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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酒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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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之洋1868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章第二十四條規定,孩子轉學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轉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2.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安排入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依據轉出學校所出具的學生基本資訊表(學籍卡),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入申請並上傳相關接收證明後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資訊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透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1、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孩子因為家庭原因轉學的,父母們可以向學校申請辦理轉學,學校和相關部門進行稽核之後就可以轉學籍了。
2、辦理孩子的轉學需要提交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要有轉入學校和轉出學校的蓋章、戶口本原件、學籍卡原件。
3、辦理孩子轉學是不需要手續費的,但孩子轉學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條件以及材料必須完整。滿足以上條件之後教育部就會批准。
1、目前省內轉學流程:區縣內轉學:轉入學校發起——轉入學校稽核——轉出學校稽核——教育局稽核。省內不同市、縣(區)轉學:轉入學校發起——轉入學校稽核——轉入教育局稽核——轉出學校稽核——轉出教育局稽核 第一步:轉入學校登陸賬號後,點“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學籍異動申請”,在彈出的介面點“申請”,在彈出的介面雙擊“學校名稱”,在彈出的介面輸入轉出學校“學校標識碼”或者轉出學校“學校名稱”(名稱一定要正確)選擇轉出學校(點轉出學校前的圓圈),點選“選擇”——輸入轉入學生名字——點選“查詢”——選擇“異動型別”(轉學、休學等)和“選擇年級班級”——選擇“異動日期”,點選“儲存” 第二步:轉入學校點選“學籍異動學。校稽核”,選擇學生,點“稽核”,在彈出的介面選擇“稽核意見”(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後儲存。 第三步:轉出學校點選“學籍異動學校稽核”,稽核轉出(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四步:教育局稽核後,學生回到轉入學校在校生狀態。
2、跨省轉學學籍系統操作辦法,因學籍系統未全國聯網,目前跨省轉學操作辦法如下:轉出的:學校在學籍系統裡面-《學生異動-》選擇其它離校-轉出外省;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需要稽核的稽核,不需要稽核的就直接轉出。轉入的:學校直接在學籍系統裡面匯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稽核。