要的!!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網紅:打賞 | 網店 | 軟文推廣 | 踩入明星 or 商圈
郭富城的網紅女友
國民老公王思聰和他的網紅女友
現在很多網紅平時發一條微博或者軟文就要幾萬,甚至十幾萬的費用,他們的收入並不比一些明星要低。然而明星多接觸政商圈,和演藝圈,網紅裡高階一些的則接觸一些明星和土豪,平民風格的則多處於草根生活中。
表面上看到的網紅,總是經常po出她們的美照:
但背後卻是經常熬夜吃泡麵,外加整日整夜手機從不離手(如果你有個網紅朋友,體驗會很深刻)吃飯睡覺逛街···都要拍照拍個不停。
另外還有一些網紅們,生活中絕對不能沒有美圖或者PS,而真人秀也是她們的死穴···
網路紅人南笙照片與真人秀對比
網紅張辛苑照片與真人對比
但有些明星卻愣是在娛樂圈裡面生生髮展成了一名網紅:
演員李小璐整容後,活脫脫就是網紅臉的標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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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ACTY
明星代言有一定的關注形性,可以提高人氣,而網紅則是觀眾不認識,會去慢慢了解,但明星不一樣,當明星有一定的知名度,而網紅有,但沒有明星多,群眾說,網紅都是整容的,你看那蛇精男,他就當不來明星,會遭受人的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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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麻瓜24
有的明星免費代言名牌就是為了名氣抬高身價,人家都是商人,你值幾個錢別人都清楚,網紅就別說了,你見過幾個網紅代言。想當明星想紅比登天還難,很多二線三線的明星沒戲拍都賣身,人家還是北影上戲畢業的。
回覆列表
代言,明星可能不如網紅!
首先應該瞭解到的是:網紅的關注度不輸明星網紅是伴隨4G網路、高畫質影片拍攝手機而迅速走紅的移動網際網路的物種,如今,微博、微信、各大直播平臺 都是他們的戰場;而明星的包裝與營銷主要依賴電視媒體,比如湖南衛視為代表的電視媒體陣營是娛樂明星重地。對粉絲來說,網紅近在眼前,他們放下身段,靠賣力的表演,真誠的互動,能滿足使用者個性化需求。而傳統媒體包裝出來的明星高高在上,行走在網際網路邊緣,他們 的最新動態必須要靠報刊、電視這些有限的渠道釋出;他們的真容必須去萬人共享的演唱會才能遠觀,他們始終與使用者始終保持著距離。即便明星偶爾也有互動,但和網紅的輸出價值相比,相差甚遠。網紅正在越來越多的稀釋原本屬於明星的使用者注意力。轉化率:明星不敵網紅 在上月舉辦的“食FUN”網紅大賽上,相關負責人說:“代言人不僅要代表品牌的形象,也要能代表使用者發聲”。網紅確實比大牌明星更能為普通使用者“代言”, 相較明星們“甩”出一個漂亮的廣告片便無後續的模式,網紅會迎合使用者心理,進行各種接地氣的互動話題。前不久,美蓮寶在紐約的釋出會上請了50個網紅直播,這意味著為明星鉅額出場費買單的商家,正在逐步減少,而垂直性的網紅正在成為品牌商新寵。一個網紅對 應幾十萬的精準粉絲,自帶內容生產能力,自帶渠道,而且價格比明星便宜,這對於廣告主來說是非常划算和有效的投放。相比之下,明星卻是一個大眾化的全民品牌代言人,人人皆可消費,品牌皆可牽強連線,雖然聲勢浩大卻收效甚微,受眾廣泛而沒有精準性,其營銷模式多半具有盲 目性,更別提轉化率了。品牌形象:網紅不及明星一個明星的成長需要漫長的過程,培養一個明星,無論從時間角度看,還是從經濟角度看,成本都非常昂貴,還要有天賦和種種機緣。而明星一旦產生,其形象很難 複製,他代言的品牌廣告和他個人形象一樣,深深印在粉絲腦海裡。 從網紅的生成角度看,一段兩分鐘的火爆影片就可能創造一個網紅。相比於明星,網紅生成周期更短,速度更快,成本更小。但這也導致網紅過時更快,今年無人不 知Papi醬,也許明年,很少人記得她,更別說Papi醬代言過的廣告。有分析認為,紅人品牌化與運營專業化將成為商業競爭制勝的關鍵所在,網紅來得快,去得也快,如何長久保持其品牌化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反觀明星,成熟的運作 模式早已實現職業化,甚至終生化。吸金能力:網紅比明星更值錢 第一財經商業資料中心釋出的《2016中國電商紅人大資料報告》顯示,2016年網紅吸金能力驚人,2016年紅人產業產值,預估接近580億元人民幣, 將超過2015年中國電影總票房,基於該預測,該報告給出了“紅人比電影明星更值錢”的斷言。如今國外正在興起的現象是,品牌廠商越來越親睞找“網紅”代言。在Youtube上,每天都有各種女孩分享自己的穿搭方式、美妝技巧,並誕生了一批擁有忠 實觀眾和大量粉絲的知名po主。資本市場似乎也非常認可這種垂直美妝產品的潛力,以至於相關領域的融資也是順風順水。在國內,除papi醬估值3億之外,歐萊雅以高達七位數的酬金簽約在Instagram上擁有220萬粉絲的瑞士時尚博主KristinaBazan。更 重要的是,國內如尋號寶、微播易這些幫助品牌進行自助投放的交易平臺,正在促使網紅分得更多廣告份額。據透露,石榴婆報告等網紅博主,一個微信廣告就值幾十萬。從這方面來說,網紅在不斷升值,而明星將在網紅的衝擊下,將面臨降價。當然,現階段頂級明星還是比網紅的吸金能力強好多,畢竟有些人拍部電視劇的報酬就要上億,但是如果只是小明星和小網紅比的話,感覺還是網紅的吸金能力更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