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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特別,很溫暖,跟我志同道合,很談得來,僅僅相處了四天,沒有任何的隔閡與彆扭,她也是同樣的感覺,她也特別想嫁給我,但還沒有建立起特別深厚的感情,我該放開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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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A小劉老師學歷提升

    個人認為,不該

    兩個人,相遇,相知,相惜

    相遇已經不易了,能相知何其幸運啊,所以要珍惜,異地什麼的,辦法總比困難的,都能解決。放棄了,再想遇到一個這樣的人就很難了,還沒有堅持,還沒試試。怎麼就能放棄呢!

    加油,少年!

    不爭取就放棄,會後悔的。

  • 2 # 空空囈語

    每天每月每年都會遇見很多人,而很合拍很志同道合的不多見,遇見了,就珍惜。

    至於不在同一城市,糾結該不該分手,如今交通便利,擇業自由,是否在同一城市不是愛情婚姻的致命缺憾。不過,不在一個城市,多少還是有一些侷限性的,趁著初相識感情還沒有那麼深厚,一些客觀現實情況還需提前考慮一下。

    第一,雙方家長意見。城市家庭多是獨生子女,不在同一城市的年輕人組合在一起,小家只能與一方同城,一方遠隔。有一天父母老了,需要孩子陪伴時,同城還是更方便。更不消說,如果父母有什麼急症或緊急情況了。如果某方家庭反對異地戀,也是情有可原。愛情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婚姻涉及兩個家庭。年輕人多少還是要考慮一下家長意願。不過,如果雙方都是開明開放家庭,不介意子女遠離,子女感恩父母的同時,儘可自由選擇。

    第二,異地戀,兩地分居生活。如果將來分居,有了孩子,養育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兩個人怎麼共同養育孩子,分擔家庭責任,這些問題都需要考慮。步入婚姻,當柴米油鹽消磨了愛情光環,平淡瑣碎的日子裡,困難多多,誘惑多多,是否有足夠定力堅守初衷。

    第三,個人發展。雖說擇業自由,畢竟當前工作或事業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積累了一些人脈關係,如果一方離開當前城市,在另一個城市重新發展,多少還是有些影響的。

    以上問題都是該考慮的,不過,相識是緣,志同道合更是難得的緣分,是否該繼續,異地的不利因素僅做參考。

  • 3 # 搞藝術滴娃

    我個人認為有幾點肯定要試著去做一下:1.既然是自己喜歡的女孩,為什麼不去爭取一下呢?萬一一不小心爭取到了呢?那也不會給自己留下太多的遺憾!2.話說距離不是問題,可是在現實中,距離還是會帶來很多問題的,有時候很小的問題,會演變成大的麻煩!就像雞肋一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總會有類似的感覺……我覺得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應該儘可能的縮短這個距離,這個要看各人了!3.遇到一個愛的人不容易,而那個人又一樣的愛自己那就更不容易了!人生只有幾十年而已,為什麼不為了自己的愛情去努力一把呢?

    最後我想說,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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