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北侖有兩個人卻在跨完年的凌晨跳進了河裡,
一個是輕生的姑娘,
一個則是為了救姑娘的民警。
然而,令人料想不到的是,
姑娘跳河的具體原因竟然是為了一個初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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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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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虎拍蠅
不好意思,樓主,我近視300度,剛把眼鏡摘下又看了5遍題目,我還以為我眼花了,原來我真的沒有看錯題目!!!
我明確告訴樓主,重要問題說三遍,這個男人真的有錯、有錯、有錯,他已經被行政拘留12天了。
西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裡有這麼句話“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我想人在和平年代,這樣終身跳河的舉動應當是用來救人而不是投河自盡的。我們雖然不能做到生的偉大,但是至少要死的光榮,死的有意義!像你這樣終身一跳,除了枉死,除了被人罵傻,除了讓爹媽親人哭泣之外,還能得到什麼?
你以為真讓那個奪走你初吻的人也付出生命的代價,別開玩笑了,法律上可沒有這一條,因為按照社會大眾一般的理解,偷親別人最多也就算猥褻婦女,從法律後果來講,不足以造成人員傷亡,所以在定罪量刑上也是不算重的。
為什麼替你點贊呢?社會發展到今天,你看新聞上班,初中人就摟摟抱抱、卿卿我我,甚至還有10幾歲的小姑娘墮胎的新聞。我雖然年紀不大,但是思想上還是傳統的,不能接受。作為一個對愛情還存在美好想象的你,對一個如此剛烈的你,我怎麼能忍心多加指責呢?
希望姑娘早點脫離危險姑娘,我想對你說,雖然你的初吻被那個油膩的中年男人奪走了,不過不要緊,你仍然是純潔的,你未來的丈夫也不會因此對你另眼相看的!希望你早點脫離危險,早日回到這個紅塵世界,你還有那麼長的人生,還有那麼多沒有經歷的事——愛情、婚姻、生育子女等等,你的美好生活還在前面等著你呢?我相信你,為你祈禱與祝福!!!
在如今這個時代還有如此剛烈的女孩實屬罕見。
男子在不瞭解女孩的情況下冒然侵犯女孩,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怎麼能說他沒有錯?
按照中國法律應該是要追究責任的。各位男同胞們切記“心急吃不了熱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