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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沒有遇到文在寅,就能安度晚年嗎?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高等法院對國情院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國家情報院2016年9月向青瓦臺提供的2億韓元(約合122萬元人民幣)為賄金。 1月4日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在擔任總統期間,指示三位前國情院院長“上供”原屬於國家預算的特殊活動費,由青瓦臺秘書負責轉交,涉案總金額達35億韓元(約合2000萬元人民幣),朴槿惠本人同樣捲入國情院受賄案,並在去年的一審中獲刑8年。當時,法院僅認定其造成國庫損失的罪名成立。 而如今,3位前秘書受賄罪名的成立,可能導致朴槿惠在國情院受賄案二審判決中,也被法院認定受賄。這意味著,她將面臨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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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元前

    2018年10月5日,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汙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李明博當庭表示不滿,更直接指出這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

    文在寅的從政之路始於盧武鉉跳崖自殺。在盧武鉉自殺前,文在寅從未從政。他最多也就是幫盧武鉉做了一些幕後的事情。

    但盧武鉉自殺後不久,文在寅立即決定參選南韓國會議員,隨後參加了2012年的南韓總統選舉。

    2012年,李明博聽說文在寅即將參加南韓大選時,非常緊張和害怕,於是李明博竭盡全力支援朴槿惠,因為李明博知道文在寅一旦當選,他就完了。

    幸運的是,朴槿惠在競選中擊敗了李明博,但文在寅是一個非常能忍的人,他又等了五年,終於在2017年當上了南韓總統。

    文在寅在鞏固總統職務後,開始了對李明博的復仇。這一次,南韓檢察機關收集了大量證據,寫下了整整207頁的指控。

    在南韓已經臭名昭著的朴槿惠前總統,在聲望如此之低的情況下,她的起訴書也就只有100頁,而下臺10年的李明博罪狀是207頁。

    南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財閥國家,該國大部分資源掌握在三星、LG、現代等各大富豪手中。

    而盧武鉉當時也得罪了南韓的所有主流媒體,盧武鉉認為,南韓所有主流媒體都受到大財閥的操縱,形成了所謂的“媒體親財閥派”。從而盧武鉉不光對財閥發動攻擊,也同時對所有主流媒體發動攻擊。因此,當盧武鉉一下臺,在失去政治保護後,他之前得罪的大財閥和媒體都把重炮對準了盧武鉉。

    文在寅已經執政四年了,由於文在寅之後可能是南韓前總理黃教安當總統,而黃教安是朴槿惠一手提攜走上從政之路的,文在寅不得不提防黃教安。文在寅和黃教安一方面分屬不同黨派,一個屬於進步黨,一個屬於保守黨。黃教安真的當總統,根據南韓的光榮傳統,清算文在寅是完全有可能的。另一方面,由於黃教安與朴槿惠、文在寅與朴槿惠的特殊關係,黃教安可能也會為朴槿惠“報仇”。因此,文在寅不僅要打壓朴槿惠,還要打壓黃教安。

    事實上,文在寅、朴槿惠、黃教安的關係,尤其是南韓前總統與現任總統的關係,不僅是個人恩怨問題,更是體制機制問題。與其說文在寅抓獲朴槿惠,不如說南韓體制機制必須要求文在寅抓獲朴槿惠,否則文在寅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如果不打破南韓財閥制度,不改變南韓政治清算的傳統,南韓總統很難善終。像現在的文在寅,怎麼不考慮下臺之後的事情?與其讓黃教安上臺後進行政治清算,不如現在趁機想方設法阻止黃教安當選總統。

  • 2 # 舞動人生124

    朴槿惠從南韓公主變成魔女,從總統淪為南韓的罪人,從錯誤轉為犯罪,朴槿惠二審被判25年,接下來的三審檢方提請法院判33年,朴槿惠的晚年就將在監獄中度過,她落到今天的如此下場,既有法律跟她過不去,又有南韓民眾跟她過不去,歸根結底還是文在寅跟她過不去。

    如今的朴槿惠三案纏身,閨蜜干政案、國情院受賄案和操縱選舉罪,在這三案指控中,除了閨蜜干政被坐實外,其餘兩項是無中生有,強加之罪,為什麼這樣說呢?國情院受賄罪,朴槿惠貪汙的那麼錢去了哪裡?既沒有證據向世人公佈,又沒有證人站出來證實,判決書也隻字不提,難怪挺樸派時不時在週末舉行集會遊行示威,要求無罪釋放朴槿惠,朴槿惠也是寧願站著死,也不跪著生,始終堅持不認罪。

    南韓檢方指控朴槿惠操縱她自己競選總統的選舉,這也是無稽之談,朴槿惠可以控制自己競選團隊,但是她沒有能力左右南韓選民的意志,既然如此,朴槿惠只是任用閨蜜違反了錯誤,南韓民眾進而將錯誤窮追猛打說成是違反了法律,既然民眾都說朴槿惠違了法,南韓檢方以此為藉口指控朴槿惠,於是就有了南韓檢方敢指控,南韓法院就敢判刑,南韓司法就是這麼存在的,因為南韓建國以來,誰的勢力大,誰就有權力,權力就大於法律這就是南韓的現狀。

    當權力綁架法律時,法律就成了打擊報復的工具和冠冕堂皇的武器,朴槿惠與文在寅本身關係就微妙,2012年朴槿惠與文在寅共同競選總統,文在寅敗在女人朴槿惠手下,難免心生報復,加之南韓政界深諳其道,朴槿惠早已心知肚明,畢竟朴槿惠父母及南韓歷任總統的遭遇已讓她有了深深的體會,面對自己的處境,她只能沉默應對法律,她知道任何辨護都是徒勞的,只能無言回擊文政府的迫害,有人說朴槿惠不出庭,不辨護是在蔑視法律,其實南韓的法律在青瓦臺的控制下,失去了公平公正,於是朴槿惠與其跪著生,不如站著死,朴槿惠就這樣一天天度過。

  • 3 # 英武

    這個事情還真的要一分為二來看待:

    2.從首爾的反樸燭光集會開始,大家就對於文在寅與朴槿惠的恩怨往事有了更多的討論,畢竟當初文在寅是大選中輸給了朴槿惠,也讓朴槿惠成為南韓歷史上首位女總統而風管無限。但是,文在寅的老師盧武鉉被彈劾,確確實實是朴槿惠的功勞。這樣的恩怨仇恨,文在寅現在在臺上指示司法檢察系統、指鹿為馬,實在是很自然的動作了。

    3.現在的文在寅,其實已經在為自己可能的後路做準別,甚至要搬離青瓦臺,擺脫南韓總統不能善終的魔咒。而縱觀文在寅在臺上這些日子,除了能夠積弊清算,向內部開槍,對外只有南北關係(還是在北邊兒主動情況下)有突破,但是面對美國就沒有太多自信了。如果文在寅能夠繼續堅持走南北關係,必然會觸及美國利益,而由此帶來的後果可能就是文在寅總統不保。

    尤其是政商結合的體制,就決定了南韓政府與企業之間關係不可能“太乾淨和清廉”,而作為企業為了長久發展,必然會在當任領導任期後期,有所動作。甚至可能,主動爆料,而由此文在寅就可能走向被攻擊的物件。這些,都是因為南韓的體制決定的,而朴槿惠能做的其實很少:就在監獄裡面好好鍛鍊身體就是了。如果文在寅繼續在臺上,朴槿惠就真的需要繼續堅持了。而即便新總統上臺,特赦是否馬上開始,都是未知數。

    可憐的女人,可悲的南韓!

  • 4 # 李姓先生

    朴槿惠的淒涼下場其實既不是因為南韓法院跟她過不去也不是因為文在寅跟她過不去,並沒有誰非得跟朴槿惠過不去,只是朴槿惠自己違反南韓法律在先,所以她才會遭遇現在這樣的下場。南韓法律對於任何一位總統都是公平的,南韓法院也無意針對朴槿惠,如果朴槿惠自己沒有幹違法犯罪的事情,那南韓檢方也不可能捏造證據陷害她。(文在寅和朴槿惠)

    很多人之所以認為朴槿惠的案件是文在寅陷害的結果,這實際上是大多數人主觀上的錯誤判斷。首先因為朴槿惠是一位看似柔弱的女性,所以她很容易獲得我們的同情,但其實無論朴槿惠給我們的主觀感覺怎麼樣,這都不能說明她一定不會違反南韓法律。其次因為朴槿惠是一個沒有家室的人,很多人甚至說朴槿惠是把自己嫁給了國家,所以大多數人可能並不認為朴槿惠會做背叛南韓民眾的事情。然而事實跟我們想的並不一樣。(朴槿惠被逮捕入獄)

    朴槿惠確實違反了南韓法律並且她也背叛了南韓民眾對她的信任,南韓國內依然還在支援朴槿惠的人不超過2%,絕大多數南韓民眾都認為朴槿惠的淒涼下場是她咎由自取的結果。對於朴槿惠的案件南韓民眾比我們看得更清楚,因為我們對於南韓的“民主體制”是沒有任何信心的,我們還是習慣於用自己慣有的那套權力鬥爭思想去分析南韓政界的問題,於是很多人認為朴槿惠是被文在寅陷害了。

    文在寅跟朴槿惠和李明博這兩個人都曾經是政治對手,不過既然身為總統的朴槿惠都會面臨被彈劾下臺的命運,那文在寅又怎麼敢隨便亂來呢?對前總統實施政治迫害就是涉嫌濫用職權罪,文在寅陷害朴槿惠難道就不用擔心自己下臺之後也鋃鐺入獄嗎?文在寅對於朴槿惠鋃鐺入獄的遭遇可能不會有什麼同情,甚至他還會有點幸災樂禍,但是文在寅不會陷害朴槿惠,如果朴槿惠自己沒有犯錯,那她就可以安度晚年。(文在寅)

    在朴槿惠還是南韓總統的時候很多人因為她跟美國走得比較近而對她破口大罵,現在朴槿惠被逮捕入獄了,很多人又拿朴槿惠的事情來罵文在寅,這隻能說明很多人就是討厭南韓並且討厭南韓總統。我們大多數人都是缺乏理性思維的,我們更喜歡用自己的主觀認知去評判這個世界,所以很多人只能得出與現實存在很大偏差的結論。

    南韓民眾比我們更瞭解他們的國家和他們國家的民主體制,既然南韓民眾都對朴槿惠沒有什麼同情,那我們又何必替朴槿惠去譴責文在寅呢。總之無論有沒有文在寅,朴槿惠都會被逮捕入獄,文在寅沒有跟朴槿惠過不去,南韓法院也沒有跟朴槿惠過不去,只能說是朴槿惠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 5 # 黑先生1998

    南韓的法律是不會因個人的身份而改變,而執法者也不可能透過改變法律去針對某個人的某種行為,南韓法律就在那裡,誰碰誰流血,就算是南韓總統也不行。朴槿惠是否有罪,南韓檢方已經查的很清楚了,但是這也不排除是文在寅政治報復的可能性。畢竟盧武鉉的下場與朴槿惠和李明博多多少少是有一定聯絡的,文在寅也很有可能從中作梗多加一些罪證,畢竟南韓那個灰色的政壇推崇這樣的做法,政治報復彷彿已經成為登上南韓政壇頂端的必修課。

    文在寅與朴槿惠

    朴槿惠的下場,一部分源於朴槿惠自己,一部分源於文在寅,還有一部分源於南韓政壇,而法律只是作為衡量朴槿惠行為的標準,它始終沒有改變。朴槿惠親信干政已經成為事實,挪用公款裝修閨密房子也被查證,涉案的一干人等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而朴槿惠案件中也有值得懷疑的地方,就是世越號沉淪後的搜救行動的時間差,在延誤搜救後朴槿惠被懷疑在官邸睡大覺,這對於一個做事極有規律的總統來說基本是不可能的,這明顯是一個無法證實的事件,但南韓檢方確實在量刑時考慮了這個問題,很明顯這是故意安排的,可以說連當時搜救檔案下達的時間都被人動了手腳。

    沉淪的世越號搜救現場

    南韓政壇一直都有青瓦臺魔咒的傳聞,也不得不說確實是這樣,南韓的歷屆總統都沒有一個好的歸宿,就連李明博也被文在寅送入的監獄,這就是南韓政壇本身的弊端。多黨混亂,議會投票程序艱難,政府實施措施並不是齊心協力而是四分五裂,政府內部更是與大財團聯絡緊密,有誰在阻礙官商勾結獲得利益,無論什麼職位都有可能被清算下臺。而且黨派之間的清算也達到了不可避免的程度,貌似每一屆新任的總統都要對前一任進行清算,這也就導致了南韓總統不得善始善終,而且在下臺後也沒有什麼好的下場。

    歷代南韓總統的歸宿

    總之,朴槿惠的下場是以朴槿惠自己錯誤的所作所為為開端,再有南韓政壇和文在寅的推波助瀾,朴槿惠在南韓法律面前就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罪人,不過朴槿惠是否真的有那麼多罪行,這在文在寅當政期間是不可能真相大白,只能留給以後願意為朴槿惠翻案的總統,只能留給時間,相信遲早會真相大白。

  • 6 # 書中有毒

    朴槿惠落得如今這般下場,是綜合因素疊加的結果與效應。她已在囚室中煎熬與抗爭了600多天。堅強不屈的精神令人感動!她到底招誰惹誰了?既是文在寅政治清算的結果,也是文在寅利用法律變本加加厲迫害的結果;是南韓的政黨爭鬥的惡習跟她過不去,也是南韓的財閥體制跟她過不去,更是青瓦臺的“魔咒”跟她過不去。南韓憲政史上12位總統的下場都如此悲催,不是客死他鄉,就是跳崖自盡,不是被逮入獄,就是被人暗殺。從這個角度講,朴槿惠如今的下場還是這12位前總統下場中最好的一位——其碼沒有牽累家人。南韓前總統們集體淪陷塌坍,既有客觀體制上的設計缺陷,更有主觀上清算報復的文化情結。文在寅有此情結嗎?太有了太濃了。他已經中毒進入骨髓無可救治了。

    網上竟然有人說,朴槿惠閨蜜干政案發時,文在寅退休在家抱孫子,云云。這個觀點讓人啼笑皆非。朴槿惠案可分前後兩半場。前半場是她被趕下臺,後半場是她被送進牢。先說上半場:是誰把朴槿惠能趕下臺?真的是所謂的燭光集會嗎?這只是個噱頭是種聲勢而已,是在野的共同民主黨乘機發難提出彈劾案,牆倒眾人推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而共同民主黨的黨魁是誰?文在寅。事實上,閨蜜干政案本身就是在一場驚人策劃的詭異的陰謀中拉開帷幕的,投機政客文在寅自始至終都是倒樸的主角,燭光集會時他親自帶著家人高呼口號走在最前列,是他所在的共同民主黨迫不及待地發起彈劾案,是共同民主黨誤導與論裹脅民意,朴槿惠成了萬民聲討的物件。文在寅暗中利用小人手段策劃國會執政的自由南韓黨的部分議員臨陣“譁變”倒樸,才使得彈劾案達到了法定的200張票數。至於憲法法院的投票表決,千萬別說什麼公平公正之類的鬼話了。就算朴槿惠有錯,有大錯,褫奪她的總統職務~代價已相當慘重了。人非聖賢,豈能無過?他文在寅就是聖人嗎?可這還沒完,朴槿惠的厄運才剛剛開始。

    再說下半場:是誰把朴槿惠送進了監獄?可能許多人會說:南韓檢方啊。是她觸犯了法律,南韓的檢方是公正執法,總統無權干涉司法,云云。持這種觀點的人幼稚地令人難過。法律是政治的延續,世上根本沒有也不存在絕對遊弋於政治之外絕對獨立的法律,法律是人具體操作的而不是機器人研判的,只要是人工操作,就有主觀能動性。難道南韓的檢察院與法院生存在真空中嗎?事實上,朴槿惠案自始至終就是一個“連環套”,是有一批人在設局套扣,是無數個文在寅在赤搏上陣。而幕後真正的操盤俠是美國。文在寅也是一枚棋子,文在寅只是成功地收割了“民意”而已,是摟草打兔子一舉雙得。文在寅的成功上位,並不是他有多優秀,而是他踩著朴槿惠的脊椎一步登天的,純粹是撞大運撿了大元寶。如果說文在寅上位前要倒樸,多少是出於政黨間的惡鬥傳統習慣的話,而他上位登基後的整樸,則完全出於個人的洩私憤與報復心結。他怕朴槿惠翻身捲土重來,就要置朴槿惠於死地,把她打進十八層地獄讓她永世不得翻身。於是他上臺的第一件事就是發起“清理積弊”的政治運動,要把朴槿惠政府連根拔起,而最巧妙最穩妥最掩人耳目的手段就是法律。而檢方與法院,只是在這個政治正確的大背景下,充當了棋子而已。於是,就有往死裡整人的高強度審判節奏,就有了雞蛋裡挑骨頭的千古套路,就有了慾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奇葩判決……這一切的一切,其實是另一場變相的燭光集會,只是制用法律作掩護罷了。幸運的是,上天眷顧朴槿惠,朴槿惠已渡過了這無數個險灘“劫難”,創造了奇蹟,難道不是絕望鍛鍊的結果嗎?

  • 7 # 文筆緣

    朴槿惠落得如此下場,到底是文在寅還是法律,跟她過不去?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落得如此下場,到底是文在寅,還是南韓法律跟她過不去?

    對於這個極端性的問題,作為一個國外看客,首先報著不傾不斜的公正態度,客觀的解析一下。

    有人認為南韓是一個較發達的國家,法律規範,憲法制度完善。其真實的南韓是一個法律不規範化的國家,也是一個制度不完善的國家。

    南韓存在的最大現實問題!就是一個多黨派制度的國家,國會是國家政權的最高擁有者,由多黨派參員組成。實則是三權分立,政權勾結財伐的國情。黨鬥黨爭非常激烈厲害,尤為保守黨和自由黨兩大派之間,多年來形成了你爭我奪的不休戰,導致兩黨之間意見重重分化,甚至仇恨濃濃,不論那個黨派入選執政,另一黨派難兔一直為執政黨尋找蛛絲馬跡,一旦抓住杷柄,就有組織性的進行攻擊,要求國會解除執政總統正府。

    朴槿惠是南韓自由黨

    文在寅是南韓保守黨

    從南韓真實國情內幕透視,文在寅政府的上臺,就是彈駭朴槿惠政府涉嫌(親信干政案)背後的主要推手,所說的百萬民眾蠟燭集會活動,實則是文在寅的影響力,或者說在背後的影響非常明顯。如果說沒有文在寅本人或派人的找機會抓辮子報仇雪恨,那百萬民眾蠟燭集會活動能掀起嗎?集會活動大批費用資金是誰承擔支援的?堅信絕不是集會活動的每個公民自己籌資的,百萬民眾裡面有沒有朴槿惠黨派議員和支持者參與,問題不就明白了嗎?所以說沒有文在寅政府的上臺,就沒有朴槿惠的彈駭下臺,沒有文在寅政府的迫害,就沒有朴槿惠政治的遭遇。

    另一個解析!朴槿惠和文在寅除黨派之爭外,還有以前的個人私怨未解,還有十八屆總統竟選時朴槿惠多票勝出,文在寅敗北。這些都是文在寅藉機會復仇報恨的原因。說到底朴槿惠不熄,文在寅不死心。

    朴槿惠執政能力要比文在寅執政能力強,從國際關係到民生問題,對南韓經濟有較大發展變化,給韓民帶來的福利多。朴槿惠執政基本上落實了上臺對韓民的誓言承諾,而文在寅推翻了朴槿惠政府,上臺現將近兩年,幾乎對南韓沒有做出什麼明顯成績,最突出的一點,就是在南北問題下了功夫,但目前仍在平穩之中,而南韓經濟問題上衰退不停,這就是現在文在寅韓民意支援率一跌再跌的最重要原因。

    文在寅面臨韓民質疑和反對執政存在問題,要求對韓民經濟回覆發展強烈升級方案,文在寅把自己的無能為力,一切歸宿到朴槿惠執政期保留下的有關政府官員身上,去年辭掉有關財政官員和有經濟實才實力的經濟發展研究人。說這些原因的目標就是準確的說是!文樸之間的鬥爭一直沒有結束。反過來再說,就象南韓內挻朴槿惠黨派(鐵桿粉絲),上百次的集會示威活動,認為朴槿惠無罪,要求文在寅政府釋放朴槿惠,其實也就是反攻文在寅政府。

    有人認為南韓總統是世界最危險職業,認為是南韓首都青瓦臺風水魔咒,這都是一種不正確解說,完全都是多黨制分岐之爭之鬥而造成,南韓前總統沒有善終也證實了這點。

    南韓的法律那個黨派執政,就由執政黨隨便靈活施行。朴槿惠一審逾期不審任意延長羈押時期,也說明一個執政執法的的改變法律法規問題。

    就朴槿惠的下臺到被關審判,至今撿方尋找罪名,這裡挑,那邊撿,連同其它人的犯錯都追尋歸在朴槿惠執政期責任上,原國情院三位院長的判刑也證明了這點。

    說來說去,朴槿惠從總統變為囚犯,身負幾十年判刑,到現在無結局,到底是誰跟她過不去,直言講,就是文在寅。表面看和平,真實性癮者敵對冤家對頭路窄難行。

    個人獨立觀點,僅供參考解析。

  • 8 # 寧靜觀世界

    可以這樣說,朴槿惠的下場,始於朴槿惠以法律當做應對危機的遮擋,而敗於文在寅以法律當做扼殺朴槿惠的殺手鐧。

    對於涉及國家內外政策與軍事策略的機密,朴槿惠交給無任何公職的崔順實審閱修改,這本身就表明一國總統洩露國家重要機密,有悖於南韓憲政。儘管南韓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比較模糊,但依舊不失觸動了南韓的法律法規。

    接下來朴槿惠是三次發表《告全民書》,但依舊沒有主動辭職之意。因為南韓憲政史上沒有總統辭職的先河,即便是盧武鉉,也是被停職遭到彈劾危機,因為南韓憲法規定,總統只有任期結束與彈劾兩種方式決定去留。

    所以,朴槿惠依舊利用法律在堅持,如同她自己所說,希望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

    而朴槿惠所解讀的“法律框架”,就是按照國會商定的議程與法律規定的程式下臺,而這個“議程”與“程式”是一個相當漫長的的過程,其中包括修改憲法決定總統下臺的方式。倘若按照朴槿惠所希望的,那麼,反對黨則失去最佳反攻機會。

    所以,朴槿惠的反對黨醞釀快速推動彈劾。

    而朴槿惠最大的“失誤”來自於她的過度自信,一味地依靠法律作為反擊的武器。因為按照南韓憲法規定,首先彈劾總統必須有超過2/3議員投票贊成方能成功,其次交由憲法法院審理判決。

    而朴槿惠的執政黨佔有議會122席,對於由300名議員組成的國會來講,最大反對黨共同民主黨只有167席,倘若拿到200個贊成票,不僅需要來自另外政黨的11席,還要有來自執政黨22席的“反水”。但是朴槿惠過份解讀了法律,因為她根本就沒有想到自己的執政黨會倒戈。

    而恰恰是以洪準杓為首的執政黨的臨陣倒戈,再加之由朴槿惠親自任命的憲法法院大法官下的全票透過,朴槿惠成為南韓憲政史上首位被彈劾下臺的在任總統。

    對於朴槿惠而言,成也法律,敗也法律。

    如同朴槿惠自己形容被彈劾的心境:感覺泣血般地撕心裂肺。出身政治家的朴槿惠,只是單純地相信法律,從未考慮過政治因素,也未考慮國會的空前分裂,以至於被拘留的朴槿惠在被延長羈押期時,表現拒絕出庭抵抗到底的決心。這些都來源於朴槿惠“不再相信法律”,而是一場“假借法制名義的政治報復”的覺醒。

    而對於繼承了盧武鉉政治遺產的文在寅,盧武鉉的死是他心中“永遠與深深地痛”。剛腹自用意志頑強的文在寅,於“倒樸”的燭光大遊行中借勢問鼎。而面對群情激昂的南韓民眾,文在寅宣稱:倘若當選總統,絕不會特赦貪腐的政治人士。單單這句話,足以迎合怒火正在燃燒的民眾心裡,也透射出文在寅此時的復仇之心。而追溯文在寅的參政史,2012年總統大選時,曾以微弱劣勢敗給了朴槿惠,之後在2014年彈劾盧武鉉案的審理判決上,文在寅作為盧武鉉的辯護律師,是阻止案件的程序,而朴槿惠作為總統,則是發起推動彈劾的程序。僅僅這兩次交鋒,足可以埋下文在寅心中的“仇恨”。

    朴槿惠案既是法律問題,也不能否認有著政治因素的裹挾。

    如今朴槿惠已經被南韓法院以“三案”定罪33年監禁,罰沒款233億韓元,在等待法律的最終審判。

    而文在寅也面臨執政以來的危機,其民調支援率持續下跌至45%,主要來自經濟提升不振,而因為青瓦臺涉嫌監視民眾,南韓檢方對青瓦臺的搜查,則進一步拉低了文在寅的支援率。不過,對於只有2%支援率的朴槿惠而言,拘留所裡每天依舊可以收到“鐵粉”的來信,拘留所外,也在不間斷地舉行一些“挺樸”活動,甚至想上演一場效仿18世紀末的攻佔巴士底獄,來解救朴槿惠。這裡,不置可否有堅定的朴槿惠粉絲群,但是也不乏有利用朴槿惠家族的聲望與朴槿惠的處境,來達到為自己造勢的目的。

    倘若沒有2016年朴槿惠所在政黨的“倒戈”人士,朴槿惠也不會輕易被彈劾下臺。而如今,看到朴槿惠依舊有可以搞出“動靜”的粉絲,看到文在寅的民調不如意,這些政客再次打起了朴槿惠的旗號。

    總而言之,從小喜歡《道德經》的朴槿惠,依舊以儒家傳統去解讀政治,甚至是南韓的法律,自然就看不到政治的實質,只是過份相信南韓法律的不可褻瀆。

    而有著特種兵與律師生涯的文在寅,遇到了朴槿惠案,他利用了自己的律師財富,同時他也是一國總統,他同樣整合了自己的政治資源。

    倘若說朴槿惠案的初始,文在寅的火候把握得恰如其分,那麼,現在則是糾往過正了。

    畢竟受東亞文化薰陶,特別是單一民族的南韓民眾,對自己選舉出來總統的要求極為苛刻。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文在寅支援率下跌不止,而朴槿惠案為何被稱作“世紀審判”了。試想,兩年了,南韓民眾還會不顧及自己的生活質量,一味地跟隨文在寅去懲治貪腐嗎?顯然不會,他們需要的是惠及民生政策的落實與提高。

    其實,朴槿惠案清晰可辨,但是現在卻久拖未決。我只能說,倘若縱觀朴槿惠案始末並且預測南韓的未來,那麼,成也法律,敗也法律;成也朴槿惠,敗也朴槿惠;成也文在寅,敗也文在寅。因為南韓政壇就是在這樣一個“怪圈”裡周旋,難怪“總統魔咒”無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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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古姿觀察

    南韓是三權分立的法制國家。南韓檢方雖然隸屬於南韓法務部,但是享有獨立調查起訴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進行干涉。不過南韓本身的半總統制的政體形式,總統所代表的行政機關的權力很大。所以南韓檢方在實際辦案過程中處於弱勢地位,會受到來自行政機關的掣肘。

    (來自青瓦臺的壓力)

    南韓檢方與行政機構之間的關係更像是一種對立關係。檢方雖說能獨立辦案,卻始終處於被行政機關壓制的狀態。沒有行政機關給予的便利和資源,很多案子查到一半就很難繼續下去,最後都不得不中止。所以檢方往往怨氣很大,忍氣吞聲,一旦壓力解除那麼就會去對涉案的總統和相關人員窮追猛打。這點在李明博所涉及的DAS汽車零部件公司秘密資金案就可以看出來。南韓檢方早在2008年就已經掌握了相關線索,並展開了對於李明博的調查工作,在各種阻撓和壓力下,最後罪名沒有成立。在文在寅上臺之後,所有調查的資源和便利都有,之後該查到的也有查到,最終李明博也被繩之以法了。

    (大檢察廳VS青瓦臺)

    朴槿惠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場,主要原因就在於其本身在掌握行政資源的情況下,高估了行政資源的能力,低估了民意 。這是其自身立場和認知的侷限性所導致的,本身就是民主化之前特權階層的出身,參政之後又代表南韓右翼保守派政治勢力,自信透過行政手段能夠擺平一切,然而最終忘記了自己身權力來源於民意這個事實。所以在“閨蜜干政門”曝光,檢方開始調查之後,朴槿惠還試圖利用行政手段進行干預,而且還認為事件處於可控狀態。然而實際狀況就是一切都沒有在其掌控之下,最終其被彈劾下臺後被檢方提請逮捕。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瀆職等罪名都順帶著被調查起訴,定罪判刑。

    (南韓民眾遊行示威)

    現在關於她的案件審理還沒有完,因為南韓檢方積累了太多的怨氣。在朴槿惠沒有提出上訴的情況下,他們提出了上訴,決定痛打落水狗來為自己立威。在此過程中文在寅的所領導的南韓政府不能干預司法,所能做的就是為案件調查提供便利和報障。文在寅其實也就是處於一個坐山觀虎鬥的位置,並且審查前政府時期的一些行政弊案,來給檢方提供新的控罪線索。這無異於是在落井下石,作為對立的政治勢力,相互之間就是此消彼長的關係。

    (朴槿惠與文在寅)

    朴槿惠的案子是在其任期之內就開始進行調查的,由於其同案的其他嫌疑人基本也都交代了案情和相關證據,所以其一旦被彈劾下臺那麼也就失去了司法豁免。她被繩之以法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總之南韓政府可以阻撓案件調查,但是卻無法主導和干預案件的調查工作。清者自清,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正義雖然總是遲到,但是終究還是會到。文在寅不阻撓案件的調查,就是對於朴槿惠和李明博的打壓,因為法不容情。

    (李明博和朴槿惠背後的南韓保守派勢力)

  • 10 # 適情雅趣

    起初,本人也持有“朴槿惠犯了重大罪行,屬於咎由自取”的觀點,後來,經過仔細梳理判斷,改變了這一看法。寫了130多篇關於朴槿惠的文章,最終得出一個結論:朴槿惠案件是文在寅和共同民主黨黨首秋美愛,背後一手策劃和推動的巨大陰謀。至於法律問題,是文在寅當上總統以後,對付朴槿惠的手段和工具而已。

    (文在寅與秋美愛)

    歸納起來:文在寅與朴正熙之間,朴槿惠當議員時力主彈劾盧武鉉,以至於盧武鉉自殺,文在寅對朴槿惠產生了刻骨仇恨,所以才重新走上政壇之路。2012年敗給朴槿惠之後,律師出身的文在寅吸取了盧武鉉沒有被彈劾成功的經驗,開始蓄意待發,準備給朴槿惠致命一擊。文在寅辭去自由南韓黨黨首,由秋美愛擔任,就標誌著文在寅轉為後臺,秋美愛充當“倒樸”急先鋒的態勢。從朴槿惠“親信干政門”爆發到朴槿惠被彈劾下臺就能看出端倪。

    一、崔順實與朴槿惠30年的閨蜜感情,經常出入青瓦臺,之所以在朴槿惠當上總統4年之後才爆發,只有以下解釋:(1)沒有“干政”的證據;(2)透過“干政”發酵,贏得民意,為競選總統打下基礎;(3)朴槿惠到期卸任,文在寅競選勝負不定,無法對朴槿惠清算報仇。崔順實的女兒鄭維羅,2014年仁川亞運會馬術盛裝舞步團體金牌,被梨花女子大學“以馬術特長生”招入,本屬正常。就一個學期未上課,應該是學校內部管理問題,可是卻上升到了崔順實是朴槿惠閨蜜的政治問題。鄭維羅2014年就被學校招入,2016年爆出,時間點“恰到好處”;崔順實的破電腦,2016年10月送到物業公司處理,被發現有44份朴槿惠的演講稿,於是被媒體爆出發酵。上述兩點,說明崔順實早已被“人家”監控。(文在寅和秋美愛參加“倒樸”燭光晚會)

    二、秋美愛是文在寅的堅定支持者,她和共同民主黨組織了南韓民眾的“倒樸”示威遊行。本來遊行一開始規模並不大,可是秋美愛卻說朴槿惠準備動用軍隊鎮壓遊行民眾,於是民眾才徹底爆發。同時文在寅和秋美愛雙雙加入“倒樸”燭光晚會。另外,“倒樸”燭光集會組織籌得資金19億韓元用於“倒樸”活動,這個組織的成立和資金的來原令人不解,以南韓企業與樸家的關係,肯定不會出這些費用,應該與共同民主黨有關。(秋美愛)

    三、2016年11月13日,秋美愛正面提出要求朴槿惠下臺,才能重整當前南韓局面,同時共同民主黨舉行了最高委員會和資深議員聯席會議,稱“不能僅要求朴槿惠退居二線”,接著秋美愛要求國會對朴槿惠彈劾,並對時任總理的黃教安進行彈劾恐嚇,迫使其脫離朴槿惠而淡出政治。

    四、文在寅的支持者數萬民眾在2017年10月28日,舉行了“倒樸”燭光晚會一週年紀念活動。活動的主題是“清除政治積弊,推動社會改革”,顯然是文在寅為了避開政治報復之嫌,故意組織這麼一次活動,來體現清算積弊是順應了民意。

    綜上所述,朴槿惠“親信干政門”爆發和發酵,是文在寅和秋美愛一手策劃和推動的。不過,2018年9月,秋美愛卻突然宣佈辭去共同民黨黨首職務,外界猜測兩種觀點,一種是文在寅支援率下降包括反對黨的攻擊,秋美愛擔心怕文在寅被彈劾牽涉到自己;另一種觀點秋美愛準備參加下屆總統選舉。可見文在寅和秋美愛之間也是互相利用。(朴槿惠)

    關於法律問題,對於朴槿惠案件的法律爭議,本人已經在以前的文章多次提到,在這裡就不再贅述。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首爾法院對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國情院2016年9月向青瓦臺提供的2億韓元(約合122萬元人民幣)為賄金。這與檢方指控的35億韓元向差甚遠,而法院用了“向青瓦臺提供”,沒有說給朴槿惠,也頗為耐人尋味。

    另外,朴槿惠2013年就任總統時申報財產是近26億韓元(約合1578萬元人民幣),2016年年底是37億韓元(約合2331萬元人民幣),包括27億韓元的一處住宅和10億韓元的資金。至於和崔順實共謀貪腐433億韓元(約合2.6億人民幣),顯然是站不住腳的。朴槿惠違反選舉法案,法院稱“2016年4月13日,當時青瓦臺計劃為大邱、首爾江南地區等執政黨人士當選可能性較大的選區推薦親樸派系人士,並進行非法民調”,法院用了“計劃”和“青瓦臺”,也頗顯得牽強和無奈。

    總之,朴槿惠所有罪名疑點重重,一審、二審法院似乎又猶豫不決,最終等待最高大法院定奪。

    縱觀朴槿惠案件,自始自終包含著政治色彩,己經超出了法律範疇,當然,文在寅是整個案件的推動者和操控者。

  • 11 # 東焺

    很明顯文在寅集團至始至終在對朴槿惠進行政治迫害,如果說閨蜜干政案很多人可能還缺乏足夠的資訊進行判斷,那麼國情院賄金案的二審判決則是非常清楚地告訴公眾,這分明就是明目張膽地羅織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就是朴槿惠被以閨蜜干政為由彈劾開始到現在所面臨的事實,國情院賄金案也好,閨蜜干政案也好,的確是存在一些問題,但遠不至於被彈劾並判下重罪。

    如果說朴槿惠當初做錯了什麼,我想可能是朴槿惠執政時過於軟弱,明知道文在寅集團在挖下陷阱迫害自己,卻盲目相信南韓司法機構能夠給自己還以清白,舉手投降,放棄了自己執政當權的最大優勢,未能及時對文在寅集團進行強硬反擊,結果是人為刀俎,任人宰割的下場。

    朴槿惠經過在獄中近兩年的反思,想必也是想明白了這個道理,不能盲目相信南韓檢方及法院,文在寅當政掌權,南韓司法機構大部分已經被文在寅所滲透和控制,必須團結一切力量對文在寅集團以迎頭痛擊,自己才有反敗為勝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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