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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農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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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衣真言
這個家事問題是很難處理的,俗話說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看老人在世時是自己生活還是靠6個子女共同供養,如果是自己生活的話,老人去世後的土地應由6個子女協商解決,看由誰來繼承。實在商量不了,就抓揪輪種。如果老人在世時由6個子女共同共養的話,去世后土地就6個子女平分才是。再者,老人在世時歸6個子女其中一個家庭所養,去世後其他5個子女就不要摻和老人的土地問題了。伺候著老人也不易,在誰家,土地就歸誰吧!
目前國家一直執行的是家庭承包制,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土地承包,當家庭成員出現新增或者死亡導致人口減少之後,其土地保持不變,也就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此項政策開展之後,農民朋友在土地承包過程中會發現許多問題,尤其是在父母去世後,其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承包,是許多農民朋友都不瞭解,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在《憲法》中第二條明確規定: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同時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第十條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有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所以當父母去世之後,並不存在土地所有權的繼承問題,而是根據家庭承包制原則,由該戶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該承包地。
雖然說是有家庭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該土地,但許多家庭中由於父母去世之後,擁有多個子女,那麼多個子女又應該如何分配呢?這需要根據子女是否分戶而定,如果其中的子女與父母分戶口獨立生活,那麼其將不能夠擁有父母土地繼續承包的權益;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口,那麼子女則能夠繼續承包,如果是多個子女共同承包,在其成年結婚分戶之後,可以將承包地進行相應的分配!
目前還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個子女,那麼父母的承包的土地是否能夠由這一個子女繼續承包嗎?其實不然,這也需要依據子女是否與父母屬於同一戶口而定,如果子女與父母分戶獨立生活,或者子女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如果子女與父母屬於同一戶口,在父母去世之後,能夠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