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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燈泡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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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丁丁律師
寫在前面: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出了工傷事故就可以去勞動局進行索賠了。
在這裡索賠主要需要收集三方面證據:
工資條或穩定的轉賬記錄。
自己在工作中的各種證明。
證明所受傷害必須是工傷的證明。
索賠的內容主要包括兩項:
未簽訂勞動合同所帶來的雙倍工資賠償。
工傷賠償——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就一定沒有社保,可在勞動局做工傷鑑定,鑑定的金額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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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烏蒙富祥
看從事什麼行業,如果是建築行業有點麻煩,全國各地地建築行業申請勞動關係,基本不予認定,象浙江申請勞動關係不予確認,但是發生工作中受傷經鑑定有傷殘等級參照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但是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就享受不了工傷保險待遇,當然在工廠工作相對保障多了,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能獲得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將承擔另一個風險,最長將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民工兄弟只要不造假受到傷害一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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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悅社保APP
你應該先去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鑑定,也就是一般說的傷殘鑑定,根據傷殘等級確定應該享受的待遇和應獲得的賠償。具體條款你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賠償標準一般工傷
具體賠償專案、標準
(一)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三)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四)輔助器具費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七)傷殘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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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要注意什麼
作者:陳兵 2011年1月1日,新《工傷保險條例》開始生效,新《條例》在簡化工傷認定方法和時間,提高工傷賠償方面均有較大變動,為把握新《條例》的實質,結合勞動爭議實務,筆者認為工傷索賠要注意以下幾方面:一、注意對勞動關係證據的收集與保留提出工傷索賠的前提是進行工傷認定,而工傷認定的前提則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而在筆者處理的工傷索賠的部分案件中,有部分勞動者不注重對這一最基本、最關鍵證據保留,導致工傷認定程式不能正常啟動,而不得不提起確認勞動關係的司法程式,這無形中增加了工傷索賠的難度與成本。那麼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哪些呢。首先是勞動合同。書面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判斷勞動關係成立的基本標準。如果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規定,可以參照以下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二)、(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舉證。因此,以上相關證據平時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二、要注意工傷索賠相關時間規定1、提出工傷認定時間: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特殊情況可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2、作出工傷認定時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工傷認定需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結論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3、勞動能力鑑定時間:收到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必要時可延長30日。三、工傷賠償的相關受理機構1、申請工傷認定的機構。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此外,應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對工傷的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機構: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3、申請職業病診斷的機構: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具體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在接到診斷證明之日起30日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面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再不服,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該鑑定為最終鑑定。四、申請工傷賠償的主體1、職工所在單位。2、工傷職工、近親屬和工會組織。五、注意工傷認定需提交的資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有: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除上述三種證明檔案外,根據工傷事故或者職業病的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交通事故傷害或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責任裁定書和相關處理證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門裁定書。(2)復轉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本人的《革命傷殘軍人證》。(3)見義勇為的,提交民政部門的證明材料。(4)身份方面的證明材料,單位申報的,提交受傷人員的身份證、單位證明、單位營業執照的影印件;個人申報的,提交受傷人員的身份證明;親屬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工傷職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六、注意新舊工傷保險條例在賠償專案的區別這次對《工傷保險條例》的修改,關鍵之處在於對工傷賠償的專案有了較大幅度調整:1、提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本人工資,二級為25個月本人工資,三級為23個月本人工資,四級為21個月本人工資,五級為18個月本人工資,六級為16個月本人工資,七級為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為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為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為4個月本人工資。2、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的司法救濟程式不影響工傷待遇的給付。根據新《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對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的結論不服,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在此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七、注意在工傷中可享受撫卹金的親屬範圍不是所有的工亡親屬都能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是“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具體來講包括: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6、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安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八、注意勞動能力鑑定的標準1、申請鑑定的時間應是傷情處於相對穩定時期。2、鑑定標準為《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式鑑定》(GB/T16180-1996)附:工傷賠償中可能適用的其他法規 《工傷認定辦法》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式鑑定》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