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BA聯賽是由美國“全國籃球協會(簡稱NBA)”創辦的比賽,其比賽的激烈程度和水平之高被世人公認為世界之最。
2、1896年,美國第一個籃球組織“全國籃球聯盟(簡稱NBL)”成立,但當時籃球規則還不完善,組織機構也不健全,常常一名隊員在一個賽季中可以代表幾個隊參賽,經過幾個賽季後,該組織就名存實亡了。
3、1946年4月6日,由美國波士頓花園老闆沃爾特·阿·布朗發起成立了“美國籃球協會(簡稱BAA)”,布朗首次提出了後來成為現代職業籃球兩大基石的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職業籃球必須有雄厚的財政支援,這樣才能使比賽保持在高水平上,吸引觀眾,求得生存。合同制是指一名選手只能與一傢俱樂部簽訂合同,並設立選手儲備制以防球員突然離隊時受到損失。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國兩大籃球組織BAA和NBL合併為“全國籃球協會(簡稱NBA)”。布朗也成為後來著名的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創始人。
4、NBA成立時擁有17支球隊,分成三個賽區比賽,來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依靠身高2.09米的美國第一中鋒喬治·邁肯的幫助獲得NBA第一個賽季的冠軍。
5、從1954-55賽季起,NBA經自然淘汰只剩下東部聯盟和西部聯盟兩大賽區。其中,東部聯盟又分大西洋區、中區;西部聯盟又分中西區、太平洋區。1952年,NBA為了限制第一中鋒邁肯的得分能力,將籃下3秒禁區寬度由原來的6英尺擴大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由於另一位超級中鋒張伯倫的出現,NBA又將禁區寬度擴大到16英尺。
6、由於NBA的球隊在比分領先時常採用拖延戰術,使比賽不能吸引觀眾,從1954-1955賽季起,NBA開始實行24秒制,即每隊每次進攻不得超過24秒。
7、1973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以2700萬美元買下NBA比賽3年播映權,從而使NBA比賽首次走上電視,但由於當時還不具備實況轉播的條件,所以只能播放錄影。
8、1967年,一個新的籃球組織ABA(美國籃球協會)宣告成立,喬治·邁肯任第一位主席。ABA採用紅、白、藍三色籃球,並實行遠投3分制,每年還舉辦扣籃大賽。 這些措施在NBA是不允許的。但由於經營不善,ABA於1976年被美國NBA吞併,從此,NBA形成對美國籃球業的壟斷。
9、1979年起,NBA開始實行3分遠投制。為避免各隊的實力懸殊太大,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新秀選撥制度”,將當年畢業的大學生選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後由各俱樂部按當年聯賽的最後排名依次挑選,排名靠後者先選,每輪各隊只能選擇一名,這樣就保證了實力最弱的球隊能得到水平最高的新秀,選到新星的弱隊在新賽季中往往會脫胎換骨。
10、為避免財大氣粗的球隊用高薪壟斷明星球員,NBA規定了每支球隊的工資總額限制。如用很多錢購買明星,則就無力買到其它優秀球員。這一制度保證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佈在各個球隊,使各隊實力十分接近。
11、如果說“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兩大基石,那“新秀選撥制”和“薪金限額制”則確保了NBA比賽的激烈和精彩,比賽的不可預測性將眾多的美國球迷吸引到籃球場。
12、NBA聯賽還實行轉會制度,NBA球員轉會不得買賣,只能以人換人。從賽季開始到第16個星期四晚9時止,球隊可自由交換球員。此後一直到常規賽季結束,各隊人員全部“凍結”。NBA轉會是連人帶合同一起交換。
13、1995-1996賽季中,NBA球隊首次擴大到美國以外的地方,共有兩支加拿大球隊多倫多猛龍隊和溫哥華灰熊隊加入NBA賽場。
14、NBA選秀規則 :按1999年1月勞資雙方共同簽定的合約。一名球員的年齡在18-22歲之間,選秀當年沒有參加美國的任何大學籃球聯賽,在NBA選秀大會之前45天向NBA申請,就可以參加選秀。
15、NBA定義的“外國球員”,即任何一名沒有居住在美國的籃球球員,這些球員可以是職業的,也可以是業餘的。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參加選秀。
1、NBA聯賽是由美國“全國籃球協會(簡稱NBA)”創辦的比賽,其比賽的激烈程度和水平之高被世人公認為世界之最。
2、1896年,美國第一個籃球組織“全國籃球聯盟(簡稱NBL)”成立,但當時籃球規則還不完善,組織機構也不健全,常常一名隊員在一個賽季中可以代表幾個隊參賽,經過幾個賽季後,該組織就名存實亡了。
3、1946年4月6日,由美國波士頓花園老闆沃爾特·阿·布朗發起成立了“美國籃球協會(簡稱BAA)”,布朗首次提出了後來成為現代職業籃球兩大基石的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職業籃球必須有雄厚的財政支援,這樣才能使比賽保持在高水平上,吸引觀眾,求得生存。合同制是指一名選手只能與一傢俱樂部簽訂合同,並設立選手儲備制以防球員突然離隊時受到損失。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國兩大籃球組織BAA和NBL合併為“全國籃球協會(簡稱NBA)”。布朗也成為後來著名的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創始人。
4、NBA成立時擁有17支球隊,分成三個賽區比賽,來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依靠身高2.09米的美國第一中鋒喬治·邁肯的幫助獲得NBA第一個賽季的冠軍。
5、從1954-55賽季起,NBA經自然淘汰只剩下東部聯盟和西部聯盟兩大賽區。其中,東部聯盟又分大西洋區、中區;西部聯盟又分中西區、太平洋區。1952年,NBA為了限制第一中鋒邁肯的得分能力,將籃下3秒禁區寬度由原來的6英尺擴大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由於另一位超級中鋒張伯倫的出現,NBA又將禁區寬度擴大到16英尺。
6、由於NBA的球隊在比分領先時常採用拖延戰術,使比賽不能吸引觀眾,從1954-1955賽季起,NBA開始實行24秒制,即每隊每次進攻不得超過24秒。
7、1973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以2700萬美元買下NBA比賽3年播映權,從而使NBA比賽首次走上電視,但由於當時還不具備實況轉播的條件,所以只能播放錄影。
8、1967年,一個新的籃球組織ABA(美國籃球協會)宣告成立,喬治·邁肯任第一位主席。ABA採用紅、白、藍三色籃球,並實行遠投3分制,每年還舉辦扣籃大賽。 這些措施在NBA是不允許的。但由於經營不善,ABA於1976年被美國NBA吞併,從此,NBA形成對美國籃球業的壟斷。
9、1979年起,NBA開始實行3分遠投制。為避免各隊的實力懸殊太大,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新秀選撥制度”,將當年畢業的大學生選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後由各俱樂部按當年聯賽的最後排名依次挑選,排名靠後者先選,每輪各隊只能選擇一名,這樣就保證了實力最弱的球隊能得到水平最高的新秀,選到新星的弱隊在新賽季中往往會脫胎換骨。
10、為避免財大氣粗的球隊用高薪壟斷明星球員,NBA規定了每支球隊的工資總額限制。如用很多錢購買明星,則就無力買到其它優秀球員。這一制度保證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佈在各個球隊,使各隊實力十分接近。
11、如果說“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兩大基石,那“新秀選撥制”和“薪金限額制”則確保了NBA比賽的激烈和精彩,比賽的不可預測性將眾多的美國球迷吸引到籃球場。
12、NBA聯賽還實行轉會制度,NBA球員轉會不得買賣,只能以人換人。從賽季開始到第16個星期四晚9時止,球隊可自由交換球員。此後一直到常規賽季結束,各隊人員全部“凍結”。NBA轉會是連人帶合同一起交換。
13、1995-1996賽季中,NBA球隊首次擴大到美國以外的地方,共有兩支加拿大球隊多倫多猛龍隊和溫哥華灰熊隊加入NBA賽場。
14、NBA選秀規則 :按1999年1月勞資雙方共同簽定的合約。一名球員的年齡在18-22歲之間,選秀當年沒有參加美國的任何大學籃球聯賽,在NBA選秀大會之前45天向NBA申請,就可以參加選秀。
15、NBA定義的“外國球員”,即任何一名沒有居住在美國的籃球球員,這些球員可以是職業的,也可以是業餘的。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參加選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