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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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來說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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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in新
明知道不能喜歡的,還是早點放棄比較好。得不到的永遠都會在心底騷動著,這是很多人的通病,因為得不到,所以總感覺有種種的可能性。人生路那麼漫長,其實越往後,越會發現生活中很多東西都是求而不得的,經歷多了,也就看淡了,走過一段路後,回首時才發現曾經那麼心心念唸的東西或人,放棄起來也並沒有那麼難,主要看自己有沒決心去做。如果做不到一下子徹底放棄那個不能喜歡的人,那麼不如從現在開始,慢慢試著不去聯絡,不去關注他的一切,如果可以就遠離他的生活圈,讓自己出去旅遊散心一段時間,找一種方式,把對他的喜歡裝進瓶子裡,對自己說:從此以後我再也不喜歡你了。然後把瓶子埋了或扔了,就當找個儀式去放棄這段不該有的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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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獵草木
遇上喜歡人,可以有不同的方式。
感謝誠邀,久未答題,手機簡單聊聊。
1.喜歡與愛不算一碼事兒
看到題主意思,似乎跳不出來,其實完全沒必要。
人一生會遇見很多喜歡的人,難道非要結婚才可以?
喜歡,只是某種心境下的衝動,跟愛還有很長距離。
再說,既然“不能喜歡”,那就不要去做無為的努力,到頭來空落“悲情”在心頭。
愛,需要的是雙方共同付出、共同經營,而不是單向的牽掛與付出。
2.心不幻想就是自己“為難自己”
生活中,確實有很多痴情人,不管不顧去追求,最後發現人家有老婆,甚至有孩子……所以,要對自己狠點兒,直接放棄!
3.不做道德的破壞者
既然沒有希望,為什麼還要“硬上”?
為了一時痛快?
即使現在得逞,到最後也可能會成為“下一個第三者”的“陪葬品”!
記住了,人的“本性”很難改!
這人還真是個“沒事找抽型的”。這個不能喜歡應該包含了幾個意思:1.人家是有夫之婦2.比你混出息3.顏值高不可攀等。就這區區3條你該清醒了吧?自慚形穢了吧?你心存幻念毫無意義,該幹嘛幹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