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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沙丘35

    忘記誰說的了,打孩子有三條原則。

    1、三歲之前十歲之後不打,三歲之前不懂事白打,十歲之後有自尊打不得。三歲到十歲之間是打孩子的黃金年齡。

    2、最好只有牽扯到做人的基本原則問題或者對待某些事情的底線問題才打。

    3、父母都做不到的事情不能打。

    請參考

  • 2 # 落葉餘暉

    不能。不只是身體武力,還有精神武力,也就是軟暴力,都不能。

    我們常說打是親,罵是愛。真的是這樣嗎?比如幼兒園的孩子,弱小的身體經得住"武力"嗎?糾耳朵、煽耳光等體罰現象發生在他們身上,不管是身體和心理都會留下陰影,童年的記憶是一場噩夢。還有的幼師將不聽話的孩子關在廁所裡,這與禁閉有區別嗎?

    其實,不管多皮的孩子,你只要有心去發現他的特別之處,誘發他的興趣點,陪他玩他喜歡的遊戲,他也就聽話了。

    也有部分家長或老師對處於叛逆期的孩子,採取武力教育,如同武力征服。與孩子站在了對立面,孩子不會跟你一條心了,更不會跟你交朋友。這樣還會有一個嚴重的後果,孩子們會產生以暴制暴的想法,導致校園打架事件發生。

    其實,家長和老師要多看一些心理學方面的書籍,瞭解孩子的內心世界;與他們多開展一些戶外活動,讓他們心境更開闊,與你可以敞開心扉的聊心事。

  • 3 # 心平心和

    在教育中必要懲戒是應該,新加坡中小學,對付不聽話學生,用是戒尺,但是過度用武力,也加速叛逆,說服教育,與心理干預,和懲戒是相輔相成,不會拒絕孩子無理要求家長,遲早為自己形為付代價,但是沒有民主氣氛,也養成孩子柔弱寡斷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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