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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優秀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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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話撫心絃
選擇愛我的人結婚從而改變自己比選擇我愛的人結婚從而改變別人更容易。這裡的選擇,是一種主動的選擇,我們自己具有追求幸福的主動權。 因此,選擇愛我的人結婚不是消極被動的,也不等於愛上了,但至少能確定自己願意接受對方的愛,給對方機會來用溫暖的愛融化自己,也給自己機會在享受被愛中改變自己。而選擇我愛的人結婚,在結婚後也許對方會被自己的愛感動,也許會對自己不理不睬,也許會忽冷忽熱,我們無法確定對方的心思,是善意或是玩弄,一切的未知只會讓我們焦慮重重,然後身心俱疲,狼狽不堪。誠然,那種追求自己所愛的人的過程,那種付出似乎可以不求回報的過程是很幸福的,但我們能偉大多久,能堅持多久,我們是人不是神,何苦要為難自己呢。
選擇愛我的人結婚獲得的婚姻比選擇我愛的人結婚獲得的婚姻更長久。婚姻需要的是一個好妻子、好丈夫,TA要懂的珍惜你,能與你一起為生活奮鬥,一起為這個家庭負責,能給你一個溫暖的港灣,給你安全感,不離不棄。顯然,選擇愛我的人結婚比選擇我愛的人結婚更能獲得這種安全感。而在這種安全感下,我們才能更好地以知足的心態去與愛自己的人一起生活,相濡以沫,互相磨合,就算已經摩擦不出多少愛情的火花,那股親人般相互依存的力量也足以維持雙方安定、長久的婚姻生活。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ta,要學會拿得起,放的下。
擁有一個人就請好好珍惜ta,因為時間不會原諒你的錯過,讓愛重來。
綜上所述,我認為應當選擇愛我的人結婚,這是理智決定的結果.
如果是我的話都不選擇,愛你的人你不愛他,心裡總想著別人,還不如不嫁。 你愛他他不愛你,沒有盡到丈夫的職責,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