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成大諾的故事

    1.自己找份工作

    2.要彩禮的時候要在男方合理的經濟當中

    3.愛是互相的,他做了對你好的事兒,記得也要體諒他

  • 2 # 廉曉旭律師

    彩禮和有工作的性質肯定不一樣的啊!用中國結婚時的風俗習慣來解釋更為合理一些!

    關於彩禮,2021年1月1號就要開始施行的《民法典》有一條: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以前小的時候,聽大人們談到誰誰家孩子結婚的時候,會經常聽到說給了多少多少彩禮!從而可以判斷娶的時候是不是更重視一些,有時候一家的兩個男孩,往往後面結婚的那個會給更多的彩禮,從而引起前面結婚的那一位媳婦的不快!

    可是我想說的是,對於彩禮這個我們華人都比較熟悉的東西,從法律上來講要怎麼看待它?

    這裡就有一個疑問了:我們都知道彩禮是準備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財產,那麼這部分彩禮最後歸了誰呢?

    其實有很多女方家庭,在收到彩禮之後,並沒有直接將其直接據為己有,而是將其為女方置辦了嫁妝。當初給的彩禮越多,結婚時女方帶過去的嫁妝也就越可觀。因為在嫁女時,男方的家長還要出部分錢來置辦,最後更是會加一些壓櫃錢,算是對小兩口的贈予!

    當然,上面是十多年前的結婚方式,現在人結婚一般不會那麼複雜了!

    所以我認為,彩禮和嫁妝,性質應該都是一樣的,是男女兩家,對小兩口的贈予,都應當當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來對待,最後的所有權歸夫妻雙方!

  • 3 # 文以修身

    問問男朋友給的起不?給的起別廢話;給不起,讓他走吧。然後,趕緊找工作,自己沒有經濟基礎,誰都可以給你臉子看。

  • 4 # 言之言

    彩禮要給,但不能拿沒工作說事。給多給少還要看貧窮富裕來說,多就給多,少就少給,如果新夫妻都過得不好還不如不讓他們結婚。

    凡事看開點,人生幾十載。至於那些什麼要買車買房的才結婚。夫妻協力賺回來的不住的更舒服嗎?如果你們家裡父母幫你買了一套房子而跟你們父母一起住。而你又不想讓你們父母跟你們一起住。趕走他們,趕走他們,你們夫妻一起住的話,你們這樣過的日子踏實嗎?

  • 5 # 小譚家的生活日常

    工作和彩禮性質是不一樣的,但是沒有工作男方那邊是有點看不起的,最好還是有一份自己的收入,至少不靠別人養活。不管有沒有工後作,但彩禮還是要點,隨著當地的風俗來就好了。

  • 6 # 貓膩的流浪

    正因為沒工作才要高價彩禮,有了工作都不嫁你了呢找比你好的多的了呢,不想娶就算了,嫌棄沒工作又嫌彩禮高,就讓他找有好工作不要彩禮的,做夢去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新樂視”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