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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戶外小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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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吧唧人生
烏紗帽原先是民間的一種便帽,真正作為官員使用,是從東晉開始的。
在隋唐時期,以官員的烏紗帽上有多少的玉飾來區分官職的大小,到了宋朝的時候,在烏紗帽的兩邊加上了形如翅膀的兩翼,明朝時,就完全成了官員的代名詞。
明朝時,太祖朱元璋作出規定,要戴烏紗帽,穿盤補服,以補子來區分官職。
而在清朝時,官帽頂珠下有翎管,質地為白色或翡翠色,用以插翎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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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歷史品人生
隋唐時期,朝廷官員和黎民百姓都戴烏紗帽,只是官員的烏紗帽上有玉飾的多少來區別官職大小。據《中華古今注》記載,唐武德九年,即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下詔書說:“自古以來,天子服烏紗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
到了北宋王朝,太祖趙匡胤為防止議事時朝臣交頭接耳,就下詔書改變烏紗帽的樣式:在烏紗帽的兩邊各加一個翅,這樣只要腦袋一動,軟翅就忽悠忽悠顫動,皇帝居高臨下,看得清清楚楚;同時在烏紗帽上裝飾不同的花紋,以區別官位的高低。
明朝開國後,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作出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和辦公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也可戴烏紗帽。從此,“烏紗帽”遂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
頭戴烏紗帽,身穿盤補服,是明代官吏的主要服飾,以補子來區分官職。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薑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據《明史·輿服志》記載: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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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慶萌妹子
先說說明朝的烏紗帽。烏紗帽原是民間常見的一種便帽,官員頭戴烏紗帽起源於東晉,但作為正式“官服”的一個組成部分,卻始於隋朝,興盛於唐朝,到宋朝時加上了雙翅,明朝以後,烏紗帽才正式成為做官為宦的代名詞。
隋唐時期,朝廷官員和黎民百姓都戴烏紗帽,只是官員的烏紗帽上有玉飾的多少來區別官職大小。據《中華古今注》記載,唐武德九年,即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下詔書說:“自古以來,天子服烏紗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
到了北宋王朝,太祖趙匡胤為防止議事時朝臣交頭接耳,就下詔書改變烏紗帽的樣式:在烏紗帽的兩邊各加一個翅,這樣只要腦袋一動,軟翅就忽悠忽悠顫動,皇帝居高臨下,看得清清楚楚;同時在烏紗帽上裝飾不同的花紋,以區別官位的高低。
明朝開國後,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作出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和辦公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也可戴烏紗帽。從此,“烏紗帽”遂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
頭戴烏紗帽,身穿盤補服,是明代官吏的主要服飾,以補子來區分官職。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薑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據《明史·輿服志》記載: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
再說說清朝的頂戴花翎。清朝的官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階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駙馬,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駙馬,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臺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皇帝特旨許之;後乾隆皇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從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皇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
正因為如此,後來的清代文官對獎戴花翎特別重視。除軍功外,非“異常勞績”不得保獎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過三名。道光二十八年,即公元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譜“玉牒”造成,提調官增慶被奏賞花翎,這是首開軍功之外的“別項勞績保翎”之例。從此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運事宜、勸捐、抽釐之類,都相率保薦花翎。光緒初年,大保案迭興,加官加銜,各種新奇花樣不可勝舉,戴花翎者,滿街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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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帽是宋代、明代的官帽。所以,就有後來“保住烏紗帽”這樣的話,在清代官場上是聽不到的。
花翎是清代官員的帽飾,在帽後插綴孔雀尾翎。所以,在清代官場上只可能講“保住保不住頂戴花翎”。抓捕有罪官員時,先喊“摘去他的頂戴花翎!”可見這頂花翎對於清代官員是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