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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能給你滿意的答覆。
南宋與金的協議"s紹興和議
南宋向金稱臣,“世事子孫,謹守臣節”;宋金疆界,東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宋歲供銀25萬兩,絹25萬匹。
隆興和議
南宋與金世為叔侄之國;南宋給金每年20萬兩銀,20萬匹絹。疆界與紹興和議時相同。
嘉定元年協議
宋金為伯侄之國;宋朝增加歲幣為銀30萬輛,絹30萬匹;疆界與紹興和議時相同;另付金犒軍銀300萬兩。
南宋與金建立的朝貢關係這其實是一種完全反向的朝貢關係。
此時南宋不但要給金提供物資,並且政治地位急速下降——先後要向金稱臣,或是成為叔侄之國,伯侄之國。但歲幣的供應並沒有帶來長期的和平,只是獲得短暫的停戰喘息機會。對一向重視君臣父子倫理關係的中原王朝來說,政治地位的丟失,或許是更加屈辱的。在幾次和約的簽訂過程中,南宋要支出的歲幣越來越多,政治地位卻越來越低,南宋的實力也越來越弱,逐漸失去了和金抗衡的資格,更無法抵抗後起之秀蒙古了。
金的崛起1115年阿骨打稱帝,建立金朝。在遼朝後期,遼宋麗之間已經建立起和平友好的關係,金的崛起破壞了這種均勢。高麗與女真人打交道有很長的歷史,事實上北韓半島北部的女真各部落曾長期向高麗朝貢。金為了聯合高麗攻遼,在建國不久後就主動遣使通高麗。隨著金的疆土擴張,金與高麗間的關係也開始發生變化,高麗逐漸被視為屬國。
高麗與金建立的朝貢關係1125年,金與北宋聯合滅遼。高麗馬上遣使赴金祝賀,並且上表稱臣。此前,高麗在回金的國書中有“況彼源發乎吾土”的字句,即指出金髮源於高麗的國土,高麗還稱得上是金的父母之邦呢。
在1126年金麗兩國由兄弟關係變成君臣關係後,高麗經常遣使朝貢金國,自1115年金建立,到1234年金被蒙古和南宋聯合擊滅的119年間,高麗遣使赴金174次,金遣使赴高麗為118次。而在兩宋的資料中,高麗來華朝貢只有41次,1141年起作為從屬國的南宋長達152年且歲貢。
南宋和高麗哪個等級更高?我認為是有時效性的。
畢竟南宋1279年滅國,高麗1392年才滅國。
在不同的時期,金和南宋,金和高麗所處的形式是不一樣的。
回覆列表
雖然金宋關係從君臣到叔侄再到伯侄折騰了若干次,但是地位上南宋還是比高麗高的。
金朝規定,南宋使臣列三品班,高麗、夏使臣列五品班。
此外1142年冊封康王趙構為帝(別打我,《金史》就這麼寫的)的正使劉筈是三品官(光祿大夫、左宣徽使),相比之下1172年冊封高麗明宗王晧的正使烏古論思列則是五品(宿直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