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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布衣閒人10

    這是一個很大的題目。試著回答,有不對的地方,請方家指教。

    一、辯證法的定義。辯證法的原意(最早的定義)是指“談話、論戰的技藝”,“是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後來,人們給辯證法賦與了全新的內容,給出了全新的定義,其定義是:辯證法是研究自然、社會、歷史和思維的哲學方法。辯證法認為:“萬物普遍聯絡”和“按自身規律永恆發展”是世界存在的兩個基本特徵。

    二、辯證法的基本內容。辯證法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大規律;五大範疇;三個基本觀點。

    (一)三大規律。三大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1,對立統一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相互聯絡的根本內容和事物發展的動力;2,質量互變規律。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任何事物都具有質和量的規定性,事物是質和量的統一體。質是指此事物區別於彼事物的內部的規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律。3,否定之否定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事物矛盾的進一步展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道路和總趨勢。

    (二)五大範疇。五大範疇是:1,現象和本質;2,原因和結果;3,內容和形式;4,必然性和偶然性;5,可能性與現實性。此外,還包括:事物的部分與整體、個性與共性、相對和絕對。

    (三)三個基本觀點。三個基本觀點是:1,事物相互聯絡的觀點;2,事物不斷髮展變化的觀點;3,事物一分為二的觀點。

    總之,辯證法是關於事物相互聯絡和發展的學說。三大規律揭示的是事物發展的規律,五大範疇揭示的是事物普遍相互聯絡的規律。聯絡和發展的觀點是辯證法的總特徵。

    三、辯證法到底有啥用。舉例說明:

    (一)“對立統一”的運用。中國伏羲的八卦、陰陽五行、孔子的“過猶不及”、老子的“反者道之動”、《易經》的“一陰一陽謂之道”、《黃帝內徑》的“內外調和”和“邪不能侵”,等等。這裡分析和解決問題使用的方法,就是“對立統一”的辯證方法。

    (二)“現象與本質”的運用。孫武在《孫子兵法•行軍篇》裡說:“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這裡的近而靜、遠而挑戰、眾樹動、草多障、鳥起、獸駭、不戰不退,都是表面現象,其本質是恃險、誘敵、來、疑、伏、覆。可以說孫武在《孫子兵法》中,把現象與本質的辯證關係運用到了極致。

    (三)“不斷髮展變化”的運用。孫武在《孫子兵法•虛實篇》裡說:“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故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生死”。這是說用兵的規律就象自然一樣,“五行”相生相剋,四季依次交替,白天有短有長,月亮有缺有圓,永遠處於變化之中。孫武在《孫子兵法•勢篇》裡還說:“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終而復始,日月是也。死而復生,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迴圈之無端,孰能窮之”。

    總之,在《孫子兵法》中,辯證法得到了充分的運用,正因為如此,《孫子兵法》才被尊崇為天下第一兵法。

    (四)“相互聯絡”的運用。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經濟發展的全球化、一帶一路建設等,既是辯證法“相互聯絡”規律的體現,也是辯證法“相互聯絡”規律的運用。

    關於質量互變、否定之否定、原因和結果、內容和形式、必然和偶然、可能與現實、部分與整體、個性與共性、相對與絕對、一分為二等辯證法的概念與範疇,也有大量的運用事例。由於篇幅所限,不再贅述。

    從以上可知,辯正法是有用處的,是指導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處理主觀認識與客觀事物之間的關係,還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複雜的社會關係,都會自覺不自覺地運用到辯證法。僅供參考。

  • 2 # 味冷

    大到治國理政,小到耍酷撕逼,生活中總會遇到一類各說各話的問題:游擊戰好還是陣地戰好?韜光養晦好還是以牙還牙好?計劃經濟好還是市場經濟好?傳統好還是現代好?國畫好還是油畫好?高鐵好還是航空好?國企好還是民企好?甜粽好還是鹹粽好?

    對於不用辯證法的人來說,這些問題就是矛盾的兩端,不可調和。而跳出矛和盾,研究矛盾對立中的統一規律,就符合辯證法的要求。

    辯證法要求看通各種方案的利弊,選擇最合適的時間地點做最合適的決定,難在合適二字。畢竟世界上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而在於“度”。所以辯證法總給人油滑的感覺,立場似乎不夠鮮明,有人以為是正確的廢話,實在是有用的“度”存乎一心,根本沒法簡單的用一個鮮明觀點表述。就好比你問轎車和suv哪個好,人家只好說都好,都好。

    如果你在某個領域融會貫通,擺得平各種利弊,總能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案,你已經掌握了這個領域的辯證關係,自覺運用辯證法了。

    如果你覺得自己想的都對,但實踐中處處碰壁,說明你的知識還不足以辯證看待各種觀點方案,知道辯證法能鞭策你加強學習而不是怨天尤人。

    如果你在某個領域啥也不懂,辯證法最有用的一點就是凡是試圖說服你某方案有利無弊,包賺不賠的都是扯淡。

    對於本帖中以為辯證法沒用的sb:

    他們只看到大牛們給出了明確的、正確的答案,看不到其中調查研究,折衝對比的辯證分析過程。

    他們只看到有人用辯證法把明確的結果搞混,卻看不到能被攪混的問題本身就有其內在複雜性,他們卻沒能力,或者更多是沒地位把被搞混的結果澄清。

    實際上沒有下級敢用辯證法糊弄領導的,而領導用“辯證法”攪混水是給個面子,直接說1+1=3他們一樣得說對對對。

    一句話,他們的知識不足以辯證地看待辯證法,不如滾去學習。

  • 3 # Secret_can

    你是個理論物理學家,但是你不會挑糞。你有強項,也有弱項。這就是辯證。咯咯咯咯咯。

    辯證也有這樣說的,你是個男人,但你不能懷孕。

  • 4 # 歐陽雨晴

    辯證法的根本作用是進行宏觀分析,進行戰略戰術決策l

    1>不能生硬套用辯證法

    有些人把辯證法當個筐,把好壞/正反都往裡面裝!

    例如:

    在課堂上放屁是不好的,但也有好的一面!

    某英雄人物是好的,但也有不好的一面!

    我打你是不對的,但也有應該該打的一面!

    這仍是半吊子學哲學的人套用辯證法的"兩點論"/"兩分法"/"對立面的統一"等等之教條主義和實用主義的結果,這是變化法/變戲法,而不是辯證法!

    這仍是詭辯術,錯誤地套用辯證法,什麼都能“走向了反面”:

    把好的說成壞的,

    壞的說成好的;

    這不是"辯證法"之錯,而是象有人用菜刀去砍人一樣1!

    辯證法是有用,但絕不是如此的套用,不是張三的帽子誰都可戴的,它的使用是有條件的/是有邏輯的。

    2〉什麼是辯證法?

    A〉辯證法就是透過辯論把事情搞清楚

    辯證法”一詞出於古希臘,本意為“對話”;原指透過辯論進行推理論證,即透過辯論來發現真理,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即"辨證法"就是透過辯論把事情/道理講清楚!!

    只有透過辯論中才能發現真理,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辯證法的目的是→首先透過辯論一〉把一件事情講清楚,一一)只有講清楚一一〉才能做清楚一一〉只有做清楚一一〉才能做成功。

    從這一點講,"辯證法"就是講民主的方法

    一一一而不是詭辯式的把一件明確的事越講越糊塗!!

    B〉辯證法要以形式邏輯為基礎

    辯證法是邏輯思維的昇華,邏輯思維是辯證法的基礎,辯證法不可以違背形式邏輯的公里,

    例如…1+1=2,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可以套用辯證法來搞個"一分為二",搞個正面反面!!

    也就是首先要搞清楚,一個東西到底是張三還是李四,才能再使用辯證法|!

    亞里士多德曾指出

    "辯證的前提是對在兩種相矛盾的陳述中應接受哪一種這一問題的回答"

    例如;日本侵略中國就是一件壞事!

    然後在個結論的基礎上來分析

    它迫使華人空前團給,

    它迫使國共聯合!

    等等

    這不能說是壞事變成了好事,而是在壞事刺激下產生了好事!!

    這才是辯證法的說法!

    3〉如何運用辯證法/三大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

    量變到質變規律

    否定之否定規律

    A>首先必須符合上面的第2>條A>B〉C〉三點才能用,不能機械亂套!

    B〉實際上,在日常生活中有辯證法的不自覺的運用,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用的多是"簡單的形式邏輯思維"就夠了,辯證法在日常生活中沒有什麼用,用得不好反而成了"變戲法"/"變化法“,徒增煩惱!

    C〉辯證法的到底<根本>的作用是有高階管理人員/學者進行宏觀分析,進行戰略/戰術決策!

    管理者,高階幹部才需要!

    一般管理者一〉不需要

    中層領導一一〉需要一些

    高階領導一>很需要

    學者/專家一一〉也需要一些

    例如:國家對於轉基因的政策就充分體現了辯證法

    A>積極研究一一〉肯定其作用,不能放棄

    B〉慎重發展一一〉避免其負面影響,不盲目

    C〉推廣:先從經濟作物一一〉再副糧一一〉最後主糧<從量變到質〉

    同時在發展轉基因的過程中也會更加揚長避短<否定之否定〉|

    結束語::辯證法≠變化法≠變戲法,不可生搬硬套,否則就成了詭 辯 法l!

  • 5 # 建章君

    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源於古希臘哲學蘇格拉底引導其追隨者學會獨立深入探求真相的基本方法。從中文譯名(意譯)中望文生義便可知其起初的簡單含義就是:從辯論中確證。所以“辯證法”的“辯”是“辯論”的辯,與中醫的“辨證對治”的“辨”是不同的,後者是“辨別”的“辨”,這一點要注意了。

    蘇格拉底倡導一種在探求真相時不持特定立場的態度,不輕率下結論,對對立的正反方都要嘗試徹底反駁,在這過程中逐步探查出合乎真相的“中道”來。這種思想方法由其學生柏拉圖,及再傳的亞里士多德繼承下來。其風格可從柏拉圖記錄的蘇格拉底言行錄的《理想國》中一窺。事實上孔子倡導的“中庸”的思想方法是一樣的,當然這裡指的是那種沒有被庸俗化誤解的“中庸”、“中道”思想。

    也就是說,辯證法事實上是一種排查正反兩端,採取先普遍懷疑(注意:這不是懷疑主義)的方式,從而逐步去接近真相的方法。由此可見,這是一種真正科學的思想方法,在哲學上屬於一種非常高超的方法論。笛卡爾、康德、黑格爾再到馬克思,都是辯證法大師。

    “辯證邏輯”是辯證法的“用”不是“體

    從康德開始,便嘗試在蘇格拉底開始的樸素(但很本質)的辯證法的基礎上,發展出系統性的範疇體系,建立“辯證邏輯”;黑格爾在這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馬克思主義的歸納可以說達到了高度的邏輯自洽,是相當優美的,這一點之後會細談。在這裡要澄清一點的是,這裡的“辯證邏輯”是指“邏各斯”意義的“邏輯”,與“形式邏輯”的“邏輯”的含義其實還是有比較大的差異;後來在蘇聯及中國學界都曾經將“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兩者的“邏輯”混為一談,乃至進一步將兩者對立起來,這事實上是一種範疇誤用,等於牛頭不對馬嘴般的辯論,這完全是一種學術上的悲哀。

    我們今天所講的“辯證法”,一般教科書裡談的“辯證法”,其實指的就是“辯證邏輯“,但這其實指的是“辯證法”的“用”,不是“辯證法”的“體”。如果僅僅知道“用”而不知道“體”,那僅僅只是背了些教條與公式,其實不是“辯證法”。許多馬克思主義老太太都是這種型別。現在還殘留有一些這類打官腔的人,很讓人反感,但其實與真正的辯證法幾乎等於沒有多少關係了。

    辯證法的"體"“用”關係

    那麼,什麼是“辯證法”的“體”呢?就是本文開始介紹的蘇格拉底的辯論技巧、思想方法所呈現出來的方法論模式。我們一般講“辯證法”的教課書對此常常是不談的,哪怕是談了,也常常就只是一筆帶過,僅僅作為一個非常小的知識點的傳播。

    但我在這裡介紹“辯證法”,則要反覆強調,這個“體”是無論如何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的,如果不理解這個“體”,其實再巧妙的“用”也用不上。這裡順便指出,“體”與“用”這對範疇,是中國古代哲學相傳下來的自成體系的“辯證邏輯”,並不在正統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辯證邏輯”範疇。當然,“本質”與“現象”這對範疇是與其有所對應的,但其實兩者還是有所不同的,個人以為值得補充加入進去。“辯證法”的發展,在世界上,客觀上有三大體系:其一、西方哲學,並且以德國古典哲學再到馬克思主義為代表的辯證法;其二、佛教哲學體系的辯證法其辯證邏輯範疇也發展得非常成熟,馬克思、恩格斯對此有過高度評價;其三、中國先秦哲學以“道統"為核心的哲學基礎而相傳下來的辯證法體系,以“太極陰陽、易經八卦、五行生剋、體用“等為基本的“辯證邏輯”,後來又和佛教的辯證法結合了起來。

    到此,我們就可以開始介紹一下“辯證法”的“作用”了。事實上,只要理解了“辯證法”的“體”,學會了蘇格拉底那種在正反方向上全面排查的思維方式,就等於懂得“辯證法”的“作用”了。但這一步其實是最難的,原因是幾乎每個人的心態都不是完全開放包容的,總是會預先設定某種立場去看問題,不能先以一種“無知”的心去對待事情,這樣就與“辯證法”直接無緣了。通俗地講,毛主席所說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以實踐為根本的態度,是講辯證法的基礎;否則就是空談。

    辯證法之用:辯證邏輯

    在這基礎上,如果能運動“辯證邏輯”,會使我們對未知事物的探尋與思維快速條理化與系統化。我們這裡以馬克思主義的“辯證邏輯”的主要範疇為例。

    一、三大規律

    首先是“三大規律”:對立統一、質量互變、否定之否定。

    對立統一規律

    先弄清楚對立面,然後去發現對立面的統一基礎也即其對立差異中的共性是什麼。

    質量互變規律

    要意識到微小量的變質的累積會最終引發系統性的質變;但這並不是說量的累積一定會直接引發質的變化。前提是起初的這個量也是異質性的,其所引起的傳導、感染、變革、革命最終會帶來系統性的質變。

    就像每個人身上其實都有癌細胞,量很少是沒事的,但量多了就會致癌。從倫理道德的例子來說,譬如微小的惡習的累積會發展成罪惡。

    毛主席所說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說明這個道理的最好例子,要注意:前提得是其初心中有革命的火種,不能是其他的,否則再怎麼機械性的量的累積都不可能會有質的變化。

    就這個道理來說,可以定性地判定,現有的計算機資訊科技不可能創造出“意識”來的,因為其起初的、基礎的微小的“量”不存在,這樣無論如何怎麼累積,都不可能出現“意識”的“質”來。

    這一條貌似簡單,其實很難理解,誤會的居多,所以多說幾句。

    否定之否定規律

    這條規律是很妙的。妙在哪裡呢?它告訴你,只要你去行動去實踐,而不是光在那裡想想,無論怎麼行動,你最後都會找到正確的道路的。為什麼呢?很簡單:如果你一開始走對了,那你就繼續走,雖然如此肯定體會不夠深刻;然而如果你一開始走錯了,其實那也沒事,因為你總會碰壁,所以只要碰壁了掉個頭你就自然能找到對頭的。

    當然了,有些人不信否定之否定,這樣的人有兩大特徵:其一、怕犯錯,怕做決定,空談不行動;其二、固執頑固,頭撞南牆也不回,見了棺材也不掉淚。

    否定之否定規律意味著,只要我們有著開放,願意自我否定與變革的心,根本就不用擔心會在未知中找不到真理與正確的方向。

    二、五大主要範疇

    辯證邏輯範疇是我們思考時,藉以立足的視角,如果能自覺運用,能極大的提高我們的思維效率與準確性。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主要有五大範疇:現象與本質,原因與結果,內容與形式,必然性與偶然性,可能性與現實性。常見的還有:部分與整體、個性與共性、相對與絕對等。

    自覺運用“範疇”來思維,有利於我們從各個視角去全方位地看待事物。

    三、三大基本觀點

    基本觀點就是基本立場,相當於公理系統中的基本假設。

    看待事物的立場不能過於具體而繁多,否則容易陷入複雜與侷限之中。立場也不能完全沒有,否則又會陷入懷疑主義、相對主義與虛無主義。

    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或者說秉持的基本公理有三條。注意:這三條與歐式幾何的基本公設的理論體系中都是作為基本前提的,是無需證明的。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這只是你的選擇而已。就像1+1=2所代表的算術基本規則,也是不用去求證明的基本公設,你也可以不接受,只要行得通,否則就只好接受沒有什麼好質疑的。

    這三條是:

    其一、事物是普遍聯絡的。其實相對應的就是各種東西方的古老哲學觀念:“萬物為一”。事物的統一性確實是一種信仰,但不能沒有。物理學中的相對性原理就相信不同的參考系中的物理規律是一致的,與這條哲學基本原理其實完全是同一種信仰。

    其二、事物是發展變化的。佛教哲學的辯證法將此歸納為“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不變的個體不存在),赫拉克利特說“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都是類似的表述。所以《易經》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所以必須“不斷深化改革開放”。道理是很簡單,但越簡單的道理越本質也越容易忘記,否則不會有那麼多頑固不化的人的。

    其三、要善於“一分為二”的來看待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對立面,透過對立面去發現真相絕對是好方法。碰上新問題、未知問題,想都不用多想,去探查對立面;下結論的時候,不要太絕對,看到其中的好與壞肯定才是正當的。有人要反駁,“莫比烏斯環”就沒有兩面!怎麼沒有“兩面”,如果真沒兩面,怎能再一反接而出現“兩面”?要知道:莫比烏斯環上的任意一點,都是有對立面的一點的!莫比烏斯環無非只是把兩面連通了而已。

    以上這些有沒有“作用”呢?如果能“作用”到思維與實踐上,那就有用;如果只是作用到“嘴皮子”上,那的確是沒什麼用場,反而有害。這也是一種“一分為二”的基本觀點。

  • 6 # 法度之家

    辨證法是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是對事物的矛盾性的對立統一的正確判斷分析,以找到正確的路線方針。如現在人類文明的可持續性發展與生存,出現了科學性模式之道的發展,就是一切從能源改變一切:,另一種就是以空間為生存之本,有限度的保持一定的發展速度,維護生態空間,從迷茫的能量改變一切的錯誤路線方針中走出來,讓空間與能量辨證統一,讓人類文明可持續性發展之道的生活物質條件與生存空間效應的′辨證統一,因為人類不可能離開生態系統條件持續性發展與生存。牟志法。

  • 7 # 西窗48441373

    我簡單地說一下辯證法。

    一般人都對於吃很重視,進飯店吃飯有選單,如果你懂辯證法,就要求店家拿一份相對應的便單,上面註明吃什麼對應拉什麼。

  • 8 # 閒雲野鶴555555

    辯證法教我們凡事都要一分為二地看,既看到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壞的一面。不能片面地看問題,絕對化地看問題。這樣會讓我們更聰明,更智慧。

  • 9 # 秬黍地

    如果大家學到的“辨證法”只是中學和大學課本上的“三大規律和十範疇”之類的簡化普及版知識,包括碩士生的《自然辨證法》,那麼,我告訴你這些基本沒用,甚至還會誤導你的正常生活。

    學辨證法一定要從源頭的希臘經典學起,至少通讀德國經典哲學:如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對辨證法的抑制),黑格爾的“大小邏輯”(對辨證法的張揚)。你會明白辨證法是建立在經驗科學和主體設定上的策略性博弈論知識。辨證法是對經驗主義者休莫提出的哲學第一難題_“實然與應然斷裂”問題的解答。這些經典論述與中國傳統文化《道德經》表述的所謂“辯證法思想”不太一樣。

    辯證法在西方被英美分析主義批評,因為它倡導是綜合理性主義。在中國被大眾哲學所庸俗,辨證法原著比高等數學還難掌握,為了大眾普及辨證法就成教材上那個樣子,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寫得都漏洞百出,更別說華人的通俗演義了。辨證法不完全是經驗實證主義的科技方法。若沒有看透希臘三傑(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和近代主體哲學三傑(笛卡爾,康德和黑格爾)原著,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辨證法”本來面目。談其作用都是枉然,直落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笑柄。

    辯證法是哲學上“致一”的方法。一種使用是理論上的總體(論體)歸一,一種使用是實踐上的個體(具體)歸一,另一種使用是倫理上的精神(共體)歸一。三種辨證法分別是論理、淪理、倫理(邏輯,自然,種群)的外展和內斂的集大成者。辯證法就是透過“言語”來打通和拉近“心與物”的距離:即能利用邏輯的同一性步步為營形成間接認識和自律實踐旅程,也能利用直觀的相似性,心心相印的形成直接認識和人類意志活動。

    dialectic, 從詞根上分析:dia是倆者之間,指一種“間性”;lect, 與log, leg, loc詞根都有關聯,泛指特定言說或表達。華人翻譯這個詞時,用了“辯”字,而不是“辨”字,更不是“辮”字。“辯”字,“辛”左撇是為了心隨物走,“辛”右直是強調物歸心正,中間的“言”字就是兩種辛苦的整合方式,就是言正。這就是華人對辯證法的最為根本的理解。從西方文化理解,就是要超越侷限性表述在關係層面形成間性的總體、殊體、具體三種述說。例如,總體性,特殊性,個體性,三位一體形成一種平衡。從理論的使用上,追求金字塔的頂尖(統領)效應;在實踐的應用上,追求倒金子塔的具體(真實)效應;在社會的應用上,最求菱形的上下貫通效應。

    大家一定記住,辨證法總是把三個關聯範疇形成一個迴圈,無所謂起始點。這一點,從康德和黑格爾開始,始終如一地在克服二元糾結的辨證法。學辨證法,用辨證法,一定要從二元正反關係,走向三元間性關係,進而邁向多元和合關係。每一次的迴圈往復形成螺旋環,在更高層次上又會形成螺旋環,總之會形成分形幾何學上的無限巢狀的螺旋環,不斷n階湧現,最終混沌。

    我用最少篇幅來回答最複雜的哲學方法論問題,大家不一定明白,讀者可以盡情提問我。

  • 10 # 真空一念

    辯證法是一種認識事物的科學方法,即不要主觀、偏面的,而是要客觀,全面的,從正反兩方面去認識事物。世間任何事都是相反相成,對立統一的。任何事物都有好與壞兩個面,事物總是在矛盾中運動發展,所以,我們要把握事物的兩面性,看到好的一面,也要防範壞的一面,在一定條件下好壞可相互轉化。人的主觀能動性很重要。簡單說,透過對事物規律的把握,可以把壞事變好事。反之,好事可變壞事。它的核心是唯物主義。

    唯物主義相信一切事物總是在規律下執行,而這個規律一定可以被認識的,雖然它的表象是多樣的,複雜的,甚至一時很神秘的。真正的唯物主義者有一種信仰,即信仰真理,有一種行動,即實事求是,追求真理,總是在事物中探索尋找規律,並自覺按規律行事。

    各種宗教等都有自己的信仰,有信仰上帝,有信仰佛祖等等,無論何信仰,本身都具有精神力量。但哪一個宗教有唯物主義者這樣信仰科學、信仰真理?這樣開放,包容和徹底?能將信仰的力量與規律的力量相融合!它的實際的功用也是巨大的。試想一個人,一個組織將追求真理,踐行客觀規律作為自已信仰,不信鬼神,不談虛無的東西,只信真理,只唯實,總是在事實中尋找規律,並捨棄私慾,自覺徹底按規律辦事,徹底將信仰和行動結合,那會創造出什麼樣的豐功偉績!

    所以,毛澤東反覆強調實事求是。鄧小平說馬克思主義哲學就四個字,實事求是。

  • 11 # 奧卡姆剃刀

    辯證法有啥用?在吵架的時候非常管用,無論對方多麼有道理,你總能夠用辯證法的基本原理給他懟過去。

    因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事物也是不斷髮展變化的,無論對方的道理是多麼雄辯,你總能夠把水攪渾了,因此辯證法也被稱為變戲法。

    辯證法有三大基本觀點:1.事物相互聯絡的觀點;2.事物不斷髮展變化的觀點;3.事物一分為二的觀點。

    我在中學的時候,覺得這三大觀點說的正確無比。但後來從事科學研究後,在工程實踐中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了,覺著辯證法說的這些道理,雖然正確無比,但卻大而無當,基本沒有用處,如果愣要使用,那就是攪渾水。

    世界是普遍聯絡的,這就是一句正確無比但卻毫無用處的廢話!僅僅知道有聯絡不算本事,搞清楚這些聯絡,甚至能夠處理這些聯絡才叫本事。

    例如我在測量電臺的輻射功率,那就需要一個電磁遮蔽室,隔絕外界電磁頻譜的干擾。

    而且只單純測量輻射功率,不能被其他測試所幹擾。簡單來說,就是要採用,孤立、靜止、片面的形而上學方式,才能夠把電臺的輻射功率測明白。

    而一開始就用辯證法所強調的普遍聯絡觀點去處理,那就是眉毛鬍子一把抓,越抓越亂乎。

    透過工程實踐,我越來越覺得,只有用孤立、靜止、片面的研究方法,才能真正有效的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透過孤立、靜止、片面的方法得出區域性性可靠結論,然後把這些可靠性結論一點一點的累加起來,才能夠還原事情的真相。

  • 12 # 閒看秋風999

    辯證法是一種世界觀,辯證法是一門為人處世的學問。

    兩千多年前,老子就在《道德經》裡面給出了答案:

    老子說,“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就是這個道理。

    《道德經》系統地揭示了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而不是孤立的。如有無、難易、長短、高下、前後,貴賤、剛柔、強弱、禍福、榮辱等等,都是一方不存在,對方也就不存在。二章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道德經》還認識到了事物往往會走向自己的反面。五十八章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得失","取捨",以及"甘蔗沒有兩頭甜"的道理。

    學會取捨,才會立於不敗之地。這就是辯證法。

  • 13 # 胡馬說歷史

    學習辯證法的目的是為了實踐,學習辯證法的方法也是實踐。學習辯證法的作用,就是在實踐中解決問題。

    辯證法的核心是對立面的統一,就是正反合。這就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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