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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對方輕微傷,砸車能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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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範衛國律師

    如果觸犯刑法一般會構成以下幾種罪名,但是具體要根據司法機關的認定為準,畢竟提問的問題太籠統。

    第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可能構成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根據刑法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行為人持械與他人鬥毆,打砸車輛雖然沒有造成輕傷,僅僅是輕微傷,但是如果是人數眾多,比如五六人以上,相互約架。雖然是雙方之間私人事務,但是,聚眾約架行為的實質上是危害了社會公共井然有序祥和的生活安全秩序。或者是無事生非,為了個人的私利目的,尋釁滋事。做為普通民眾的當然是反對的,刑法也必然是採取打擊犯罪的態度。這裡是所謂:禮之所去,刑之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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